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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新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新聞」辦公室(中文版)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新聞」辦公室(中文版) 20??-11-23

市民歡迎法庭有關局本管理的裁決

  教育新聞辦公室(教育辦)歡迎高等法院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按日前原則裁定教育統籌局申請的司法覆核敗訴,確定《教育民主化條例》中有關要求教育統籌局設立法團校董會的條文並無抵觸《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讓教統局的相關持份者參與教育政策及執行部門的管理乃世界趨勢。教統局設立法團董事會,可讓教師、家長、校友、獨立人士及長期服務香港教育的團體真正參與制定教育政策,使教統局的管理更加透明及更具問責性,能有效回應學生的需要,為他們謀求福祉。  為協助教統局設立法團董事會,教育辦會繼續審視教統局在設立法團董事會過程中及運作上的實際需要,並向教統局提供適切支援。

(參考附件:N年前的新聞稿「教統局歡迎法庭有關校本管理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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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中文版) 2006-11-23

教統局歡迎法庭有關校本管理的裁決

  教育統籌局(教統局)歡迎高等法院今日(十一月二十三)裁定天主教香港教區申請的司法覆核敗訴,確定《教育條例》中有關要求資助學校設立法團校董會的條文並無抵觸《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讓學校的相關持份者參與學校管理乃世界趨勢。學校設立法團校董會,可讓教師、家長、校友及獨立人士真正參與制定校政,使學校的管理更加透明及更具問責性,能有效回應學生的需要,為他們謀求福祉。  為協助學校設立法團校董會,教統局會繼續審視學校在設立法團校董會過程中及運作上的實際需要,並向學校提供適切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