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處在今年書展中,曾針對十七本書發出勸喻停售,一般人只知道《愛情神話》,影視處事後也收回勸喻,但是,其餘十六本呢?
市民,你沒有權知道!
對不起,你沒有權知道!這就是影視處及貿易發展局的答覆。
我打電話到影視處,職員迅速地把我轉駁到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新聞主任譚思敏小姐,譚小姐花了幾個小時,然後告訴我,我們不能透露這十六本書的資料。
我問,影視處不公佈資料的理據是甚麼,譚小姐答不上來,說會找相關同事回答我,結果,我等了一天多也沒有答覆,在我再三催促下,她叫我找影視處的總行政主任唐富強先生。
唐富強先生貴人事忙,留了四次電話,結果花了一天的時間,終於撥冗致電本人。他解釋,影視處是受到貿發局邀請去巡查的,影視處向貿發局提出勸告,由於是影視處與貿發局之間的事,所以,不便向公眾公佈。唐先生解釋,不向外公佈,並不是根據甚麼守則或法例,而是影視處一向的決定及做法。
十六本被勸喻停售的書,既然如唐先生說,是影視處及貿發局之間的事,我便致電到貿發局。又花了大半天,留了兩次電話,終於找到貿發局書展的新聞主任林小姐(不願透露姓名),她也說,不會公佈名單資料,她說,影視處沒有向貿發局發出書面文件,羅列出勸喻的書籍資料,在我多番提問下,林小姐介紹我去找書展的發言人邱松鶴先生。
書展的「預審」
邱松鶴先生似乎比較了解事件。他說,找影視處來巡查,勸喻後收回,也是為了書商利益,因為,書商簽了合約,只能出售一級書籍,如果拿去送審後被評為二或三級,但很可能遭刑事檢控,所以現在是「預審」,對書商有好處。
謝謝邱先生告訴大家,原來,香港書展是有事先審查的,香港政府表面不對印刷媒體事前審查,但實質上可以做到,書展的「預審」就是一例。
同樣,邱先生也拒絕提供資料。他認為,這會對書商不公平,至於如何不公平,恕我魯鈍,聽了邱先生的解釋,我也無法明白箇中「道理」。他說,影視處的勸喻停售,及書商的收回,是書展開始前發生的,所以,不會向外公佈。
影視處近日掀起多宗引發爭議的評級個案,很難讓人不懷疑這十六本書又會鬧出甚麼醜聞。更令人擔憂的是,影視處是政府部門,貿發局是政府設立的法定機構,它們兩個機構規管全港最大的書展,一個重要的文化活動,審查(美其名「勸喻」,實則為「預審」)出售的書籍過程,基本上是閉門活動!市民連知情權也沒有,更何況有基礎去質疑?
爆出《愛情神話》一書的問題,只是冰山一角。
圖片出處:Michael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