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本會對於聘任委員會加開三天諮詢表示欣賞,然而,每天不足二小時,卻令人不得不質疑聘任委員會敷衍學生訴求。
其次,電郵中形容五月十四日的行動為暴力衝擊,指出任何暴力衝擊行為表達意見都是不能接受的。英文版中更指出當天的行動是以暴力迫使聘任委員會接受學生意見,對此,本會絕對不敢苟同,真正暴力的是於制度內的趕盡殺絕。
一、回到核心 為何需要師生共治?
所謂尊重大學社群意見,聆聽學生聲音,從來只是一個美麗的謊言。可能很多人都不明白,到底為何需要師生共治:「大學生入大學係受教育,你地思想未成熟,又有咩資格管大學?」誠然,大學是接受教育的地方,然而,什麼是大學教育?大學教育與中小學教育不同,中小學提供基礎教育,大學則是教育由青少年轉為成年人步入社會的重要過程。成年人步入社會前,除了需要學科上的知識,亦需要從成人角度出發,建構公民意識,拒絕繼續接受家長式的管治。
大學民主化有助推動我們對公民社會的想像與實踐。大學是構連社會極重要的一部分,因為大學生理應為社會未來的掌權者。刻下大學的決策、教育方針等決定了學生的路向,亦進一步決定了社會未來數十年的意識形態走向及發展。爭取大學民主化,有助令學子充權,明白自主的重要性。只要盡其在我,就有改變不公的可能。公義從來不是被施捨的,尤其這是我們須擁有的權利。
二、本次校長遴選 無視師生共治
由去年八月開始,整個遴選過程開始展開,組成聘任委員會。聘任委員會的成員只有校董及教職員,並沒有學生代表。聘任委員會像是體恤民意,特意舉辦三場給予各持分者的諮詢,談及遴選校長的初步準則,然而此舉象徵意義遠遠大於實際作用。
整個遴選時間表的安排,聘任委全權決定;人事顧問公司,沒有對其有任何的介紹,公眾對其一無所知;篩選候選人的過程,與什麼人見過面、用什麼準則去篩選,候選人有何表現等,學生沒有代表參與;一百五十名候選者,學生只知道一位,無奈硬食;決定候選人的面見過程,最後出現了四月下旬學生代表見面、五月中旬諮詢一天並同日委任,只得一名最終候選人、諮詢日設於考試期間等。以上種種顯示出,黑暗的並不單單為諮詢過程,而是重頭到尾都是一片漆黑。若果我們明白,師生共治的重要性,斷斷是不會有此不能反映學生聲音的遴選過程出現。學生對校長的選擇,根本做不到絲毫的影響。希望聘任委員會,乃至校董會明白,校長是大學的領導人,基於師生共治的理念,校長遴選的制度應該作一個徹頭徹尾的改革,而不是現在學生發出龐大反對聲音,才對學生敷衍了事,小修小補,加開每日只有不足兩小時的諮詢。
三、不公的制度 真正的暴徒
說到暴力,校董會暨聘任委員會主席鄭恩基先生,形容學生的行動是暴力迫使他人接受意見的行為。當學生代表由即日得知安排並提出意見,獲回覆「會考慮」後便一直沒有回音,然後本會再交上書面要求,獲安排見面時又獲回覆「會考慮如何平衡時間及保密」。直至本會於諮詢一星期前再次交上書面要求,聘任委員會才作出拒絕。大家有沒有想過,鄭先生為何能夠面對學生意見而充耳不聞?他依靠的,正是現時不公的制度,以制度暴力強行拖延回應,甚至拒絕退讓。那為何到今天,聘任委員會又會願意讓步,加開諮詢?正因為同學於諮詢當天的行動,迫使聘任委員會無法再躲於制度背後,必須直接面對學生的聲音。假若沒有這次行動,聘任委員會根本不會考慮學生意見,使用暴力迫使他人接受的,不是學生,而是運用制度暴力的聘任委員會,學生只是不甘暴力作出合理的反抗。學生沒有傷人,學生的「衝擊」,只為走到所謂權貴面前述說己見。倘若以上直接的行動,就要被批評為「暴力行為」,那黑警毆打學生、胡亂使用暴力,那為何君不見鄭先生有何表態?如今對學生的批評,非但侮辱了浸大學生,還葬送了外界浸大名聲。浸大竟有如此是非黑白癲倒之輩,實乃浸大之恥。
四、諮詢時間 只有一小時
諮詢時間上,聘任委員會最後願意加開諮詢日三日,足以證明學生當初訴求並非不合理,委員會根本有能力配合。但何以鄭先生又要譴責學生義無反顧地提醒聘任委員會的行動?假如沒有當日行動,聘任委員會根本無法發現自己過錯,還在妄自尊大。可悲的是,於時間上竟然只提供一個半小時甚至一小時以供諮詢,既無風度,亦不合乎提供足夠時間予大學社群諮詢的原則。本會對此感到強烈不滿,還望聘任委員會大局為重,迷途如返,主動增加每天的諮詢時間。
當我們理解師生共治的重要性和是次遴選制度的不公。我們就只能以直接行動反抗,捍衛我們所相信的價值。加開諮詢要求絕對合理,然而聘任委員會卻譴責學生當天行為。那是否表示即使有違治校理念,學子仍要默不作聲,作沉默羔羊等被制度強姦?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我們對不公義制度的反抗,絕不就此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