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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大家要守的法律嗎?

這是大家要守的法律嗎?

「吹口哨襲警囚六週」
「用胸襲警囚三個半月」
「黑警亂棍打人不用追究」

我想起東野圭吾的《徬徨之刃》中的一段話:「警察到底是什麽呢?是站在正義的那一邊嗎?不是,只是逮捕犯了法的人而已,警察並非保護市民,警察要保護的是法律,為了防止法律受到破壞,拚了命地東奔西跑。但是法律是絕對正確的嗎?如果絕對正確的話,為什麽又要頻頻修改呢?法律並非完善的,為了保護不完善的法律,警察就可以為所欲為嗎?踐踏他人的心也無所謂嗎?」

這段話除了令我想起雨傘運動的種種不公之外,亦令我好好思考法律是甚麼?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用以規範人的行為。西方有正義女神作為法制下的道德力量的代表,中國自周朝起以禮法為治國之根本。為甚麼要訂立那麼多規則?因為法律可以約束人們的不道德行為,可以維持社會秩序。

我們從小就被教育要遵守法紀,因為我們都害怕犯規,我們都知道不守規則會有懲罰,卻從來沒有想過「法律是絕對正確的嗎?」久而久之,一些不完善、不合時宜的法律就是因為我們的奴性而繼續保留下來。

我不是要鼓勵大家去犯法,也不是贊成某些破壞社會安定的行為,而是希望大家想想那些不惜抵觸法律、努力為大眾爭取權利的人在堅持甚麼?為了社會和諧穩定就要阻止其他人推動社會向前嗎?抗爭者的出發點是甚麼?是為了令法制更加完善嗎?

我真的不希望法律淪為管治者與有錢人的政治工具或保障利益的盾牌,法律不該為某部分人服務的,該是得到大眾認同而發乎內心遵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