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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貓的詩學

抓貓的詩學

貓雖然可愛,但要捉住牠抱一抱卻點也不容易。台灣已故小說家王禎和應該也很喜歡貓,難怪他會將寫作比喻為抓貓:

最傷我腦筋的,便是怎麽呈現給讀者,也就是英文所說的Presentation。每當動筆安排情節,我就拿荷馬史詩的方式,做爲基準點。他的方式是抓貓法,我們要恰當地、穩牢地抓住一隻貓,是不應提牠的尾巴,也不應拎牠的嘴(牠也許咬你一口)。我們更不應該抓牠的腳,那牠更有很大的機會咬傷你的玉手。最穩固的方法,便是抓牠的脖子。這是萬無一失的法子。脖子是在貓的頭之下,軀體之上,也就是在全身三分之二的地方。

提住貓身三分之二的地方,是抓貓最穩靠的方式,那麽小說的開頭就定在整個事件的三分之二處,那應該是最穩健的。如果你編年體似地,從頭直述下來,顯得平鋪直敍,也嫌單調,還顯得作者不是偷懶,便是沒有技巧。從三分之二的地方開始,從重要的地方起頭(貓的脖子,應該跟人的脖子一樣,上通中樞,下連心臟,可說兵家必爭的重地),換句話說,從關鍵地方著手,從危機爆發那一刻下筆,一定是比較能夠引人入勝。如果開頭不引人,你怎能希望讀者讀完你的小說?不看完你的小說,你心裏想要說的又怎麽能夠傳達給讀者? (參見註釋1)

我在網上搜尋王禎和所說的「抓貓法」,找了半天也不見蹤影,還在擔心是不是小說家自己的發明而已,終於在羅青的專著:《荷馬史詩研究》找到證據。原來王氏所說的就是所謂「中間開始法」,或者叫「攔腰法」,即in medias res。羅青的解説和小說家有些不一樣,差異在於切入的時間點:「這個術語為羅馬詩人何瑞斯(Horace 65-8 B.C.)所創(語出他的《詩論》(Ars Poetica)一四八到一四九行),他發現荷馬的史詩,都是從故事的後半部講起,然後再在適當的地方,把前情補足。」 (參見註釋2)王氏改造了「攔腰法」,時間上以三分之二而不是一半開始,也許和現今讀者耐性不足有關,好戲也要提前提早上演,才能留住大家的眼球。

「中間開始法」乍看之下和中學課本教的插敘法一樣,但插敘在時間軸沒有嚴格的要求,選哪裏開始隨作者喜好罷了。荷馬史詩因爲要突出劇情衝突的情節,開筆之際時間的選擇就變得非常謹慎。例如《奧德賽》(The Odyssey),敘述起點是在伊瑟卡眾貴族向皮奈洛琵逼婚及奧德修斯在腓埃敘亞講述冒險經歷之際,然後補上奧德修斯自特洛伊戰爭後返鄉冒險經歷,最後敘述再拉回現實,講述奧德修斯如何一一擊退那些逼婚者。再如《伊利亞德》(Iliad),雖然取材於歷時十年的特洛伊戰爭,但故事卻並不是從第一年開始,而是從第九年零十個月的一場內訌寫起,並且寫到赫克特(Hector)的葬禮就結束了,敍述的時間只是前後五十一天,極見剪裁功夫。如果詩人按照事件實際發生的時間順序來鋪敘,則難免沉悶。現在的社會講效率,寫詩似乎也難免隨俗。從頭開始的流水帳式寫法,已經少見。西草的〈車禍〉是特例。詩作從敍述者的身世經歷講起:

他出生於廣東省某農村
在紅衛兵的批鬥會前
外祖父是那裡的村長
出生的房子與新建的公路
相隔一排黃皮樹
一週歲時家人疏通了關係
把他帶到香港
在油麻地碼頭附近落腳
後來搬到彌敦道
又輾轉遷回渡船街
最後入住填海區新建的居屋
不久前往英國曼城
原本四年的留學計劃延長
在利物蒲結識了現在的太太
找到第一份工作
回流香港後次年結婚
在北角開始了新的職業
兒子現在快三歲了
為了幫助公司重建架構
他奉命到曼谷分部
培訓當地的新同事

之後才寫出這次事件——車禍本身。但是讀者不會因爲一大段的背景資料而覺得不耐煩,因本詩的重點並不在發生的事件身上,詩人只是希望透過事件來抒發感情。可以說,在荷馬史詩,事件就是目的,在此詩,事件不過是手段,抒情才是目的。而抒情的感發媒介,正在於那些看似多餘的背景資料。所以,我們可以將王禎和的「抓貓法」稍微修正一下:以敍事為主的詩作,「定在整個事件的三分之二處,那應該是最穩健的」。

