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樣多「愛國愛港」人士當中,中央也找不到一個他們可以信任當五年特首的人。
「董特首辭職了!」是這個多星期以來最受香港社會關注的熱門話題,但在截稿之時仍未有任何官方機構公開回應這個傳言,以致公眾更加確信這個傳聞為事實。據各大傳媒搜集的資料綜合所得,北京是打算這樣安排的:在董建華以健康為理由辭去特首一職以後,曾蔭權將會以政務司司長的身份代理特首的職務,統籌於六個月內選出新的特首;另鑑於選舉委員會八百名委員的任期將於本年七月十三日屆滿,故他會趕在此日期前的最後一個星期日(即七月十日)舉行特首選舉。
當然,新特首必定是中央已表態支持的曾蔭權,他會繼任董建華剩下來的任期(於○七年六月三十日屆滿)。中央會看他在這兩年「見習期」的表現如何,才決定是否讓他連任下屆特首。雖然中央很大可能會這樣安排,但我仍期望領導人能三思而「不」行,因為有關安排是會對香港日後的發展帶來不利的因素。
由於中央打算把曾蔭權的任期定為兩年,這樣將會引申出一個問題 ——這兩年的特首任期是否也算作「一屆」呢?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六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任期五年,可連任一次」。若果中央認為今次兩年任期也應當成「一屆」的話,那是次特首的接任人就只可再連任一次,即無形中把這位接任人可當特首的年期大幅縮短。
或許中央認為今次將任期減少了兩年多問題不大,可是日後如有特首在任期剩下七個月才因病辭職,在六個月內選出的新特首,其任期就只是上屆特首餘下的一、兩個月,即使他能再度勝出之後舉行的特首選舉,他亦只可當特首五年零一、兩個月,即是較正常「五加五」的十年特首任期短了差不多五年,這對於他本人及香港社會都是不公平的。
相反地,若中央視是次特首繼任者的兩年任期為繼續董建華的任期,故不當作為「一屆」的話,亦同樣存在問題。假如往後有特首在獲委任後僅一個月就因病辭職,選出來繼任的新特首,先續任上屆特首的任期,而他亦可再參選其後兩屆的特首選舉,若他能勝出,便可當特首長達十四年多,這同樣是一個不公平的安排。
不過,如果中央今次能「按本子辦事」,那麼,在任何情況下選出來的特首均最多做十年,而這才是《基本法》第四十六條的立法原意。透過今次事件,我們可以看到中央對特區不信任的程度是多麼嚴重。因為中央不僅不信任民主派,亦不信任所謂「愛國愛港」的親北京人士,因為在他們當中,中央也找不到一個可以信任當五年特首的人,而硬要將任期縮短到兩年「試用期」;同時,中央也不信任由他們制定的不民主選舉方式所產生的選舉委員會,故中央領導人才會做這麼多小動作,去明示曾蔭權是他們的唯一之選。
特區回歸已有七年多,但中央仍然對港人如此缺乏信心,這足以證明中央在港所行的高壓操控路線是徹底失敗的。希望領導人從此醒覺問題的癥結所在,不可一而再的收窄香港「高度自治」的空間,而且必須對「港人治港」有信心,在特區建立民主政制,讓港人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選出自己的特首,使「一國兩制」得以落實。
李柱銘
壹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