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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論政】譚美卿: 以權為本的藝術參與

以權為本的藝術參與「人人生而平等」這六個字看似顯淺易明,我們每天卻在「想與做」之中掙扎。

香港展能藝術會是香港唯一全方位推動展能藝術的機構,相信每個人都有藝術和創作的潛能,欣賞藝術是每個人的權利。自1986 年成立以來,它一直本着「藝術同參與.傷健共展能」(Arts are for Everyone)的宗旨,致力推動平等機會,讓殘疾人士參與藝術活動,以及追求藝術上的卓越,並透過藝術,推廣社會共融。

發展似原地踏步

不知道香港的文化界有否留意到,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公約》)自2008 年8 月31 日起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香港政區)生效,《公約》中就殘疾人士有權生活於一個無障礙的社會(第九條)及有權參與各項文化藝術和康樂體育活動(第三十條)亦設有條文?

12 月17 日,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內,不同界別人士就特區於前年提交聯合國的首份報告及其結論提出意見;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功能界別的馬逢國議員亦有出席。《公約》強調殘疾人士以權為本的核心價值,是以人權角度而非福利角度出發處理殘疾人士權益事宜。《公約》的出現,曾帶給我們一絲希望,但實況乏善足陳,叫人失望。歸根究底,又是香港欠缺一套整全的文化政策的問題。現時,雖然殘疾人士參與個別的藝術活動是有的,但常出現「有資助就有發展;冇資助就全冇機會」的斷層情形。

展能藝術家及工作者累積若干經驗後,常因切割式的實際情況而原地踏步,甚至流失,特別在新晉展能藝術家的培育及專業發展方面。即使香港展能藝術會近年推出策略性的發展,例如推廣藝術通達、發掘新晉展能藝術家的「藝無疆」等,亦隨時可能於計劃沒有資助時終止。面對香港文化軟硬件的急速發展,展能藝術界如何得以在藝術上脫貧?

事實上,香港的展能藝術家及節目屢次奪得本地及國際獎項,絕對是香港的創意資本;而展能╱共融藝術活動是供全部觀眾欣賞的,不管殘疾與否。以藝術市場推廣來說,殘疾人士不但是一個尚待發展的觀眾群,可讓全民欣賞的通達的藝術節目,更可兼顧老化中的香港人口。

讓全民參與藝術

為了讓全民可以參與藝術,香港展能藝術會有以下建議:

一、政府要制訂整全的共融藝術發展策略,環環緊扣,互相配合,持之以恆,令殘疾人士有持續練習(導師及場地)、專業培訓和展示的機會。加上輔助器材和不同創作方法,有支援者提供合適的協助,同步進行普及和提升卓越,並鼓勵殘疾人士投身創意工業。雖然政府已從不同渠道支持展能藝術,但要體現《公約》,讓殘疾人士真正平等地參與藝術,並非憑單件式的、零碎的活動資助可以達到,而是需要整全的、有系統的展能藝術策略,以及恆常的資源,讓展能藝術在硬件及軟件上,都能作可持續發展,避免殘疾人士參與藝術的情況繼續被邊緣化。

二、香港的文化及藝術發展政策,特別是建設中的西九文化區,應以「通用設計」(Universal Design)為核心概念,令殘疾人士享有平等的權利,全面無障礙地享用藝術以及將來西九的設施、服務和節目。最近西九文化區首個藝術場地(戲曲中心)的建築設計方案出爐,管理局亦公布六支M+設計比賽的入圍設計團隊名單。容許我再一次懇切地表達:我們需要一個全民通用的西九。

三、我們建議香港的文化政策和西九文化區,應制訂通達政策(Accessibility Policy),全面促進不同人士包括殘疾人士無障礙地享用文化藝術節目及服務,當中包括軟硬件互相配合,有策略及有系統地提供藝術通達服務,協調藝術家╱團體、技術部門、無障礙服務提供者(如手語傳譯員)、殘疾人士(作為服務使用者,甚至作為顧問以提升服務質數)和義工的緊密合作,提供專業的無障礙服務。為有效執行上述通達政策,有關部門及西九應設立藝術無障礙辦事處(Accessibility Office),以推動殘疾人士成為主動的藝術使用者和創作者,同時亦能提供嶄新的文化專業和就業機會,豐富了社會的文化資產。

民政事務局討論主要演藝團體撥款及評估機制事務多年,我們希望它盡快完成討論,並包括共融及多元發展(inclusion and diversity)作為機制的核心價值,鼓勵業界更積極包括殘疾人士為其節目的推廣對象。現時《公約》由勞工及福利局負責統籌,但《公約》所涉及範圍廣泛,包括不同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和社區內不同團體,我們希望勞工及福利局能有名有實地積極協調,並敦促政府內部跨局╱部門協作,以體現《公約》內殘疾人士能享有參與各項文化藝術活動的平等人權。

作者為香港展能藝術會執行總監

本欄逢周五見報,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發展,集思廣益,出謀獻策。

原文載於《信報》-時事評論-「文化論政」-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