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子聰
昨日有一嬰兒,於九龍城懷疑被拐帶,網民紛紛於網上呼籲,希望當時有人目擊當時情況,盡快找到該名嬰兒。
很多市民初時也不相信,這件事情會於香港發生,亦有人會對事件存疑,當他們求證後,擔心不已,亦有人對拐帶的行為,表示憤怒。
在家中,我們在面書分享近況,將私隱狀態轉為公開,就是為了提醒更多香港市民,一對父母心愛的孩子不見了,邀請你們踏出第一步,為兒童能與一家團聚,作出努力。
我們可以先將女嬰的相片儲存於手機,當我們於街上發現半歲大紅衫B女,需多加留意,若女嬰的樣子與相片吻合,請毫不猶疑,立刻致電與警方聯絡。
當我們想起那對徹夜難眠的父母,面對骨肉分離之痛,那種痛悲,亦讓我反思,我不僅要努力今天,也喚醒了我,日後,我們也要努力,竭力保護兒童。
保護兒童,其實我們可以不停步。
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中,建議香港成立兒童事務專員,其實這項無約束動議,於上星期已在立法會通過,但政府傾向以家庭為本的手法,以《家庭議會》,處理有關兒童福利的政策。
作為家長, 我們要把兒童的權利作管教的座右銘,這是公約裏所提到的重要原則,提醒我們在平日生活中,怎樣保護兒童。
他們能否接受免費小學教育,獲得中學教育和職業培訓的機會,預備將來在自由社會中擔當積極的成年人角色、充分發展自己的個性、才智和身心能力?
我們能否在管教過程中,讓他們學會培養尊敬父母、認同自己的社會文化、學習自己國家的語言以及對自然環境的尊重?
還有,在他們的生活,是否能讓他們享有休閒、娛樂和參與文化藝術活動的機會、享受自己的文化、表明及奉行個人信仰和使用自己語言的機會?
除此以外,我們是否有讓小朋友都有權表達自己的觀點、享有思想、信仰與宗教的自由結社及和平集會的自由、獲得各種合適的資訊。
若你們認同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的信念,與及認同香港是需要設立兒童事務專員的話,請繼續關注這個議題。
當然,現在,尋B之事,實屬燃眉之急,請廣傳以下消息,並請各位多加留意,街上身邊的每一個B。
「警方現正通緝一名中年女子,身穿黑色上衣,藍色牛仔褲,操內地口音,懷疑與案有關。警方呼籲如有市民目擊案發經過,或有女嬰下落,請致電 6148 0919 或 6148 0920 與警方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