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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 「法治」唔係你既擋箭牌!

香港政府,「法治」唔係你既擋箭牌!

文:din

一哥曾偉雄在星期六大談法治,指「示威者行為破壞法治基石」,真係笑死me。事實上,不尊重法治的正正就是政府,它不但以法律打壓人民的政治訴求,更多次選擇性執法。保皇派縱容特首貪污勾結更是猖獗。

法治不止於服從法律條文,而要考慮到條文背後的實質公義,包括人權保障等。正如早前大律師公會在回應《一國兩制白皮書》時就曾表明,「尊重法治(根據香港及國際文明社會所理解的「法治」)遠遠超乎事事只求「依法辦事」或「依法施政」那麼簡單,它包括在權力行使上適當地自我制約,好使司法獨立的重要性得到適當的重視和彰顯。」本月初,三間大學的法律學生政改關注組亦重申了這一點。換言之,所謂「法治」不但要求每位公民服膺於法律,更重要的是要透過法律以約制統治者的權力,以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

政府口口聲聲話譴責示威者非法佔領是破壞法治。示威者的確是犯了法,而過去一星期已有幾十人因這次佔領行動被捕,抗爭者是絕對清楚其法律風險。公民抗命正正就是因為示威者了解法律後果及法律本身不義之處,繼而反抗與不合作。人犯了法,接受後果,司法系統絲毫無損。但警察不合理地使用武力、毆打他人、胡亂檢控卻不用受法律制裁,這才是破壞法治。

一哥,你不如指責你的手下「破壞法治基石」吧!

真正破壞法治的不是民眾和佔領運動,而是政府!歷年來,政府屢次用殖民時期制訂的公安惡法來打壓示威者。今次促成佔領運動遍地開花的,是警方在九月二十七和二十八日以過度的暴力驅趕和平示威者。由六月的東北事件涉毆打被捕人士的警察到在數天前在鏡頭下對曾健超拳打腳踢的七警魔,至今都未被拘捕。由此可見,這些國家機器免受法律及人權標準約束,形成警權無限大的狀況,才是令人憂慮的法治問題。

政府正正是屢屢利用法律條文,漠視人權

政府擁有公權力,如果不嚴正執法,更是牽連甚廣。而最近令人震驚的三件事均表示香港政府毫不尊重法治,令人髮指。第一是許仕仁案中涉及多重的利益收受,除了正在審訊的與新鴻基地產利益輸送外,在庭上還爆出了據稱是港澳辦前主任廖暉安排的1118萬元,究竟政府有沒有履行它的職責撤查?第二是梁振英收授澳洲企業的五千萬報酬又沒有在港報稅,當中是否涉及逃稅瞞稅?第三是立法會利益申報問題。在東北爭議中,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財務委員會主席吳亮星、田北俊議員等明明涉及利益衝突卻仍然主持和參與會議,我們卻沒有能力將他們驅離議事堂。這都是官商勾結之害,卻無人執法。這些才是損害法治的罪證!

政府和建制派完全不跟法律、規矩、程序做事,又不談人權公義,他憑什麼跟真正重視法治的香港人講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