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真小學命案給香港教育工作者的反思](/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基真小學女生羅芍淇於2013年12月9日在校內墮樓一案,沉冤未雪。香港人善忘,要不是法庭宣佈死因裁判,也許就被更荒謬的事蓋過了。
死因研訊揭示了校方並沒有在芍淇墮樓後即時召救護車,死因裁判官更直斥基真小學副校長石玲謊話連篇,絕非為人師表應有的態度 ; 而另一名副校長高婉華向救護員稱芍淇「行得」,更是匪夷所思。該校法團校董會向家長及學生發出家書,稱事件被傳媒報道後,受影響家庭及教職員的壓力超出負荷,望各界給予空間讓其生活重回正軌,但信件中絲毫未提會否處分涉事職員,只稱會研究判詞。顯言而見,基真小學還是死性不改,我翻查了當年有關案件的報導,從幾點細節可以看到香港教育制度的可悲。
事發時,訓導主任顧美玲指收到風紀隊長通知死者「暈倒」在籃球架下,她前往查看,發現死者沒有流血,命人找副校長來急救,顧美玲承認無想過召白車,因學校有指引,若遇緊急事要先知會校長或副校長,由對方決定是否報警。這種指引有甚麼存在意義? 何謂「緊急事」呢? 學生打架打到頭破血流是否緊急?學生被發現於校內廁所吸毒以致口吐白沬是否緊急?學生在操場暈倒又是否緊急?緊急之事何其多,隨手沾來都一大堆,所謂的指引可以把所有的情況都一字不漏羅列出來嗎? 不可能吧,哪該如何是好? 那就要靠人腦去分析!有人無故昏迷倒地,再加上有明顯創傷及發現已停止呼吸脈搏,報警根本是常識吧!然而,沒有最荒謬,只有更荒諺,以下還有兩個地方需要認真探究。
第一個假設,她們是「真心膠」!這也許合理地解釋了為甚麼她們竟然捨易取難,選擇向遠在6.9公里外的聖約翰救傷隊求救,而沒有報警,讓1.5公里外的瑪嘉烈醫院調派救護車前去學校救援,甚至向只離學校900米外的荔枝角救護站尋求協助,為甚麼偏偏要選一個最差的方案? 這班所謂的教育工作者,不是副校長,就是主任,到底有沒有「腦」? 到底有沒有經過邏輯思考? 到底那時候的她們在盤算甚麼?
第二個假設,她們為了保住校譽,視人命如草芥!我曾聽在教育機構和社福機構工作的朋友說過,如果發生意外時,機構第一時間會打電話去就近的醫療團體,涉及刑事罪案的情況才會報警助理,目的就是為了避免有任何傳媒到場,此等做法已成為潛規則,實在令人不寒而懍。身為聖約翰救傷隊教官的副校長石玲在作供時形容死者「好乾爽、無血,好似瞓着咗」,亦解釋因急救得太投入忘我,從無想過死者可能墮樓,加上平日閱報「墮樓嗰啲成攤血,佢無喎」,這樣的鬼話可以由教育工作者的口說出來,你能不心寒嗎?
若果要兩害取其輕,自然是前者。但從另一角度看,香港的教育制度是多麼的墮落,想一想,如今這一代的老師在10年前,都是社會未來的棟樑,滿腔熱誠投身教育,10年後,桃李未結,恩怨滿心,如果不求變革,我們大概可以預見再過10年,情況將會是過之而無不及,敗筆到底在哪? 回一回帶,若果處理的人懂得靈活變通,是否就有機會阻止悲劇發生? 是! 那麼問題就出在「程序」身上了。
程序,說穿了就是由不同規矩組合而成的系統。跟程序就是守規矩,規矩這回事對香港小孩來說一點也不陌生。每天自踏入校門,就像簽了合同,打開學生手冊,少則數十,多則過百,實屬等閒。學生都知道有很多規矩要守,但是有沒有人真真正正而又清清楚楚向他們解釋過為甚麼要守規矩呢? 守規矩背後的動機是甚麼呢? 我相信一定有學生「問點解」,但老師們的反應也是可預知的,答案離不開:「唔好問咁多,總之你唔守規矩就要扣分!」或是「做錯事仲想駁咀,扣多你一分」,只教學生有甚麼規矩要守,又不教他們為甚麼要守,這是「Teach Content,Not People」。
久而久之,學生就會變成為守規矩而守規矩,他們不會再問亦不願再問原因,因為即使問了也沒有答案,反而惹人責罵,何必要自討沒趣? 當他們慢慢長大,這種思維一旦被習慣或培養了,為害深遠,就以基真小學一事為例,盲目跟從所謂的指引,但從不過問當中的細則,在處理突發事故時也不懂分析當中的緩急輕重及作出適當的安排,連解難技巧都缺乏,更不用說有高階思維。我認為「教育問題,教育解決」,必需從根本做起,應該要「Teach People,Not Content」,讓孩子讀四書五經,是為了學習仁義道德,懂得禮義廉恥,最終達到「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目的,彼此環環緊扣,若少了任何一部份的解釋,也不完整。
香港教育剛經歷了一場比滑鐵盧更慘痛的敗仗,歷史是一面鏡,該足夠我們反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