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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語擁有比普通語先進和優越的語音系統

有不少二流的所謂”中文”學者(即筆者最瞧不起的”國文佬”), 經常錯誤以為廣府話/香港話只不過是一種原始土話方言(primitive local dialect), 而普通話才是所謂”中文”正式書面語的”話語”. 但事實上, 廣府話不但不是一種原始土話方言(從前被稱為土話), 而且擁有比普話先進得多, 同時截然不同的語音系統.

筆者在前文提到, 現代廣府話/香港話無論在文法上, 用字用詞上, 都與現代普通話有極大差異, 比起英語和西班牙語之間的差異大得多. 加上兩種語系所使用的語音系統截然不同, 所以廣府話/香港話應以獨立於普通話的語言體系看待, 亦應該被稱為廣府語/香港語, 這裏簡稱為”香港語”. 為了要對等的比較這兩種不同的語言, 大家也應該把普通話稱為普通語(約相當於大清帝國時的”滿大人” Mandarin), 而不應將普通語當成甚麼”中文書面語”.

筆者先前的另一篇文章中也提到, 所謂”中國語文”或”中文”, 其實並不是當今世上的一種活語言, 而只不過是一堆被不少東亞人用來做詞做句的”死人文字”, 與已經沒有現代人使用的”死人拉丁語”的一堆單字類同. 歐洲不同的語言都經常(但不一定)使用拉丁單字作為字根, 籍以創造他們各自不同的字. 同樣, 香港語和普通語這兩種不同的語系, 同時經常(但不一定)使用”死人中文字”來創做新詞. 而唯一不同的是, 歐洲的不同語言大多以”字”為記錄概念的基本單位, 而東亞的不同語言則以”詞語”為記錄概念的基本單位.

香港語與普通語雖然使用部份相同的所謂”中文字”(或一些國文佬和中共口中所講的”漢字”), 但香港語含有很多非漢字, 而所謂漢字當中有很多字, 也非普通語使用者使用和理解的. 同時, 所謂”漢字”也絕非單純來自漢朝或由漢人/東亞西北的野蠻民族, 所以不應以”漢”字來作為统稱.

自有歷史以來, 西北漢族從來就不尊重, 甚至致力打壓南方民族所獨有的廣府字, 直到大清帝國時(其實大宋帝國也把一些廣府字納入當時的字典之中, 當中就有宋本廣韻, 相信與當年大宋帝國南遷有關), 滿州人為了有效統治東亞大陸的南方民族, 才把大量廣府字納入康熙字典之中, 更被認定為”漢字”的一部份. 但事實上, 這些字在東亞大陸的幾千年歷史之中, 從來都不被東亞大陸的北方人承認為漢字.

除了使用的文字有異之外, 香港語使用的語音系統更與普通語截然不同. 兩種語言的語音系統的基本差異包括: 分別單字相對音韻的方法有異, 滑音字的發音方法有異, 字串組合中字與字之間相對音韻的固定性有異, 一句句子讀出時的音域範圍彈性有異, 避免同音字的方法有異, 等等. 這些基本差異令香港語語音系統在多方面比普通語語音系統優越.

香港語的優越性包括: 1. 同音字的減少, 2. 錯別字的避免, 3. 能自然產生悅耳的音律, 4. 以有特別意義的助語詞有效取代單字高低音的無準則控制, 5. 單字與單字之間的相對音韻差距不會在不同詞語中有所改變, 6. 所有單字的相對音韻能保持歷久不變, 等等. 這些香港語語音系統的優越性都是較落後的普通語欠缺的, 所以嚴格來講, 普通語根本沒有資格作為一個擁有十三億以上使用者的”現代”語言.

香港語與普通語兩個語音系統簡介
在未深入比較香港語和普通語擁有的不同語音系統之前, 首先大家要先了解兩個不同的語音系統各自的基本結構. 以下的討論, 以 Natural Romanization (a variant of Syndey Lau’s Cantonese Romanization scheme) 的廣府話拼音法中的首音和尾音作為拼音方法 [1].

