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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區諾軒覆核申請月底聆訊 入稟人撤申宣誓禁制令

DQ區諾軒覆核申請月底聆訊 入稟人撤申宣誓禁制令

(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秘書長黃大海日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立法會補選港島區當選人區諾軒的參選資格。高等法院今早開庭,法官周家明決定於3月28日再處理是否批出司法覆核許可。黃大海撤回臨時禁制令的申請,區諾軒將在下星期三如期宣誓。

黃大海在入稟狀中指,區諾軒在2016年曾經焚燒《基本法》複製本,質疑區不是真誠擁護 《基本法》。黃大海原要求法庭頒臨時禁制令,阻止政府將補選結果刊憲及讓區宣誓就職。但政府今日已在憲報中公佈區諾軒等4人勝出補選,黃大海遂撤回有關臨時禁制令的申請。案件的答辯人還包括東區民政事務專員、港島選舉主任鄧如欣。

12.58.27
代表黃大海的大律師黃添偉

代表黃大海的大律師黃添偉表示,原訴人申請司法覆核是以《立法會條例》第40條列明,「獲提名的候選人須遵從的規定」為基礎,指區諾軒焚燒《基本法》是因為反對人大釋法,即代表不尊重《基本法》第158條,可見他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

法官周家明隨即表示,相關細節在現階段不作討論。他質疑,申請人會否有司法覆核以外的方式處理其申訴,包括選舉呈請和引用《立法會條例》第73條。黃添偉強調,選舉呈請不涵蓋「阻止當選議員宣誓就職」等部分,因此只能透過司法覆核申請禁制令。其後他決定放棄臨時禁制令,留待最後判決才申請禁制區以議員身份行事。

黃大海的入稟狀只引用區諾軒在選舉論壇中表示會再燒《基本法》的個別句子,法官周家明要求控方提供完整文字紀錄以供參考。他又質疑,會否有更適合的申請人去挑戰選舉結果,例如其他參選人。

黃添偉在2016年曾替親建制組織「香港政研會」關新偉入稟司法覆核時任立法會議員劉小麗宣誓無效,但遭法庭駁回,更指其程序「錯晒」。

黃大海早前表示,入稟是盡市民的責任,稱將一力承擔費用。他獲得工聯會東區區議員王國興協助,王國興否認在區諾軒勝出後才入稟是輸打贏要。王又指,有市民在投票日前已多次向選舉主任及選管會主席投訴,但政府沒有跟進。

區諾軒及黃大海今早均沒有到庭,法官將會在3月28日開庭,聽取是否受理案件的陳詞。

2.22.51
代表區諾軒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

記者:麥馬高、李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