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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學生會法律學會回應政府譴責戴耀廷副教授的聲明

香港大學學生會法律學會回應政府譴責戴耀廷副教授的聲明

特區政府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發新聞稿,點名譴責香港大學法律系戴耀廷副教授「在台灣發表有關香港可以考慮成立獨立國家的言論」,指其不符「一國兩制」、《基本法》及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翌日,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下稱「中央機構」)亦發稿譴責戴副教授「鼓吹」港獨,並要求港府「依法規管」提倡港獨人士與外國勢力的「勾連活動」。香港大學學生會法律學會(下稱「本會」)對此斷章取義、試圖打壓學術及言論自由的行為深表失望及遺憾。

戴副教授於三月二十四日出席台灣一個自由人權論壇中,指反專制成功後,現時中國大陸各族群應有自決之權利,可考慮獨立成國、建立聯邦或成為邦聯。戴副教授發言內容之重點,在於探討將來反專制運動後香港以至中國各族群的想像,而其中「獨立成國」亦只是在闡述自決權的概念。政府及中央機構指其「鼓吹港獨」是曲解了戴副教授的發言;而所謂「強烈讉責」,亦僅為基於斷章取義的指控。本會對此深感失望。

就關於香港未來政制的想像,以及探討「人民自決」或「港獨」的對錯或可行性而言,討論本身並不違法,理應受言論自由的保障。《基本法》第二十七及三十四條分別保障本港居民之言論自由及進行學術研究的自由,當中亦必然包括討論與現有政制框架不同的事情的自由,如「自決」及「港獨」。

政府及中央機構點名譴責戴副教授「勾連外國勢力」,甚至乎不符合《基本法》實為無稽之談,令人擔憂有收窄自由社會下應有的言論自由、以政治手段打壓異見者之嫌。再者,討論香港政治及法律制度的前途是戴副教授身為憲法及行政法學者的應有之義。政府點名針對此等討論,是對院校學術自由不可容忍的干預。本會極為憂慮言論及學術自由將在政府高調針對並大肆讉責所謂「港獨言論」的風氣下受損。

言論自由及學術自由是本港作為法治社會賴以成功的基石。本會重申,一切有關本港未來的討論都應被這些自由所保障。就香港長遠發展而言,本會憂慮此等點名針對個人的攻擊會演化成進一步收窄言論及學術自由,並強調政府應維護市民基本權利,而非逆行倒施打壓表達自由。

香港大學學生會法律學會
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