注意: Natural Romanization 只能標出少數普通語的字音, 但就足夠作為本文直接比較香港語與普通語的音韻上基本差異的工具.

普通語在音韻上(即不同字的高低音, 和個別字本身在發音時的高低音轉變)有所謂四音(音韻)或四個 tone, 以普通語讀出的所謂”漢字”, 必然為這四種不同音韻的其中之一. 例如, 首音+尾音發出的 “ma” 字音, 就可以以四個不同的音韻讀出四個不同的字: [2]

媽(ma-I) 罵(ma-II) 麻/嘛(ma-III) 馬(ma-IV)
高平         高急去         中上             底平
高音 -------------------------------> 低音

注意: 這裏的 tones I, II, III, IV, 與大陸常用的 Pingyin 中的 1, 2, 3, 4 四個聲不一樣, 這裏 I 至 IV 的排列順序, 乎合這四個音的平均高低音階排列, 而 Pingyin 的 1 至 4 則不然. 這裏的 I, II, III, IV 相等於 Pingyin 中的 1, 4, 2, 3.

以上 Tone I 為高平音, tone II 為高急去音, tone III 為中上音, tone IV 為底平音(讀單字時為中去上音), 由 I 至 IV, 在讀單字時, 它們的”平均”音韻(音樂中的音階)以 I 最高音, 而 IV 最低音. 這裏”高”, “中”, 和“低”代表了字音在音樂音階上的相對高低, “高” 即高音, “低”即低音. 但普通語在讀出一連串句子時, 句子中個別 tone I 至 IV 的單字的高低音次序有時可以不順序.

另外, 這裏的”平音”是指單字拉長讀出時, 讀出的音階保持平穩不變, 即音樂中延長了的單音; “去音”即單字拉長讀出時, 音階由高而轉低, 即音樂中的向下滑音, 而”高急去”音即由高音階下滑至相對很低的音階; “上音”即單字拉長讀出時, 音階由低而轉高, 即音樂中的向上滑音. 又另外, tone IV 的字, 在讀出單字時, 並非平音, 而是由高而低再轉高, 但與其他字連續讀出時, 則為平音, 所以在這裏以平音看待.

留心觀察的話, 會發現其實普通語與西藏的一些簡單話語有點類似, 因為大部份的西藏話語都擁有四個音韻[3].

香港語在音韻上則有六音, 所有以香港語讀出的字, 必然為這六種不同音韻的其中之一. 例如, 發音”ma”, 就可以分別讀出六個不同的音階的六個不同單字, 當中有四個為平音, 而有兩個為上音:

媽(ma1) 媽(如”媽姐”)(ma2) 嘛(ma3) 馬(ma4) 罵(ma5) 麻(ma6)
高平           中上                   中平         低上         低平         底平
高音 -----------------------------------------> 低音

Tone 1 為高平音, tone 2 為中上音, tone 3 為中平音, tone 4 為低上音, tone 5 為低平音, tone 6 為底平音. 以 Natural Cantonese Romanization 標示音韻, 由 tone 1 至 tone 6 的音韻正好按它們的高低音(音樂中的音階)順序排列.

注意: 若使用其他常用的廣府話拼音法, 例如 Yale, Sydney Lau, 或 粵拼, 同樣是 tone 1 至 tone 6, 但這些拼音法的 tones 4, 5, 6 就要變成這裏的 tones 5, 6, 4, 因為這些拼音法中的 tones 1 至 6 並不按照單字的相對高低音階排列. 另外, 按 Natural Cantonese romanization, tones 1, 3, 5, 6 為平音字, 即音樂中的單音, 而 tones 2, 4 為上音字, 即音樂中的向上滑音.

兩個語音系統對所謂”漢字”在讀音上的識別方法各異
普通語主要以單字之中字音的變異, 來分別相同首音和尾音的字, 而其次才是使用高低音階作為單字讀音的識別. 例如, “媽”, “罵”, “麻”, 和“馬”這四個字有相同首音和尾音, 但就可以以平音, 急去音, 和上音來分別出“媽”, “罵”, 和“麻”三個字. 而”馬”字雖然和”媽”字同樣為平音, 但”馬”字的音階就比其他三個字都低(主要是比”媽”這個平音字低), 這樣四個字的字音就可以完全分別出來.

