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說,中大深圳分校是一個火藥庫,實在不為過。上年,中大曾經出現本部及分校學生畢業證書的爭議。經過學生會的周旋下,中大校方終於順應民意,在深圳分校畢業生的證書上,加回「中大(深圳)」的字眼以作界分。原本以為告一段落的風波,卻在五月初再次燃起爭議。
深圳分校畢業生自動成為校友評議會成員
現時,每一個中大畢業生,都會自動成為校友評議會的會員。評議會稱得上「評議」兩個字,當然不只是校友聯誼扮家家酒的地方,而是法定下有權向校方提供意見、影響中大決策的正式機構。2010年,跟校方關係千絲萬縷的評議會成員,利用評議會撐校方拒絕新民主女神像進入中大的決定;同年,評議會正副主席在余若薇和陳茂波競逐中大校董一職上,公開支持後者出任校董;甚至在學院統一收生制上也參一腳,足見評議會的權力。然而近來,我們一批校友卻「被通知」,中大深圳分校的畢業生,將自動加入評議會成為會員。
事源是,中大一直都沒有為「學生」立下清晰的定義。直至深圳分校成立,中大校方決定修改層次較低的學生學則,而非受立法會監察的中大條例,將分校的學生定義為「大學的境外學生。」「境外學生」的名詞,名義上與中大本部的學生分開,兩者實際上的權責卻含糊不清。中大教務長吳樹培甚至在公開場合說過:「在深圳分校完成修課的學生,就如在中大讀一樣。」由於分校畢業生獲中大承認,因此他們在屬於「中大的畢業生」,可成為校友評議會成員。五月初,中大校友評議會曾經舉辦過一次「吹水會」,快刀斬亂馬公告相關安排。現場部份校友大感疑惑,經連串質詢追問,評議會才應允在下次會議作再討論諮詢。
南轅北轍的學習經歷,何能共同決策兩校事務?
各地都有大學開設分校,卻未聞兩地的學生可互相影響決策。深圳分校側重理科及商業,中大著重綜合科目發展、學制、通識教育、非形式教育、校園環境、活動皆大不同。分校學生從未待過中大本部,要他們畢業後就中大的教育政策、甚至政治立場表態,有何合理性呢?同樣地,中大學生也沒有深圳分校的學習經歷,用中大校友評議會的身份來管理、甚至制訂深圳那一邊的事務,又可發揮到什麼作用呢?
對於分校畢業生而言,分校的畢業生長途拔跋來香港的評議會,會上佔大多數的必然以香港校友居多,雙方根本未踏足過雙方的校園,何以有平等共通的資訊基礎進行討論呢?到最後,只會造成中大本部及深圳分校雙輸的局面。
中大在規劃深圳分校時,加入眾多本部的特色:例如正門的「四條柱」、書院制等。那麼,為何不考慮把中大校友評議會的制度複製,讓深圳分校的畢業生組成校友評議會,有效地貢獻分校事務呢?
中大的校友,本年度校友評議會週年大會將於6月13日舉行。我們預計討論事項中將包括上述會員資格問題,為了中大的自主性,我懇請各位於6月5日前登記出席會議;未克出席的校友,也請簽署授權書授權信任的人代為發聲。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