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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和訓導老師說:你沒權剪我的頭髮

今天,我看見一篇令我十分反感的新聞

「學校注重學生的髮式儀容,有中學訓導老師疑因男生前額頭髮長過眼眉,竟親自操刀怒剪學生頭髮。一名中三男生在開學日被訓導主任指前額頭髮過長「犯校規」,要求學生盡快剪短,翌日男生仍未剪短頭髮,訓導主任先要求男生即場自行剪髮,其後更落手把男生頭髮剪短至露出前額。」

很多人和我一樣,都反對該訓導老師的所作所為。學生頭髮不達要求,校方可以記大過,可以見家長。但未經學生同意,擅自動手剪學生頭髮,也太過份了吧?要知道,這可能已經造成體罰。體罰是指通過對人身體的責罰,特別是造成疼痛及侮辱,來進行懲罰或教育的行為。而香港的學校是禁止體罰的。

但是,面對訓導老師的惡行,學生有否反抗呢?沒有。可能他早已明白,學校是社會的縮影,是沒有公平可言的。

試想想,如果該學生哥堅決拒絕這樣的訓導老師剪他頭髮,甚至反抗的話,會有什麼後果?訓導老師會收起剪刀,叫學生明天要剪得更短嗎?還是會對他破口大罵,於人前將他百般羞辱,並標籤其為「攪事份子」,日後多加針對之?訓導老師在學生面前掌握極大的權力,如果學生反抗,在這樣的訓導老師眼中很可能是挑戰權威的行為。如若他本身有一種權威不容被侵犯的想法的話,又怎會顧及到青春期年青人著重外表打扮,把他頭髮剪成這模樣是何等傷害其自尊?

加上,不少傳統學校本身不接受長頭髮這種影響其「校際聲譽」的學生,作為校規的執行者,自然更大條道理地出手吧。相信不少學校管理者最期望的是學生聽聽話話,讀好書為校爭光,同時對於他們任何新舊規定皆沒意見,猶如綿羊般逆來順受,方便其管治。

反正一直以來,青少年和學生都是社會上最經常被剝奪話語權的弱者,很容易動輒遭污名化遭標籤,最容易壓迫(你看當年為何推行校園驗毒而不是全港驗毒,現在禁藥廣告中主角同樣是學生?難道吸毒的青年人比吸毒的成人多嗎?);反正一直以來,學生只可單向地接受學校所訂的規則,甚至一些不太人道的校規。當服從成為習慣時,就恰好培養一班安份守己,不肯挑戰、不肯批判,只顧在不公制度下維持自身成績和利益的人。

當身處這不公制度下,當周圍都是這種「安份守己」的人,你受到不公對待,你有膽向強權反抗嗎?你看現在,我們本身的普選特首的公民權利,就好像這學生的頭髮般,一撮一撮地被剪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