要注意的是, 在普通語中”罵”字的讀音可拉長分拆成 “ma-a”. 當中 “ma” 為 tone I, 而 “a” 為 tone IV, 而”麻”字的發音也可拉長分拆成 “ma-a”, 當中的 “ma” 介乎 tone I 與 tone IV 之間, 而 “a” 則為 tone I. 就平均音階來講, “罵”字的音階理應比”麻”字低, 但在變音的過程當中, “罵”字中先發的“ma-I”音比較持久, 而後發的低音”a-IV”音比較急短, 而”麻”字後發的高音 “a-I” 也為急短, 形成”罵”字的實質平均音階比”麻”字為高. 由此可知大陸 Pinyin 中的 tones 1, 2, 3, 4 並不按照標示單字的相對高低音階排列.

圖為普通語 tones I, II, III, 和 IV 的相對音階和單字音變比較.

香港語則主要以高低音階的差異, 來識別相同首音和尾音的不同字, 在香港語中, tones 1, 3, 5, 6 均為平音, 就音階而言, tone 1 比 tone 3 高音, tone 3 比 tone 5 高音, tone 5 比 tone 6 高音. Tone 2 和 tone 4 均為上音, tone 2 的音由低而上, 最低低不過 tone 3, 而最高高不過 tone 1; tone 4 的音也是由低而上, 最低低不過 tone 5, 而最高高不過 tone 3. 就相對平均音階來講, 由高至低音, 它們的順序排列為 tone 1 > tone 2 > tone 3 > tone 4 > tone 5 > tone 6. 用以識別相同首音和尾音的字的較次要方法, 才是單字之中字音的變異, 而當中只有不變音和向上變音, 即平音和上音.

圖為香港語 tones 1, 2, 3, 4, 5, 和 6 的相對音階和單字音變比較.

另外, 普通語的兩個平音 tone I 和 tone IV 之間的音階相差很大, 大概相等於香港語 tone 1 和 tone 6 之間的音階差異.

又另外, 普通語中同一個 tone 的字, 讀出的音階可以不同, 而香港語則不能. 例如, “媽媽”這兩個”媽”字同為 tone I, 一般為相同音階讀出. 但在”昨天媽媽帶我去媽祖廟玩”的句子中, ”媽媽”中的”媽”字與”媽祖”中的”媽”字雖然同為 tone I, 但它們可以以不同音階讀出, 尤其是講者可以把”媽祖”中的”媽”字的音階提高, 以表達出一種驚喜的感覺. 在香港語中, “琴日阿媽帶我去媽祖廟”一句中, “阿媽”中的”媽”字和”媽祖”中的”媽”字同為 tone 1, , 在平時說話時, 基本上不應以不同音階讀出(朗誦時除外, 但用香港語朗誦根本上就很不自然; 以下會再提到國文佬最喜歡的”朗誦”這個玩意).

香港語六音的相對音階固定造成助語詞的產生
表面上, 音多音少對兩種語音系統來講, 似乎沒有甚麼大不了. 但事實上, 香港語幾乎完全固定了它六個音韻的高低音在音階上的相對位置, 令一句句子之中, 字與字的相對高低音在正常交談時不能隨意改變(除非非常刻意). 另外, 一句句子在讀出時, 其音域範圍也受到限制, 即一句句子中最高音的字與最低音的字在音階上有所局限.

這些相對音階和音階範圍的限制, 導致香港語在感情抒發時, 不能依靠所謂 intonation (即將個別字的字音提高或降低) 來達致, 而要利用助語詞來表達. 普通語則和英語一樣, 可以經常隨意改變一個單字有一句句子中的相對音階(與其他在同一句子中的字的相對高低音), 藉以表達講者的情緒和一些特別含意.

