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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悲劇再發生,請先從制度入手

「興德學校並無正式轉介個案予社署,句號。」沒錯,勞福局局長羅致光並沒有再說明下去了。羅局長沒說明現時小學輔導服務,沒有社工只有學生輔導人員(SGP)所面對的困境,沒說明小學輔導服務投標制度的荒謬,也沒說明他在小學內推行常規輔導服務的責任!

三不說之一,小學社工價低者得

由教育局撥款推行「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以來,學校可自行選擇自聘學生輔導人員,不一定是社工,與機構合作聘用社工,或繼續聘用學生輔導主任等。所以,小學社工非必然存在於小學之內;「小學社工」,在專業的角度上它是一個崗位,但從教育局眼中,它或許只是一個(刪去短期,因為不是短期,免得焦點放在這)撥款的支出項目。

大眾想知道是「轉介」還是「諮詢」的同時,大家可能不知道,興德學校剛在去年九月,轉換了提供小學社工服務的營辦機構。她和其他小學一樣,沒有常規小學社工崗位;有心提供服務的社福機構,就得以用投標的方式,競投服務。

舊有機構是不再投標,還是不中標,原因何在,非本文重點;重點是,為何中學學校社工是有常規人手,有恒常的機構督導作支援,但小學學校社工卻是以價低者得的招標方式去運作呢?用競投方式,可以招攬資深小學社工嗎?用招標方式,就可確保小學社工能有充份的支援?

三不說之二,小學社工困難重重

學校社工,在學校系統裡面,是第二專業。有個別小學不招標,自行聘請學生輔導人員,即註冊社工或有專業資格的輔導員,而該學生輔導人員的直屬上司就是學校職員,可能是校長。這有點像警司督導消防員一樣,缺乏恰當到位的專業督導,支援有限,單打獨鬥,有關的學生輔導人員又如何可以及早介入危機個案呢?

小學裡,教師數目由三十至七十人不等。一位小學社工要建立與眾教師的工作關係和默契,著實不是一年半載的事情;在投標競投的制度下,兩三年後,競投失敗,失業之餘,舊人的工作默契建立的心血,頓成過去,新人又要重新認識全校教師的處事作風。

三不說之終,羅局長的責任

社總團隊有20票選特首,我們要求特首候選人要將小學社工常規化,並配合一位輔導教師,以推行1+1輔導制度,讓小學社工可與學生輔導老師緊密合作,可惜林鄭沒有確切回應。到了羅局長上場,他標榜自己有新思維,能打破不同部門之間的隔閡;但他到現時為止,沒有為小學社工服務的常規化制度,打破教育局和勞福局的部門疆界。個案彷彿在興德和社署之間,其實,小學社工也在教育局和勞福局之間掙扎中!

結語

要阻止悲劇再發生,請先從制度入手。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課的同工,全是資深社工;NGOs小學社工,即使超時工作,也在所不惜地為學童服務!業界同工,盡心盡力,不容置疑。請羅局長少發表整筆撥款的偉論,快確實小學社工服務常規化的需要,並在小學內推行1(個小學社工)+1(輔導教師)輔導制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