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想考究《李小龍》的內容,我們將會是失望收埸。因為這部電影的內容只是由個別的事件所堆砌成,譬如李小龍泡妞、李小龍跳舞、李小龍拍戲等。而這些內容卻是毫不緊湊地關連著,以使我們可以明確地發現這些事件當中的個別性。假如再追究下去,就只得內容只屬虛構的無趣味結果; 即它只是派生於劇本。故此,我們應該從劇情的雜草堆中跳出來,然後擠身到導演的視野,跟他一起考究以下問題: 電影的內容當然是假定了,但重要的是,到底怎樣透過虛構的東西去顯現李小龍呢?
請注意,此處的李小龍是指有關於李小龍的概念。在後啟蒙時代的當今,任誰都知道沒有令屍首復活的魔法(但屢試突破的近代科學經已替代了魔法的地位(此為題外話)。)。就此,我們千萬別忘了關於傳記的概念,也就是以人物的主觀角度作為基點,從而引出有關於該人物的過去事件; 通過人物就於事件所作的主觀化處理,最終得出人物居於處境的統一結果。只有此程序才有可能深刻地顯明人物; 而當然,程序是反之亦然的。但這部由文雋所執導的《李小龍》卻反其道而行,它除了是一部有著一等資源的二流葉問電影(可謂有一大籮明星嘛); 即它雖鼎承了傳統英雄片的作業模式(和葉問的劇情走勢相同),更重要的是,這部電影給出了反英雄的效果,完全沒有有關李小龍的應有概念:「李小龍是真英雄」(正如朗天係<讀《李小龍:生活的藝術家》>一文所指出,武藝與好勇便是一般人對李小龍所持的概念)。而這種反英雄效果就是這部電影的最佳效果; 也就是它的「成功之處」。
關鍵就在於電影的片首: 導演特意安排了一組字幕,它隆重其事地表明了一個事實,指出本片是「李小龍生活經歷的戲劇化處理」。但這種解釋癖還未完結,繼那段字幕之後,導演連李小龍的胞弟也照搬出來。結果,那位李先生,即所謂的李小龍胞弟,便在懷古的氣氛下,不厭其煩地再講述類似的內容,也就是再次表明電影內容是源於李小龍的真實生活。
這種故作謹慎的方式,根本就和食事前丸/定心丸的心態相同。也就是說,導演故作誠懇地表明了電影的真實程度,並打算通過這種表明,可以把觀眾所附帶的疑慮去除,令他們放心觀看電影,因為一切風險都沒有了。但難道觀眾不知道電影是虛構的嗎?甚至他們可以如此質疑: 難道那段紀錄就不是虛構麼?因為這段紀錄也是錄制而成的,根本和其他電影片段無分別,所以那位李小龍胞弟絕有可能是假的。就此,也可以說,這顆事前丸/定心丸是導演給自己的。導演這樣做,並不只是單純地以為觀眾蠢,而是基於他本人的貪心。情況就如日常對話中經常出現的一種狀況: 當對方說過你所不知的內容後,你就不自覺地加插幾句「我知道」。對於說出此話者,這句「我知道」不是指向出自對方嘴中的內容,即他早知道那個未知的內容; 而是表示他早已知道存有他所不知道的領域(也就是「絕對領域」),即說話人係早知道他是不知道。故此,不論對方所說的內容是什麽,或者說,無關乎那個內容到底是什麽,它的呈現就經已證實了話說者的預設。所以,那句話的表明僅僅是這種意思: 他確非對方眼中那樣的無知,整個溝通的步伐他早就估算過了,一切都掌握於他那智性的估算當中。
同樣地,文雋想表明他是知道那個界限的,即,實情係有他所處理到的和他所未經處理的資料,而他所處理到的資料則拍成電影的內容了。而為了表明他是知道這個分別,在觀眾面前,文雋絕對有必要作出那種無必要的澄清。正如那種「我知道」的答覆,他留戀于作為全知者。可以說,這種基於交流位置上的反叛而作出的反應,是由於瞬息的快感所始動的,因為他試圖把自己放到一個全知者的位置,一個比原來更為絕對的視點。但這種全知卻是假的,因為如剛才所指,文雋所造的基礎就是基於他的有限,所以,通過那些作為澄清對白和字幕,文雋只是看到自己的無能。
