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爺派的每人6000元「維穩費」,沒有締造和諧,反而進一步撕裂香港。政府先是突然將「永久性居民」身分定為有錢派與沒錢派的分界線,最近又打算透過關愛基金向來港未足7年的低收入新來港人士派發現金,足顯出政府對於派錢之思慮不周得嚇人;而這次的「補飛」恐怕又會再一次引起社會「三粒星」與「一粒星」間的撕裂。
觀乎過去幾星期的社會討論,大多同意派錢是短視行為,更希望政府可以將錢用在長遠政策之上,例如醫療、退休、房屋等。但既然政府決定派錢了,那如何派得公平就必然是社會要考慮的問題。
首要考慮派錢性質和目的
是否公平,首要考慮派錢的性質和目的,到底這6000元是福利?「回水」?扶貧?還是紓解民怨?對此政府從沒有定義過,大家只好自己猜測。余永逸昨天在《港澳雙城記 派錢的迷思》中指出,澳門以短期福利措施去化解市民怨氣的目標相當明顯,相反香港的目標卻不清晰,派錢更似是政治角力之後的結果。於是政府倉卒之下同意派錢,用最行政簡便的方法劃下派錢的界線,大概連政府自己亦沒有想到會帶來如此巨大的爭議和矛盾。
全民派錢這理論上人人有份的措施,可以被理解為一種財富再分配的做法。以永久性居民作為合資格的界線,有它的合理性,但不等於必然合理。其實用任何界線去劃分,都有被排拒的人,例如原本用強積金劃分,便會將公務員、已退休人士和家庭主婦排拒於外;用有否交稅去劃分(如退稅),更會將社會收入最低的一大群人排拒於外。每種劃分都有它的合理性,但都不一定公平。不公平的原因,在於我們會發現最窮的人竟然會在這劃分中被排拒出去!如果一個財富再分配的措施,竟然是將公帑往較有錢的人分配去,恐怕違背了財富再分配的原意。
去衡量新移民或非永久性居民應否受惠於派錢,不能純靠感覺,要一併考慮現實環境和現行政策。現時的新移民大概可以粗略地分成兩大類,小部分是較高學歷或具資本的新移民,更大部分是我們熟悉的嫁到香港的婦女。許多人以為現時新移民已享盡各種福利,但實際上自2004年新移民已被排拒於綜援之外,公屋配屋亦必須要有至少一半成員是香港永久居民。新移民婦女的本地丈夫多較年長、收入較低甚至失業,而她們由於無法獨立申請綜援及公屋,因此必須要依賴丈夫,或依靠低收入工作過活,同時更需要照顧小朋友,當中艱苦可想而知。她們正是香港最需要幫助、最需要改善生活的其中一群,而她們生活的改善,同樣亦是他們孩子生活的改善。移民來港的孩子,正是面對嚴峻人口老化問題的香港,在未來必須仰賴的勞動力。
何不考慮 來港不足7年者可得一半?
事到如今,與其用費時失事的入息審查,何不考慮如澳門一樣,來港不足7年者可得一半?反正連移民離開香港數十年者亦能被派錢,派予新移民半額現金亦不過牽涉金額三數億元,則既能令窮困的新移民得到即時幫助,亦能貫徹之前政府提出的「三粒星」界線,何苦自尋煩惱?
在討論新移民問題時,社會習慣將在媒體中聽過的極端個案、或聽聞回來的個別例子,嵌入耳熟能詳的「好食懶做」、「騙綜援騙公屋」標籤之中,將所有新移民簡單地污名化,其實也許只是將香港人對未來的負面情緒都一古腦投射到新移民身上。香港經濟停步不前,而且面對著與內地融合的困難與挑戰,恐懼與擔憂自難避免;但向生活更困難的眾多新移民抽刃,又真能令我們更安心、生活得更好嗎?真正的大鱷是功能組別和地產霸權,要生活過得好一點、要真正公平一點,請認清真正的敵人。
(刊於3月23日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