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像植物,需要時間與適當的土壤,方能拙壯成長,到達無可挽回的局面。因此若以為大禍能僅由一兩個人便能觸發,無疑是神化了她們,孕育禍根的往往需要的不止錯誤的決定,更重要的是周邊的人的姑息與縱容。
因此,一間中學能夠無牌經營8年至今,才在輿論壓力下放棄辦學權這場荒誕鬧劇,斷非一個隻手遮天的校監便能成事,因為要將事情發展至此,除了源自梁淑貞無能與茍且外,更需要眾人對問題的漠視,畢境沒有源源供應的氧份,禍根豈能開花結果?所以梁氏認為自己被故意針對,並非無理。因為在殘局出現前的8年間,學校的行政團隊有沒有發揮監管運作的責任?作為另一監察團隊的家長教師會又為甚麼可以縱容年復一年的財務不清,行政混亂?教育局又為甚麼能夠姑息問題達8年之久?以至黃乾亨本人,對著冠了自己姓名的學校卻如此不濟,為甚麼沒有扞衛名聲而作干涉,甚至乎對於放棄辦學權,仍能保著「無所謂」的態度?眾人對問題的冷眼旁觀,使得他們角色並非如自己想像一樣的置身事外的純粹受害者,相反正是視若無睹使他們問題的共犯,同流合污者;他們當下越是批判梁氏的專權與無能,就是越發彰顯他們的當時的不負責任。所以,梁氏的激動並非無理,因為縱使是整個問題的核心因她而起,但將所有責任置於她身上是不公平的。
可是,面對更不公平處境的並不是她,而是現在為了升學前途而飽受煎熬的家長。子女對家長來說,是他們生命的重要一環,因此他們願將子女最寶貴和有限的童年光陰托附給學校,就是因為相信學校能夠提供一個穩定和諧的環境給子女,幫助他們為未來而作準備。可惜,高層們的相互指責與學校的行政混亂使家長們這最基本的的期望也幻滅了。當這群理應作育英才的人在困局的泥沼中,將責任你推我擋時,有沒有想到無助的學生與家長?又有誰曾想到要向家長們說句由心的「對不起」?
一切已成定局,辦學團體只要捱到在7月14日便能抽身而去,留下的只是惶恐不安的幼童和家長默默在限期前倒數。如果尚有良心的話,我建議梁氏也好、黃氏也罷,趁7月限期前還有個多月時間,好好的看清楚每個學生,和每一個悲傷、憤怒、無助的家長,看清楚你們這些年來究竟做了些甚麼。
刊於蘋果日報,2009年5月28日,上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