而如此故作紀實的強調,也換來了曖昧的後果。因為在表明內容的真實性後,電影所呈現的並不是典型的李小龍的概念,而是空洞的作為小人物的李小龍。正如起先所指,於戲中,李小龍就過著普通的生活,普通得和李小龍本該有的特殊性相反; 這種生活就一般人而當然是符合的,但對於李小龍而言就是普通得過分。但這其實是文雋的苦心經營,他的作品和其他李小龍仿冒作都是一樣――七十年代,李小龍死後,不論係香港,世界各地都陷入了仿李小龍熱。很多小型片廠都拍出仿李小龍片,而內容就是把以前幾部李小龍所主演的電影玩完再完,甚至有一部是講述李小龍到地獄打魔鬼。形式: 完全是把原有的概念作一次反轉。――要向觀眾表明了一個事實: 李小龍真的是無可取代。換句話說,正因為李小龍是不可取代的,那些古怪的仿冒電影才可能年復一年地大量生產。或者更恰當地說,李小龍這個字是攻無不克的,不會被經驗的事物所損壞,即使被刻意破壞還依舊持存。正如拉康對索緒爾語言學所作的修定,能指和所指並非衡稱的,能指是永遠無法達到所指,而且能指是一個接一個地連結下去,從而建立出一個象徵秩序。同樣地,李小龍這個字(能指),它根本沒有緊貼於李小龍的屍首(所指)。起碼它現在被當成為一部電影。而李小龍可以被用作為一部電影的指稱,係因為整個象徵秩序先在於它物被分得象徵符號的程序,毋寧說,後者是前者的擴展方式。而那個名字,李小龍,就只不過是構成象徵秩序的一個微小成分,它只是碰巧地被分配到此部電影之上。甚至電影的某段劇情也表明了同樣事實: 李小龍得到他的名字是基於被動和偶然,那只不過係電影公司所發予的藝名,係一種類似入土儀式的程序,其他藝人參與拍攝前都必先通過這程序。總言之,李小龍本人和李小龍這部電影,兩種東西獲得名字的方式都是一樣,因為,這就是作為世界背後的支撐者的象徵秩序之基本運作方式。這似乎也預告了另一事實,事物終究不能被象徵符號所完全吞噬,當中潛在著和象徵不相符合的核心。而這個核心就放置係某個未知領域。就此,別忘記我們的分析,分析的結果是,此電影和李小龍沒有明顯地被關連(這就是所謂的「這部電影的最佳效果」,因為它是沒有效果。),而必須和其他李小龍電影有所連接,才會有收看的價值。這也就是人們看此部電影的興致來源,看看那所謂的傳記到底虛構到什麽程度。基於違背原來的李小龍,或者說,基於李小龍可以安置到任何的物體上(今次是李治廷),觀眾可以從中獲取快感,即就是純粹概念上的快感,這根本和明確的內容無關。以上也就是仿李小龍片能夠一部接一部地生產的先決條件。
所以,這也再次證明了文雋的澄清是多麽不必要。
故此,我們就得到了改編問題的解決方案。這個問題一直困擾導演與一眾電影工作者,即: 改編電影能否如實地或超越原來的對照物?這確實係有關創作自由的問題。希治閣就曾經說過假如要找文本改編,也得找些低檔次的通俗小說,只因可以避嫌。這清楚地表明了電影工作者的恐懼,他們害怕不能夠忠實地表明、甚至曲解了原裝的東西,然後就被影評人責難,但當忠實地表明後,又會被影評人指亳無獨特性。但正如我們所分析的結果,這個問題根本不成問題。因此,以下有一句鼓勵的說話,以作為首段提問的答案: 各位電影工作者,盡情去拍吧!只要你願意承擔拍攝上的一切可能後果,然後只需要把電影拍下就成了(電影工作者也許會回答一句:「我知道」)。
撰文: 梭倫. A. 祈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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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讀李小龍﹕武者哲人皆名相 ——讀《李小龍﹕生活的藝術家》朗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