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自由受到規限,專制已離我們不遠。」——美國歷史學者Will Durant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在外國記者會演講,招來中港政權及其黨羽窮追猛打。中共外交部、特區政權、保皇黨議員等齊聲譴責外國記者會為鼓吹港獨的人提供平臺,是違法行為。但無論怎樣,他們也説不出究竟外國記者會或陳浩天觸犯了那一條法例。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則指兩者行為,均已超越言論、新聞、結社自由等範疇,陳浩天更涉嫌觸犯煽動罪云云。
觀乎陳浩天的演辭,未見與他之前的言論有何區別。早前特區政權濫用社團條例,意圖禁止香港民族黨的運作,並收羅了八百多頁與它的相關文件。假若有足夠證據懷疑其已觸犯煽動罪,相信港警早已將其告上法庭。
中共政權終日挂在口邊的依法治國,實際上就是以法律用作鉗制人民的工具。在一黨專政的情況下,中共可以任意解釋法律,群衆的權利完全沒有保障。比方說,中共可以任意解釋何謂國家機密。2015年,資深記者高瑜被指向外界洩露「七不講」的内容,被判入獄七年。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她被針對的原因其實是她堅持獨立自主、敢於批評的個人風格,令她成為中共的眼中釘。
對中共而言,國家安全就是它自身的安全,凡影響其掌控權力的言行,都算到影響國家安全範圍之內,因此真希望依法辦案的維權律師,卻被指控尋釁滋事和擾亂社會秩序。曾代理多宗涉及拆遷和上訪案件,及出任709案被捕律師王全璋辯護律師的余文生,今年1月被吊銷執業資格,理由是他被律師事務所解聘超過半年,還沒得到其他事務所聘任。今年已有多位維權律師,因政治原因被吊銷執業證。
林鄭政權對中共馬首是瞻,緊隨中共曲解法律打擊異已的路綫,唯恐不及。今天談談港獨可以犯法,明天駡駡庸碌的高官也可能招來牢獄之災。
香港的法治,正急速地與中共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