但其實, intonation 並非一個表達情緒的最佳方法, 原因是依靠將個別字的字音拉高拉低來抒發感情, 會令同一句句子中個別單字的相對音階隨時間地域而改變. 最明顯的是當我們看一些美國五十年代電影時, 會發覺當中演員讀出的英語, 在發音上與現時美國人的發音有很大差異, 尤其是在同一句句子中同一個字與其他字的相對高低音可能非常不同, 有時要很用神才可以無誤的聽懂. 這種字音的改變比起首音和尾音的改變來得容易, 對一個語言的恆常性和持久性非常不利.

香港語中的助語詞, 有固定發音, 也有固定意義, 比起依賴 intonation 來抒發感情有效得多, 同時也不會令單字的相對高低音隨時間和地域而改變, 對保持一個語言的穩定性和恆久性有極大幫助. 另外, 因為香港語中只有幾十個常用的助語詞, 所以在學習上比起要學會使用 intonation 比較容易掌握和有準則, 而且在日常應用上也更有效率.

香港語語音系統擁有自然的音樂性
普通語因為只有四個音, 所以如果每個相同 tone 的字都讀成同音的話, 句子之中的字無論如何組合, 都會缺乏自然的音樂性. 普通語要令句子讀起來有音樂性, 就必須人為地把句子中的個別單字的字音拉高拉低, 才可以令到句子不致過份平板乏味, 但這樣就會令到同 tone 的字讀出不同的音階.

另一個令普通語缺乏自然音樂性的原因, 是它當中的高急去音 tone II, 這個 tone 因為要從高平音 I 急降至底平音 IV, 嚴重破壞了讀出時的音樂感. 絕大部份順耳的音樂片段之中, 都不容許高低距離太大的滑音存在. 正常而言, 普通語的 tone I 大約為香港語的 tone 1, 而普通語的 tone IV, 則大約為香港語的 tone 6. 所以普通語的高急去音, 因為下降的音階太多, 所以不能成為順耳的音樂滑音.

香港語有六個不同的 tone, 雖然同樣擁有非平音的上音, 即 tone 2 和 tone 4, 讀出時的音由低而上, 但與普通語 tone III 的上音明顯不同. 香港語 tone 2 一般”最多”只能由 tone 3 的音階滑上 tone 1 的音階, 而 tone 4 “最多”則只能由 tone 5 的音階滑上 tone 3 的音階, 所以兩者很容易的就會讀出兩個富有音樂感的滑音. 而普通語的 tone III, 由低而上時, 低音下限要比 tone IV 高, 而高音上限為 tone I, 導致普通語 tone III 發出來的滑音距離也太大, 而且難以有固定音樂準則, 所以也難以發出順耳的音樂滑音.

另外, 香港語因為有兩個滑音, 以致香港語雖然只有六個音, 卻可以讀(唱)出任何大調中一個八度裏面的全部七個音. 相反, 普通語只有四個音, 所以無法發出自然順耳和豐富的音樂大調音韻.

可能大家平時絕少留意到, 其實在港產古裝片裏, 當演員順口讀出任何唐詩時, 都不自覺的以音樂中的大調中音階把詩讀出. 其實這些大調音階很自然順口就產生, 講者無須受過任何訓綀, 而且不同人讀出時, 所有字的相對音階大多相同.

以下的唐詩, 大家可以以香港語, 自然的以 C 大調 (key C major) 讀出, 就自然發出悅耳的音韻:

床前明月光
Mandarin tones: III III III II I
Cantonese tones: 6 6 6 5 1; musical notes: G G G B D (又或 c c c e g)

疑是地上霜
Mandarin tones: III II II II I
Cantonese tones: 6 5 5 5 1; musical notes: G B B B D (又或 c e e e g)

舉頭望明月
Mandarin tones: IV III II III II
Cantonese tones: 2 6 5 6 5; musical notes: C→D G B G B (又或 f→g c e c e)

低頭思故鄉
Mandarin tones: I III I II I
Cantonese tones: 1 6 1 3 1; musical notes: D G D C D (又或 g c g e g)

同一首詩以普通語讀出的話, 必須依賴句尾字的押韻(押韵?)才可以讀得順耳. 在沒有押韵字時( 例如, 把”霜”字改為”雨”字), 除非講者刻意去美化當中各字的音階, 同時嚴格控制高急去音 tone II (因為 tone II 不能自然發出有順耳的滑音), 否則無法自然讀出順耳有音樂感的音韻, 香港語則完全沒有這個問題.

