明報 梁啟智
2006-02-08
特區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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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禁雞明天貓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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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緊急立法禁止市民私下飼養家禽,並得到政黨和鄉議局支持,議員們只關心賠償多少問題,方案似乎勢必獲得通過。難得政府的緊急立法沒有受到公眾挑戰,然而胡適之先生說做學問要在不疑處有疑,我也就在此提出幾點學術上的疑問。
在不少的北美城市,市民自養家禽仍然合法,更有不少公民組織捍衛權益。這些「後園雞」更吸引到一些城市地理學者的興趣,探討城市空間中人畜共存的問題,我的一位同事就是這方面的專家。自養家禽者常常把他們的雞鴨和其他較為普遍的寵物比較,質疑政府對其個人居住空間管理權利的干擾。
回到香港,相對於在後園養雞,香港人更常接觸一般作寵物飼養的觀賞鳥。各個大小屋苑的每天早上,都有不少長者與他們的相思畫眉在公園廣場聊天乘涼。他們和禽鳥之間的接觸,似乎與和自養家禽者無異。然而自養的家禽會被取締,相思畫眉卻不會,可見這不單是一個公共衛生的問題,同時也是一個基於政治計算的決策。畢竟,我們的政府受不了十萬個老伯拿他們的鳥籠上街。
再看看城市中普遍存在的家貓家犬,其實同樣存有可能帶病的隱憂。然而我們卻沒有對牠們一禁了之,而是選擇逐一登記管理的策略,提供瘋狗症防疫注射服務等等。如此的分別,是否「住洋樓、養番狗」者的特權?相對於保存中國人自養家禽的傳統習俗,我們是否也同樣可以多走幾步?如果禁養家貓家犬是明顯荒謬的話,或者禁養雞鴨家禽也值得更多的反思。
近年地理學中興起對「自然與社會」的探討,當中最重要的反思在於所謂的「自然」實是人類社會建構出來的概念,與空間想像和權力行使不可分割。相對於早前在公屋飼養寵物的爭議,是次禁養家禽所引起的社會討論實是出奇地少。也許自養家禽已離開城市人的思維太遠,自然環境和人居環境理應割裂的想法已經深入民心,讓我們忘卻了人類和其他動物向來也在城市空間共存的現實,根本不會因為禁養家禽而改變。
我不想挑戰公共衛生權威對於禽鳥危機的分析,然而作為一個政治決策,要考慮的應該不僅於止禁。如果飼養一隻家禽也要領牌,其衛生要求將會如何和其他同類的寵物比較?相關的要求又是否可能有效執行?這樣看來,為新界居民千百年來的養雞習慣給予公眾僅僅兩周的權衡思考,似乎是略為過短。
梁啟智
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地理學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