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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社與孫果

昨日跟一夥導師開會作教學檢討,會後少不免一起祭五臟廟。

席間跟M談起近日明光社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事。M是教徒,但大概是個支持立法的自由派,對於教會以及身邊教友的態度,感到十分困頓。

見狀,我抵死的跟M說:"我同情他們(明光社的人)";M有點驚訝:"你同情他們?!";我再抵死的跟M說:"為什麼不?你可以上天堂,當然要同情他們!"

其實,天堂不遠,地獄也不遠,心裹充滿仇恨的人,當下便活在地獄。當然,活在仇恨中的人,也是他人的地獄,但畢竟兩者受的業不同,前者不會認為自己當下即活在地獄。

明光社的人讓我想起《大隻佬》中的孫果: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

彌陀佛。

另見天使樂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