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踱迢﹕「澳門城市概念性規劃綱要」,假如我被諮詢了

踱迢﹕「澳門城市概念性規劃綱要」,假如我被諮詢了

文﹕踱迢

 執筆時,還沒有超過兩個朋友跟我提到即將結束的「澳門城市概念性規劃綱要」公開諮詢,而我也在這個時候才真正讀完整份超過一百頁的計劃綱要。整個計劃綱要面向的領域極廣,每一個章節後面都有些問答題,好像以前唸書時,每篇課文背後的練習題,開放的老師要求你思考出新的問題,但大部份老師都已經設定好你要背的標準答案,不是要你在課文中找到新的思維,純粹看你是否有花時間看過課文而己。按照課文背後的習題來學習,似乎不太能提高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
天地

隱形社群  
兩個月的諮詢算不算夠「公開」?有時我們以為「公開」就只是一個動作,忘記了「公開」的空間究竟有多少?一個普通市民是否有足夠能力用兩個月時間讀完並真正理解這份「綱要」?是否有足夠時間表達自己對「綱要」的意見?讓市民發表的意見的只是一張鈎出合適答案的意見卡,選擇題以外,就是小小的空格給你寫些大概不多於本專欄字數的其他意見──作為對澳門未來的規劃的思考。在這有限的時間與空間下,我們如何去規劃整個城市的未來?就找些自己比較關注的,寫文章的也算「文化界」,就多看看綱要中有關「文化」的部份吧。

  我花了很多時間鑽研「文化」的部份,而偏偏這其實是「綱要」中佔篇幅最少的一部份。然而,更令我驚訝的是,整份「綱要」對弱勢社群的關顧更幾近於零,例如說城市規劃中,如何照顧到輪椅使用者或失明人士的需要?葡式石仔路,不顧路面大小而移植下去的樹,以及愈變愈大的巴士站等,對輪椅使用者而言已是避無可避又是極不必要的困擾;行人道及馬路上對失明人士的指示澳門更是交了白卷;然而,我們的「規劃綱要」不但內容上讓這些澳門城市空間的使用者消失,即使網站裡的專家意見中,也未見有社服界的意見與分析,而「綱要」除了文字版外,也欠缺其他多媒體的介紹和解釋,那些缺乏文字閱讀能力的澳門居民,在這兩個月裡又如何被諮詢?這份「規劃綱要」,不但內容上,而且還在諮詢過程中製造了很多隱形社群。

城市的文化規劃
在這份「澳門城市概念性規劃綱要」中,「文化」不過是一個從經濟發展的角度要凝視的概念,並沒有從文化的人文價值作思考。而「綱要」之「文化」,百分之九十,都是因循近年有關部門對「世遺」的思考模式:歷史文化的保護,能夠帶動旅遊和經濟。這種功利性的思考,無疑將文化的涵義窄化,將文化等同歷史建築或等同「世遺」榮譽;一旦文化的涵義被收窄,很多沒有被官方論述圈出來的本土文化、本土藝術創作,便不知不覺間被邊緣化,在名義上「不干預」的政策中,快速地被消費至上的市場吞噬。然後,「文化產業」流行起來,「產業化」彷彿又馬上成為本土文化藝術的唯一方向與出路。這份「綱要」中,就是沿襲這種思維模式去看待文化。

「文化」的培養與規劃,是要為城市創造更深層、更廣泛的文化內涵,而帶動經濟或創造新產業只是它的其中一項附帶價值,不應本末倒置。至此,我們可以發現「城市規劃」,與政府的「文化政策」是如何息息相關。

看看是次諮詢的相網頁,我們可以看到「參考文件」一欄,我不知道那是給市民的參考文件,還是這份綱要的參考文件,名為<如果我們的城市...以文化建設城市>的報告,其思考文化的方式明顯跟「綱要」中提及的背道而馳。這份有如「文化政策」的報告一開首就提出了「文化心態的建設」的要求,並在報告中指出了「對生活的要求不以物質為唯一指標」等核心價值;反觀「綱要」中,卻只懂將藝術節、音樂節、大賽車等官辦文化消費活動視為本澳「旅遊品牌」,且認為特區政府應制訂支援及推廣政策來「配合旅遊業和產業化的方向發展」云云,尤如近年特首施政報告文化領域的一則撮要。於是,那僅僅一篇的,有關本土文化發展的參考文件,彷彿就是陪襯一般放在一個不起眼的位置。

距離諮詢期完結尚不足一周,如果這份「綱要」以及接下來的「意見冊彚總」,真的對未來澳門城市規劃有足夠影響力,本土文化、本土藝術發展的邊緣位置是顯而易見的,關注本土文化發展的,或屬於文化界一份子的,要不要趁這最後機會發出你的聲音?

原文見《澳門日報》.「新園地.眾藝館」,2008年9月14-15日。現經原作者同意轉載。原文亦見於作者網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