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2006-01-04
政府剛發表電力市場未來發展第二階段諮詢文件,建議在08年後延續兩年利潤管制計劃10年,並可續期5年。政府有意將兩電的准許利潤,由現時的13.5%(若資金來自借貸)至15%(若資金來自股東),調低至約9至10%。
現時監管兩電的管制計劃,是由中電在1964年所提出的,至今已實行超過40年。經過40年的實踐,管制計劃的利弊,大眾心裏有數。由64年實施管制計劃後至73年,中電的電價一直下調;直至74年,才因油價急升而調高電價。但整體而言,在頭一個管制計劃期間(64至78年),中電的電價增幅遠低於同期的物價升幅。
港燈是在79年起加入管制計劃。由79至83年,兩電大舉增加投資,在南丫島和青山興建燃煤發電廠,兩電的電價在5年間上升近兩倍。直至83年後,高燃煤發電機組陸續投產,兩電轉用燃煤發電,取代成本較高的燃油,電價增幅才開始低於同期通脹率。
總括而言,在第2個管制計劃期間(79至93年),兩電的電價早期高於通脹,後期才較通脹為低。在管制計劃的保障下,兩電股東獲得的回報,大致與恒指相若。由於利潤得到保證,兩電自然不斷增加投資,令市民及工商界可以獲得可靠的電力供應,促進香港經濟發展。
政府甘願受綁
然而,踏入80年代中期,香港大量工廠北移,製造業逐漸式微,電力需求增長由六七十年代的每年超過10%,一直下降至90年代中的5%,到近年增長更只有2至3%。因此,鼓勵電力公司投資的管制計劃,早已不合時宜。其實,在90年代初,當政府與兩電商討新的監管模式時,便應考慮取消利潤管制計劃。但當時的政府卻決定讓管制計劃原封不動,延續15年至2008年。
兩電在92年獲得政府延續管制計劃後,便大舉投資,興建新電廠。中電在92至99年,投資近500億興建龍鼓灘新電廠及其他輸電配電設施。但由於需求增長遠低於預期,備用電量急增至接近百分之一百,令市民額外多付數十億元電費。政府與中電磋商,提早關閉青衣電廠和延遲龍鼓灘部分機組的投產日期,才令事件得到妥善解決。
到99至04年,又到港燈大事擴張,預算投資200多億元擴展南丫島電廠及輸電系統。結果需求增長再次遠低於預期,新電廠投產日期一再押後,由最初預算的03年,押後至06年,用戶無可避免,要為港燈過早投資而要多付電費。
自從78年加入管制計劃後,港燈的電價加幅長期高於同期通脹率。78年至今,本地物價上升約3倍多,而港燈的電價竟上升了4倍多。98年至今,本地物價下降了超過一成,但同期港燈的電價卻多次調升,累積上升了超過三成,與中電的電價相差達三成半。未來港燈與中電的電價差距,恐怕只會愈來愈大。
政府建議延續利潤管制計劃,容許兩電的利潤繼續和資產值掛鈎,只會鼓勵兩電繼續大玩資產膨脹遊戲。即使08年後政府將兩電的准許回報率調低,兩電亦可以透過擴大資產值去增加利潤。政府和兩電似乎亦早有默契,將來可以透過增加環保和減排設施的投資,去賺取更多利潤,在保護兩電的利潤下,市民若節約用電,電費加幅將更高。過去兩次政府延續管制計劃後,兩電的投資額便急增,電價亦隨之大幅上升。
過去8年,政府花費金錢聘請全職電力顧問,又做了多個關於電力聯網的報告,現在提出的所謂「新方案」,竟然是延續利潤管制計劃。「新方案」沒有正視兩電(特別是港燈)資產過分膨脹、備用電量過高、機組使用率偏低、港燈電價超高等問題,更沒有為兩電加強聯網和開放電力市場制定時間表。政府容許兩電未來10年,甚至15年繼續壟斷市場,兼且在環保、安全方面定下嚴格規管,鞏固兩電的壟斷地位,令新經營者更難入市競爭。
過去幾年,經濟發展及勞工局長葉澍堃面對港燈不斷加價時,一再強調現時政府受制於管制計劃,綁手綁腳,唯有任由港燈加價。不料現時政府竟然甘願受綁,延續管制計劃,日後便要尊重「合約精神」,容許電力公司不斷加價去賺取應得利潤。葉局長說「新方案」可以令電價下調一兩成(02年廖秀冬局長也曾作出過類似承諾),承諾是否兌現,到底「是龍是蛇」,09年後自有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