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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論政】林敏華:在香港,教育求脫貧——只是一場夢

【文化論政】林敏華:在香港,教育求脫貧——只是一場夢

近年,每當談及課外學習,總被直線聯想到「怪獸家長」、「人有我有」等負面形象,但卻鮮有討論現時整體教育政策及社會結構轉變的關係。故此,本文希望嘗試補充相關問題的理解。

世界一直在變,「舊時」論並非事事皆宜

於2009年9月開始,教育制度進行了一大巨變——推行334學制,很多人以為此新高中課程只是學年的不同,由以往7年中學,改成6年,頂多只是由2個公開考試改為1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大家都以為只是形式上的改變,但其實,課程內涵上也有極大的改變,就是於以往的主科——中、英、數上,再加一科「通識教育」為主科,連帶影響包括增加了「其他學習經驗(OLE) 」和校本評核的要求,旨在推行全方位學習,期望學生於德育及公民教育、智能發展、社會服務、體藝發展,及與工作有關的經驗,五大範疇有全面發展及培養。

因此,現時的教育制度並不只要求學生「讀好本書」,而是要求學生有更進一步的多元發展。當中最明顯的就是加入了課外學習的要求,不少學校自行推行「一身一體藝」的發展方針,要求每位學生最少發展一種體藝活動,更有9成中學將課外活動列為收生準則之一(比例由15%至60%不等) 。因應學校增加了對學生參與課外學習的要求,相關興趣班的需求亦因而大大提升。可是,現時的支援計劃未有就突如其來的需求作出足夠的應對,荒謬情況不斷於區內發生,如:中/小學校內每名基層學生只獲教育局每年四百元資助,學校卻要舉行興趣班予學生持續發展一整年;兒童發展基金計劃推行4年,只有約4千名兒童受惠,但現時基層中小學生卻有30萬 ……可見計劃遠未能支援需要,僧多粥少情況十分普遍。

非要「人有我有」,但也不應硬求「我冇人冇」

除「舊時」論外,坊間亦有指新一代不應抱著「人有我有」的心態,筆者未有否定此說法的意思,但對於形容新一代學童的需要,則認為實在不適合單單以此論述作定斷。因教制改變,參加課外學習成為學制要求之一,並不是「人有我有」的貪婪。加上,因為舊一代人從未參加課外學習,便認定新一代學生也不應參加課外學習,硬求「我冇人冇」的結果,也實在令人難以理解。



(此圖擷取至《冇炭用》棟篤笑-黃子華, 2003)

對應社會轉變,人們應該問的是—現代兒童發展需要是否與上一代有分別?差異何在?是受著客觀環境因素影響嗎?而再進一步要問的是—究竟一個人的健全身心發展需要是什麼?當現代社會有較優勢的社會資源的條件下,應如何結構性地改善現時的教育內涵與相關資源的配套,以致不論各階層的兒童均有平等的發展基礎?平等發展基礎並非指「齊頭式」的平等,而是指人人皆有基本的發展機會,但各人發展的範圍與進展則不受所限,每個人都能於平等的基礎上自我發揮,展現才能。外國有不少文獻及研究進一步補充兒童如長期處於被受威脅或貧窮環境下,可能會有更多不同類型的成長風險,如:更差的身體健康、精神健康……等 。以致處貧窮狀態的兒童更難以發展身心,更遑論進一步回饋社會。

因此,透過倡議改善與教育相關的資助制度,以推動基層兒童有平等發展機會,非但不是鼓吹「人有我有」的心態,而是期望基層兒童有同等發展潛能的基礎,助他們進一步參與社會,回饋社會。

在香港現時形形式式的不公制度下,教育求脫貧,只是一場夢

歸根究底,香港整體發展於這些年頭經歷著急劇變動,由工業盛行到大規模遷出工業,由第二類生產迅速改變為第三類生產,社會形態經歷重大改革,最終改變為知識型社會,大量從前以工業為生的人材,即時被淘汰得一乾二淨。故此,貧窮問題並非只在於個人因素,同時也在於社會困素—社會結構的變動。

因應知識型社會的發展,教育制度亦隨之而改變,包括推動多元學習,增加大量副學位課程。可是,極為精英、競爭化的風氣從未改變,升讀大學資助課程比例仍然維持約18%,即極少數比例的學生能夠獲得高等教育的機會。但諷刺的是,社會上大部份職位卻要求大專程度以上的學歷,故看不見教育政策正配合所謂知識型社會的發展方向。

基層家庭的子女,因著社經狀況不佳,於學習過程中處於弱勢,因而較難獲得平等的高等教育機會。當基層學生於高中階段被淘汰後,雖然有大量大專副學位課程可供報讀,但他們要由副學位晉升至學位課程,可能得花上4-6年時間不等,即使資助學位也得花約5萬元讀一學年,即使他們能夠申請學資貸款,畢業時也很可能已背上十萬元的學債。早前更有研究指出不少大專生正正處於這個困境,7百多名的受訪大專生平均欠學債13.4萬元 。

可見,現時極其扭曲的教育價值,加上極度不足的資助制度下,已形成荒誕的教育困局。知識不但未必能改變命運,而且很可能導致生活每況愈下,但基層學童於此狀態中根本並無選擇,唯有take it or leave it,前路仍然茫茫,最終教育求脫貧只是一場夢。

因此,不論教育制度或學生資助制度,都必須要改善,而且兩者必須配合。於新學制的轉變下,倡議基層學童的津助政策,是其中可行的方法之一,但並不是說是唯一的方法,而是說這只是一個能止血的方法,即便如此,在大制度未改善之前,也不能遺棄每天正在長大的小孩呢!

最重要的是,希望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都能認真理解社會問題產生的各項因由,不要只簡單地歸究個人責任,討論亦應論及改善方法。
社會有問題,社會每一個人也有責任!我們要不就成為解決方法,要不就是延續問題的罪魁。

作者為社會工作者

本欄逢週一見報,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發展,集思廣益,出謀獻策。

文章刪減版載於《信報》-時事評論-「文化論政」-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