另外, 假若要强行以音樂音階讀出一首詩的話, 有時可能連 tone II (高急去音)也無法完整讀出. 而且就算可以免强發出順耳的音階, 因為普通語中只有四個不同高低的音韻, 所以要令到音樂感更豐富, 有時不得不以不同的音階讀出同一個 tone 的字.

其實, 普通語和英語一樣, 都要透過句子中的字與字間相對高低音的改變(刻意拉高或拉低音), 來表達感情和增加音樂感, 以致個別單字的音階在一句句子之中, 可以隨意被拉高拉低. 同一句句字之中的同一字, 因為要表達的感情不一樣, 令其有時高音, 有時低音, 造成同一句句子中, tones I, II, III, IV 音之間高低音階的相對性隨時受到破壞.

至此, 大家可以理解, 為何普通語經常把同一個 tone 發成不同音階的音. 而操普通語者之所以自小就必須接受朗誦訓綀, 是因為操普通語人仕要透過朗誦訓綀, 講起普通語上來才會傳神順耳. 相反, 操香港語人仕, 若在朗誦時故意去控制單字的相對音階, 反而會覺得做作和誇張, 甚至蠱怪. 原因很簡單, 因為香港語本身就會自然發出豐富的音律, 無須刻意去控制個別字的音階高低. 同時, 香港語通常利用字音的長短, 音量的大小, 和一堆有特別意義的”助語詞”來表達和抒發感情, 亦無須刻意去改變單字的高低音階.

對保存單字之間的相對音韻來講, 香港語遠遠超越普通語, 甚至英語. 普通語中, 在不同情況 下, 同一個字的發音可以時高時低, 同時所謂”高”和”低”也沒有絕對或相對準則. 而這種拉高拉低音的運用, 也會隨時間改變, 使得同樣字句, 在不同年代或不同地域, 可以發出非常不同的音韻.

如果大家比較美國五十年代的英語片(國語片)和現時的英語片(國語片), 不難發現大部份句子的讀法有很大改變, 除了單字的響音不響音(普通語的首音尾音)有輕微改變外, 最大的改變反而來自句子中各單字的相對音階. 在不同年代, 同一句句子以同一個意思讀出, 句子中字與字之間的相對音階, 隨時間而產生很大的變異, 皆因單字拉高拉低音時, 沒有既定準則所致. 同樣問題也在美國南部和北部的不同口音中出現, 但卻不會在香港語出現. 大家只要去看看五十年代的粵語殘片, 就立即可以印證到, 香港語在不同單字的相對音階在恆久性上的絕對優勢.

普通語原用比較落後的語音系統導致同音字特多
普通語是比較標準的所謂”形聲”話語, 經常使用有字讀字無字讀邊原則, 所以以一個字中的一個邊旁讀音來讀出該字的音, 讀錯字音的機會相對較低. 相反, 香港語一般對不同字義, 但使用類似邊旁的的形聲字作出音韻上的識別, 在這些字的音韻上作出少量更改, 藉以減少同音字的出現, 也減少了錯用別的字的機會. 香港語這個”形聲字不再形聲”的做法, 造成了”有字讀字無字讀邊”這個普通語原則, 在香港語中經常行不通. 香港語在形聲字的字音上的改變, 可能是自然產生, 也可能是人為的結果(可能藉以減少同音字的數量), 至於那個才是真正原因, 到了現在已經無從稽考.

