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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擺著的歧視,最差的身教

明擺著的歧視,最差的身教

媒體報道,位於大嶼山東灣的群育學校莫羅瑞華學校及石壁宿舍,因為校舍及設施已經不符今天的教育要求,但因為地契所限,不能原址重建,政府遂於屯門撥地供該校遷校之用,並且會增強服務,開辦中學。

群育學校的服務對象是一些因為行為偏差、或暫時不適應主流學校教育的學生,他們可以在一個獲得更多照顧的環境下繼續學習,當他們的行為及學習狀態可以回復到跟一般學生一樣時,便能重回主流學校,繼續學業。

然而,遷校一事卻引發了鄰近學校的校長不滿。在莫羅瑞華學校新址旁的仁愛堂陳黃淑芳紀念中學校長蔡國光去信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反對莫羅瑞華學校遷至擬定新址,理由竟然是他認為「群育學校只取錄情緒及行為問題中等至嚴重的學生,按教育局的《為有情緒及行為問題的學生提供服務的概念綱領》,學生的行為問題包括逃學、輟學、參與不良份子的活動,甚至吸食毒品、性濫交和援交等行為」,所以「應遠離民居」。

如果以上的看法,只是一般的社區人士,或對教育無知的人(如同樣反對的工聯會、新民黨區議員),我不會覺得意外,但是出自一位自稱已在教育界工作了三十年的中學校長之口,就實在很難接受。因為這不單是明擺著的歧視,而且是極差的身教。

我們都知道,青少年在成長時期,都會經歷著不同的轉變,有些人可以做到社會的「要求」,於是我們就認為他們「正常」;有些人因為成長經歷、家庭問題、個人情緒問題等因素,未能做到社會的「要求」,便往往被視為「不正常」。即便如此,我們要做的、尤其是教育工作者要做的,是要幫助他們早日重回社會,而不是要把他們跟社會隔離。教育工作者要做的,是帶領社區內不同的持分者接納及包容群育學校的同學,讓他們知道社會並沒有放棄他們。

但很明顯,蔡國光校長並沒有這樣做,反而跟那些對教育無知的區議員一道,反對莫羅瑞華學校遷址。很難想像,平日蔡校長怎樣教導學生包容跟接納跟自己不同的人?他自己向學生示範歧視別人,他的學生又怎能成為尊重不同價值的人?

更甚者,蔡校長更視群育學校的學生是「炸彈」,假設他們一定會「搞事」,甚至說會影響他的學生上學。但他是否真的不知道,現時多所群育學校都是位處學校群附近,也似乎甚少聽到群育學校的學生會跟附近的學生「撩事鬥非」。明顯地為了反對莫羅瑞華學校遷校,便胡亂為群育學校貼上標籤,完全不是一位專業校長應有的表現。

專業的教育工作者、專業的學校領導,應帶領社區人士認識教育,而不應反過來帶頭歧視有不同學習、成長需要的學生,我相信這絕不是過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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