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高鐵「一地兩檢」方案(下稱「政府方案」),概念是把西九高鐵總站劃出部份面積變成「內地口岸區」,讓中共派遣中國人員在此執行中國法律,進行安檢程序。方案一出,全港譁然,當中的荒謬和危險,備受香港市民關注。
其一,這個「政府方案」完全違反《基本法》第十八條訂明中國法律不會在香港實施和第二十二條訂明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門在香港的人員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其二,此例一開,後患無窮。香港其他地域都可以變成「內地口岸區」,由中共公安在港執行內地法,港人完全喪失《普通法》的法律保障。其三,「政府方案」未能達到所吹噓的經濟和「方便」效益,用不實廣告欺騙市民簡直是無恥行徑,號稱48分鐘可抵達的廣州(南) 原來是番禺,要再乘搭地鐵耗時半至一小時才能抵達廣州市中心。「一地兩檢關注組」已向地鐵公司和通訊事務局投訴和舉報廣告失實、要求撤回廣告。其四,政府方案並非唯一選擇,其他方案更能達到有利香港經濟民生的用途,而不違反基本法。
除了政府方案,民間其實有多項建議,當中包括「兩地兩檢」,「內地車站實行一地兩檢」,西九站只實行內地邊檢相關法律的「簡化版一地兩檢」,「北上預檢」,「車上檢」,及改變高鐵港段地域用途、變成「地下城」的方案。
「兩地兩檢」即分別在本港和內地執行安檢,本港在西九車站、中方在內地車站負責北上和南下的乘客安檢,兩地的法律互不干擾。「內地車站實行一地兩檢」是在福田由內地執行安檢,避免出現「割地」情況、杜絕內地公安來港執法的危險。「簡化版一地兩檢」即規定內地人員只可在西九高鐵總站執行I.C.Q.工作(I指Immigration,C指Customs,Q指Quarantine) 。當然,中方能否保証只做入境、海關和檢疫程序,而不「順帶」執行其他內地法,就要講一個「信」字。「車上檢」則容許中方在內地車站/車廂內進行安檢;「北上預檢」則容許中方在內地車站安檢南下的乘客,北上的則在西九總站預檢。
眾多建議中,改變高鐵港段地域用途、變成「地下城」的方案是唯一有具體建議如何達到有利香港經濟民生的一項。早於去年一月,公共專業聯盟的黎廣德已藉他的文章《高鐵回報假大空 停工改建無懸念》鋪陳高鐵必須停建、改為「地下城」的理由。
黎廣德指「若果政府二月底正式停工,市民只需為高鐵工程付出公帑571億元,比起超支後的預算844億元,足足節省273億元」。他認為西九總站總樓面面積共約400萬平方呎,連地面共有五層的地方,「只需把售票大堂和第三層離境大堂改裝,便足以提供約200萬平方呎作商業用途。」而這七成可供出租的面積「每年租金收入67億元」,「按照上市大地產商平均市盈率8倍推算,該200萬平方呎面積市值約540億元」。而另一半共200萬平方呎可作公共社區用途,例如可變身為九龍中央圖書館、室內運動場、青年創業共享空間或民間團體活動室;亦可用作西九文化區的延伸,「足以成為名符其實的全球最大地下文化空間。」
「地下城」建議亦須覓得更多資料和數據,說服市民其可行性,自然更能戳破政府謊言,把只為少數市民服務的高鐵變成真正有經濟效益、為大多數市民服務的全球最大地下城和文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