例如:
普通語中的發音 “ji”, 有以下的字:
雞/機(ji-I) 計/記/忌(ji-II) X(ji-III) 幾/己(ji-IV) (X 代表這個音不代表任何字)

香港語中, 同樣的一組所謂漢字的讀音就分得精細很多, 使它們的讀音完全不同:

雞(gai1) 計仔(gai2) 計(gai3) X(gai4) X(gai5) X(gai6)

機(gei1) 幾/己(gei2) 記(gei3) X(gei4) 忌(gei5) X(gei6)

以上例子中, 最明顯的是”記”字和”忌”字, 它們在普通語中的發音一樣, 但在香港語中的發音則明顯不同. 普通語使用較落後的語音系統, 產生大量同音字, 造成很多不應在現代語言上發生的問題, 其中包括:

1. 操普通語容易導致錯誤使用同音別字
例子: “角色”變成”腳色”
普通語中”脚色”一詞, 其實是錯誤的寫法, 正字應該為香港語中的”角色”. 很明顯, “角色”的”角字”正寫是“角”字而非”脚”字, “角”字經常被使用在意義相關的詞語之中, 例如, 漸露頭角, 獨角戲, 主角, 配角. 使用”脚”字的話, 不但沒有義意, 更會令人啼笑皆非.

事實上, “角色”一詞最早源於漢代時流行的”角抵戲”, ”角抵戲”是一種運用技藝的戲劇化的表演. 但由於”脚”字和”角”字在普通語來講是同音字, 所以到了宋代, “角色”就被錯誤寫成”脚色”, 而直至現在這個錯誤都未能被修正. 在網上, 更有不少操普通語人仕以為宋代已有人使用”脚色”一詞, 誤以為”脚色”才是正寫.

2. 操普通語容易導致錯誤使用同音別字引致義變
例子: “伙記”變成”伙計”
“伙”字的意思為煮食用具, 引申為飯餸, 如”伙食”. 香港語稱呼食店之中”記錄”小菜的侍應為”伙記”, 而食後負責計帳的則為”掌櫃”, 明顯大部份侍應的職責主要為記錄小菜, 而非計帳(除非是規模極小的食店), 所以不應稱為”伙計”. “伙計”一詞將原本侍應變成埋單計數的食店員工, 並不合理. 問題是, 普通語之中的”記”字和”計”字發音相同, 久而久之, “伙記”就讀成了”伙計”, 讀音的改變, 也造成了店小二的工作範圍的擴大, 其中可能包括埋單計數.

3. 操普通語容易導致類義音變
例子: “擴大”變音成”闊大”
普通語的另一個產生同音字的可能, 是將一個詞語中的其中一個字, 錯誤讀成另一個近義詞語的字, 這個問題可能與字首音太少有關, 但筆者不敢隨便妄下定論.

在普通語中, “煤礦”的”礦”字發音為 kwanng-II, “廣東”的”廣”字發音為 gwaang-IV, 但”擴大”的”擴”字則讀成 kwoh-II. 很明顯”擴”字的字音與”礦”字和”廣”字都相差極大, 但卻與”闊大”的”闊”字同為 kwoh-II. 相反, 香港語中”煤礦”的”礦”字為 kwong3, “廣東”的”廣”字為 gwong2, 而”擴大”的”擴”字為 kwong3, 即三個相關形聲字的字音極為相近, 而與”闊”字的 foot3 音毫無關係, 同時“闊”字與”活”字的 woot5 音差不多.

普通語存在沒有必要和沒有準則的音變
普通語經常使用”有字讀字無字讀邊”的形聲字原則, 而香港語則使用”盡量避免同音字”的現代語言原則. 普通語因為只有四個音, 以致無法有效使用”盡量避免同音字”的現代語言原則, 但不代表普通語完全沒有嘗試減少同音字的問題, 只可惜, 當普通語要把同音字的字音改變, 嘗試對形聲字組中的不同字以兹識別時, 卻往往會出現音變缺乏準則的情怳. 另外, 普通語有時會利用無必要的音變, 藉以改善說話時的單調的音韻. 以下三個為普通語音變經常造成的問題:

