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主黎震傑︰我冇意見
代表濫權不阻止
同學權利被侵犯
在簡短的談話中,黎震傑留給筆者的印象是……怎麼說呢,正面一點來看,他十分重視會章,但對於會章背後的價值取向,他卻沒有任何見解。會章對他而言,只是一條條需要遵守的規則。他認為主席只須跟足會章做事就可以。
在一代期間,港大同學岑學敏向主席要求發言時,有代表在不給予任何理由的情況下作出反對,禁止了岑同學的發言。出現這樣的情況,很值得令人反思代表與普通同學(亦即是學聯基本會員)的權力關係。畢竟每位同學也給了學聯會費,對其實際運作,應該有最起碼的知情權和發言權。若然有代表在毫無理據的情況下否決主席授予同學發言權,這已是赤裸裸的濫權。
黎震傑:我冇意見。
筆者便因此問及黎震傑對會議規則第一章第四條和第五條的看法,但他則稱對此兩條會章並沒有任何看法,強調自己只是依會章辦事;對於會章背後的價值取向、實際操作和歷史背景(歷屆代主如何處理)等問題,他完全跳過,不作一言。簡單來說,會章賦予了代表權力,而在他的理解下,主席的職責只是協助代表運用權力。依筆者粗略的見解,學聯會章在實質執行時,每每都有可被詮釋的空間。就以學聯會章第三條第五分項「促進社會福利事業」為例,究竟什麼活動能促進社會福利事業已有很大的討論空間。那些空白的地方,應該因著不同的情況下被賦予實質意義,方能使會議及會務在不違反自由、公義──不只是會章──的情況下進行及推展。若然主席在主持會議時,在那些鬆動的地方不作任何取態,這無異於縱容其他代表藉此侵犯同學的知情權和發言權,間接造成代表濫權的現象。(原文刊登於中大學生報《真恐怖!——學聯禁制言論號外》)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