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發生過公投嗎?
如果說有, 就真是大新聞, 要通知全港所有的法律人士.
是的, 泛民曾發動過"變相公投". 口是他們的, 要說甚麼也柰何不了. 我也可以說, 那次是"變相選美". 是呀, 兩位女士的票夠照的.
建制派, 聽說曾經考慮參選. 他們只要定性為普通補選, 目的是趕走公投五子, 是有幾會奪回話語權的.
結果, 不知是誰的旨意, 建制派棄選了. 不單只把話語權雙手奉上, 還跟着泛民起舞, 說這是變相公投.
現在, 他們說下不為例. 不要再給機會泛民了. 要杜絕變相公投.
荒謬, 若真的下次再有泛民辭職, 就應該打正旗號, 把浪費納稅人金錢的政棍趕走. 若信得過自己的選民, 這招比甚麼補選立法更勁!
政府, 更不知所謂. 當日應發動建制派, 把公投五子趕走.
但是, 卻反而叫市民放棄公民責任, 不要投票.
莫名其妙的, 說這真的是變相公投.
跟住, 又把不去投票的市民, 當作為惡法的支持者.
這個政府, 是那碼子的政府.
我本身是反對辭職再選的. 因為之前既然投了票支持泛民的理念, 再要表態多次, 是浪費時間金錢.
但, 我仍有投票, 這是公民責任.
至於投這一票, 被說成支持變相公投, 是在意料之內.
我只對我的良心, 我的公民責任負責. 致於有心人如何解讀我的一票, 這是他人的事.
公民責任就是公民責任. 若不同意任何候選人, 頂多投白票. 不應該逃避.
不論當日支持公投與否, 都應該盡公民責任, 反對補選惡法.
七一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