唐大江的〈童年第三街〉開首就已經描述詩人行經東邊街及第三街交界兒時所居的景象,並展開回憶,一一指出那些在急速城市化低下業已失去的東西,例如不見了的「縫製皮球的針線、/加熱木遮柄的蒸桶、/鑄造鎖匙坯的火爐、/低矮狹小的佈道所、/掛滿橫開度漫畫的租書攤、/和元福里口的打鐵檔。」這些屬於物質的事物,更有精神上與親人生活的寶貴片段:「也不見了那穿著工人褲的孩童;/他常常穿過兩儀坊上高街,/別過再也見不到最疼他的外婆,/在仁愛幼稚園留連。」。

東野的〈當我們全都行為不檢〉後記寫道此詩是:「記吳亮星先生強行表決一事」,主旨明顯是為記事而作。按:此詩的本事乃指立法會財委會第七度審議新界東北前期工程撥款的會議,其間財委會主席吳亮星突然宣布就項目表決,吳亮星在大部分泛民議員衝到主席台反對之際,前行宣布表決結果。詩人沒有從頭開始鋪敘當日會議經過五個小時辯論的經過,而是直接從吳亮星宣布表決入手,以你代稱吳氏,並暗諷那些口稱依法實則違法的權貴:「你指控風/吹亂了頭上稀疏而僅有的/想法/控訴陽光/熾炙着你腳指縫間不見天日的/恐懼」,之後順勢來一段議論,對現實作出諷刺:「拿着鐵銼磨掉所有粗糙的部份/你把世界變成一個紅色的皮球/我們把這個荒廢的世界拋高/送給你」,刻意磨去所有棱角,就是要社會變成一個聽話、原滑如「紅色的皮球」。詩作最後一節,詩人特意創造「一隻猩猩」,與那些「一個一個被禮堂逐出的」議員對比。詩人形容被逐出的議員是「穿衣的、帶着眼鏡的、拿着書本的」,是文明的象徵。至於身在台上理應文明的卻是「一隻猩猩」,只會「用腳下叮噹作響的鐵鏈聲」而不是人類的語言,去「討論着餘下的進化議程」。

至於莊元生的〈打開寫滿郵寄地址的水果箱〉,詩作一開始就已經寫道寫滿郵寄地址的水果箱在詩人手上,略去水果箱之前的沉浮和詩人為何需要它的原因不談,在後文才慢慢補及。例如水果箱的前世今生:「一個裝台灣水果的紙箱/估計載過西瓜、旺來與蓮霧/到我手時在小巷燈光昏暗的水果攤/褶疊的重量幽幽穿過校園的相思林/走一段碎石子路從圖書館/踏著葉隙的月色走回研究生宿舍/長廊有衣服晾曬頎長的陰影」,從台灣而來,之後到了還在作研究生的詩人手裏,現在又過了一些年月,詩人再次拿起它,是因爲要:「將一本又一本的書籍放入紙箱」,書要搬離現在的地方,詩人是萬般不情願的:「背後無人一陣涼意/猶如在灰燼裡撿拾父親的骨殖入甕/不應有的意象聯想確實在心中昇起/至此相信人生識字憂患始」,以父親的骨骸比喻即將入箱的書,自是不類,但如此聯想,更見詩人愛書之切。詩作的末段將敍述推到當下書籍運抵家中的時間:

暑假期間
打開寄回原本裝水果的紙箱
腐爛的西瓜、旺來與蓮霧
一本又一本長途屈曲身體的書籍
伸伸滿是傷痕的手腳
曬過盛夏的陽光
不久又被放回不見天日的箱內
至少厚實的紙皮箱是他們
可以暫時安居的家

給書籍安居的家只是暫時,茫茫前路,究竟它們的命途又是如何呢?詩人沒有給與答案,但全詩的氛圍又看似給了我們的答案。整首詩的結構,猶如《奧德賽》,先從中間說起,然後再補敍前事,之後回到當下,在時間軸上來來回回。

寫詩,的確如抓貓。如果是以敍事見長的作品,就更要像對待貓一樣處理素材,在甚麽時候寫起,到甚麽收束,考慮的不單是事件的流暢完整,更要顧及讀者這隻不聽話的貓,萬一溜走了,詩人就很難追回來了。

註釋1:王禎和:《人生歌王》(台灣:聯合文學,2013年版),頁7-8。
註釋2:羅青:《荷馬史詩研究》(台灣:學生書局,1994年版),頁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