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警方處理,2009年11.1燈膽權"我地忍夠你啦"倒曾包圍禮賓府大行動, 當大家看完相關片子後,警方處理方式是採取克制,不是警方仁慈,因為警方完全沒有理據去阻止民眾接近禮賓府,和阻止市民使用道路權利,但又不得不阻止民眾繼續前進,所以不斷發出為市民安全原因,不要走出馬路為由,阻止民眾自由,在多次遊行當中,警方都是使用這種策略.因為以這種籍口,可以在社會當中取得支持. 因此,示威者們,要以打破警方這種低能策略,我們要走自己的路,使警方疲於應付,需要不斷增派人手去應付不斷出現的狀況.我們要取回自己道路使用權.
當我們主觀認為香港警察有禮,不會對和平示威群眾動粗,因為我們很少參與社會行動,沒有正面對香港警方,以前當我們在報章見到,有示威人士投訢警方濫用暴力時,我們又認為那班搞事者又再亂說話,相信警方發報的消息,報章的報導.因為我們願意相信這些言論.
今次我們親身參與和平示威運動,親身領略到香港政府下的警方濫權.可以說,警方自己說使用了很少武力,袛是各別警員的小動作,所謂不覺意去揮手,或腳部亂飛踫到示威者吧.
不是民選出來的香港政府,警察袛是為獨裁者服務,是站在香港市民的對立面,和平示威者會面對更艱難的局面
現在袛有用我們弱小的身體與警方爭取微少的空間,發出快絕望的喊叫,我們大家一起努力吧 祝願大家身體早日康復.下次再與香港政府斗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