1. 普通語同字異音有時存在奇怪的音變
正常來講, 香港語與普通語某些字的音變, 會按照類似的法則, 例如:
“將來”的”將”字
香港語音為 jeung1 普通語音為 ji-aang-I
“將士”的”將”字
香港語音為 jeung3; 普通語音為 ji-aang-II

香港語當中的字在音變時經常易於掌握, 但有不少普通語的音變就非常奇怪, 例如:
“銀行”的”行”字
香港語音為 hong6; 普通語音為 haang-III
“步行”的”行”字
香港語音為 haang6; 普通語音為 si-ng-III
香港兩個”行”字的音都以”h”為字首音, 而普通語則使用兩個不同的首音, 其一以”h”先發音, 其二以”s”先發音, 當中的音變怪異, 同時難以理解.

2. 普通語中同一個字相連讀出卻要加上音變
同一字一前一後連續讀出時, 前後高低音階要有所變異, 這種變異相信與普通語語音系統過份平板有關, 致使相同的字連續讀出時, 必須使用不同音階, 才可以令到句子的音韻變得比較順耳.

例如: “你再想想辦法吧”一句中, 第一個”想”字為 tone III, 要比第二個”想”字的 tone IV 為高. 但在”你再想一想吧”一句當中, 第一個”想”字卻又與第二個”想”字同為 tone IV. 但這種音變的做法卻往往會帶來嚴重後果, 例如, 操普通語人仕無法有效讀出”你再詳想吧”這個字串, 因為”詳”字也是 III 音, 與第一個”想”字同音, 造成”你再想想吧”和”你再詳想吧”發音完全一樣, 無法分辨.

3. 普通語有字讀字無字讀邊原則導致音變失去準則
“游泳”中的”泳”字, 在大陸的讀音為 yung-III, 但在台灣(按來自大陸的國民黨讀法)卻是 yung-IV. 前者讀音與”永遠”的”永”字讀音 yung-III 相同, 乎合有字讀字無字讀邊的形聲字法則. 香港語的”泳”字讀音為 wing4, 而”永”字則為 wing5, 乎合香港語”盡量避免同音字”的原則.

“亞洲”的”亞”字, 在大陸的讀音為 ya-II, 而在台灣(按來自大陸的國民黨讀法)則讀成 ya-IV, 後者的音韻與”啞巴”的”啞”字同為 ya-IV 音, 乎合有字讀字無字讀邊的形聲字法則. 至於大陸普通語為何把”亞”字變音成 ya-II 則無從稽考了. 反觀香港語的”亞”字讀音為 nga3 (中平音), 而”啞”字則為 nga2 (中上音), 亦乎合香港語”盡量避免同音字”的原則.

結論
香港有一班無知的國文佬, 長期以錯誤及沒有歷史根據的大東亞帝國主義(即所謂中華民族主義), 去試圖將香港語打壓成一種土話方言. 但事實上, 香港語擁有大量非”漢字”, 而且在文法上, 造詞上, 使用的語音系統上, 都與普通語截然不同, 而這些分別比起英語和西班牙語之間的分別要大得很多.

更重要的是, 香港語擁有的獨特語音系統, 比起所謂中文書面語(即普通語)使用的語音系統先進和優越得多. 然而, 這些香港語的優越性卻不斷被一班無知的國文佬刻意的忽略, 甚至抹殺. 身為操香港語者必須認清, 香港語歷來被打壓和踐踏, 其背後所隱藏的政治及種族含意.

註:
[1] 要更了解 Natural Cantonese romanization, 請參考http://www.freehongkong.net/learn-cantonese
[2] 本文中所講的”音韻”為 tone, 而”音階”則為 pitch 或 musical note.
[3] 例如, 西藏其中一種話語 Amdo, 就有四個不同的音韻, 當中包括高平, 高去, 中平, 中上去音, 西藏語 Amdo 的最後一音與普通語最後一音的中去上音剛好相反.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tandard_Tibetan (last visited May 19, 2013)

本文將會在自由香港網中刊出 http://www.freehongko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