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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r O’Donovan:《基督教國家的終結》書介(中譯)VI

The Desire of the Nations by Oliver O’Donovan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O’Donovan認為這(十七世紀後)無可置疑是基督教國家的終結。他以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為這個結束的象徵,該修正案禁止確立和保護宗教的「自由行使」──教會和國家的分離。O’Donovan意識到這個教義表達了,福音派基督徒對政府有權干涉教會作出拒絕的渴望,以維護基督教的可靠性,並對基督教新教在當地的宗教政策上,限制政府的影響力。不過,十八世紀知識份子氣候看見一個擺脫拯救歷史的轉變,蠶食三一教義(Trinitarian doctrine),將歷史帶到自然神論(Deism)的境地。

對於福音派和清教徒而言,宗教是個人良心的事情,真正敬拜耶穌基督的,屬於少數歸信的人。這些當前融合一個,不可能對三一基督教構成規範的國家概念,基督論(Christology)從一個國家排除開去。也就是一個國家,自由的責任,去認出上帝在歷史裡面的自我揭示,從服從福音之中得到自由。第一修正案的籌劃者已經在不知不覺中促進了反宗教的情操削弱了教會在社會的參與,並剝奪其使用資源的社會角色。

「透過拒絕任何由教會確立的身份為原則,第一修正案的締造者洩露了比他們所知道的更多。他們有效地宣稱:政治權力不能服從於福音的。隨之而來便是這個破壞的發生。他不需要一個由二十世紀法庭所跟隨的,反宗教詮釋的潛台詞,去做出這個公式。以神學角度來看,這僅僅是異教的。尼西亞信經(The Nicene Creed)斷言:他的國永無窮盡(譯按:“cuius regni non erit finis”為尼西亞信經拉丁文原文);並使徒,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腓立比書二章10節)。第一修正案卻擅自加入了:“除非...”」p.246

「世俗」和「神聖」社會:一個謬誤的區分:
社會已經到了設想自己為「世俗」,跟一個「神聖」對比,O’Donovan指出社會在傳統意義上被稱為「世俗」是不可能的,「世俗」和「神聖」描述一個社會裡的兩個類型的政府,前者談到從屬於的這個歷史時代的職務,不是下一個;世俗的社會明白自己不能勝任於道德和精神上的作為:關於這個範疇上的判斷,留給社會上的成員去作。然而,這是一個欺騙:一個社會無可避免要作出宗教上的判決,正如O’Donovan有力的論證:

「想像一些問題是這樣的社會必然避免去作決定的:一塊神性的祖傳土地會否在開採或其他發展計劃中得到保護?濫藥或兒童賣淫是合法的宗教活動?實施種族歧視能否保護上帝的選民或為宗教種姓制度提供保護?婦女可以成為神職人員嗎?尋求失業救濟的人必須準備接受在周末和周日工作?面對這些被視作規範性的問題,每一個現實社會在取得答案之時,因而在宗教信仰和實踐的適當內容上,作出明確的宗教判決。這個想要成為世俗社會的虛假自我意識,置於它隱藏著已經作出的宗教判決的決心。」p.247

O’Donovan解釋這個社會觀念的影響在公義上。個人權利在法律上找不到。應該說,個人權利被理解為原始而不是衍生出來的,法律的工作成為一種在兩者只能選其一的多數,未取得一致的權利之中,作出調和作用。

Oliver O'Donovan:
英國愛丁堡大學神學院基督教倫理及實用神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