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昨晚的撐警行動是一班曾經經歷過1977年,警察上街的老人家,因為當年若果係差人,18歲當差都已經退休,因此,一些人就將兩次事件來作對比。我認為我是沒有資格去談論警察事,在1977和78年,是我看過最多警察入監房的日子,這些年,警察部是有很大的變化,事實上,人人自危,未知幾時輪到自己,主要就是,從一些上過老廉的伙記回報,那些警察快勞,多到要找地方放,慢慢做,因此,在想無可想的情況下,就要採取行動,更以暴力沖擊廉署在和記大廈的寫字樓。
這次行動,是驚動了整個社會和政府的管治和決策部門,因為,若然以真正要處理的檔案去睇,相信要開一所專收警察的監獄,後來,相信是廉署和港督作了一個決定,就是以數目和或者某一種情況進行了特赦。然而,廉署和港督也很聰明,並不是用特赦方式,只是停止調查一些較細小的案件,也公開了向一些華探長和高級警官等進行調查及拘捕,葛柏就是其中一個,其他聞風走了的有好幾個華探,例如呂樂,一些沒有走的都被拘捕和檢控。因此,一些警務人員和社會人士都不認為是特赦。
今天,撐警集會可能想有同一功效,我不敢少看這個可能,因為,梁振英做特首之後,香港事實上是出現了很大的變化,只要從兩件大事就看得出,一就是佔領行動,另一個就是去年年初一掟磚的事件,照以往就算不是港英時期,就以九七後,一個特權法和有法律效力的調查報告也不做,一切由法庭來作決定,因此,這兩件和警察有關的事情就只能任由梁振英,袁國強加警務處長就斷定發生何事。從來都看不到事情的真相和誰人真正要為事件負責,俗稱「落鑊」。
以我這個老皮老骨的人當然看得出,若果用特權法來調查,一定有官方人士落鑊,或大或少。所以,梁振英或者梁振路英線的特首,或者會用一招全個社會都想不到的手段來特赦七警,也不是什麼的奇事,我相信昨晚舉行集會其中一個目的會有機會是如此。當然,四十年前的情況和今次完全不同,因為上街和沖擊廉署寫字樓的人都「身有屎」,真的為了警隊也為了自己,作為阿頭,一定無得出聲,回看今天,大家認為,現時梁振英,袁國強和警務處長應如何回應這次集會呢?
很多人看了我寫警察的事會很生氣,可能我就太直白,不懂去討好警察,相反,我其實是一個非常尊重警察的人,做警察也是我畢生願望,我不是因為做不成警察就有仇恨心,這個想法完全錯誤,因為小弟也投身於紀律部隊,也是從老散升到幫辦,明白到法治的重要,因為我天天見著都是一些犯法的人,也知道,沒有良好的法治理念,社會是不能走下去,說真,我這段時間是非常難過,因為,我說了實話就會成為警察朋友的敵人,更可笑就是,一些監房伙記無論現職或者退了休都說我不對,更成陌路,相信他們認為,我不應該這樣批評警察和政府。
得了一位前輩長官的教訓,今生無悔,我得的東西比很多人多。也無必要去為一些人和事去改變我的死性。香港是我的家,也是我的根,要拔這條根,也希望無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