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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老者給林鄭月娥司長的公開信

林鄭月娥司長︰

這是一封遲來的公開信,我等待了13年,才付諸實行。

2002年,我剛從教學生涯退下,家中雙親年事已高,能親自陪伴和照顧,自覺也是彼此的福氣。那年,你仍擔任社會福利署署長的職務,你發表的「署長隨筆」,提出對安老院舍服務的反思,談及要解決貧困無依、領取社會綜合保障援助長者的入住安老院問題,提出能者自付、錢跟人走的想法。

歲月如有神偷,13年光景轉瞬溜走,今天我已接近70歲的高齡,母親已返回天家,父親終於在兩年前由私營安老院舍,成功輪候到社會福利機構的資助院舍生活。今天得悉政府打算9月推出「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院舍券)的時候,我就以一位長者和護老者過來人的身份,向閣下提出意見,反對「院舍券」。

一個「院舍券」的騙局

「院舍券」當中提及的好處,什麼讓消費者有更多的選擇、什麼為了提升私營安老院舍服務而提供更大誘因、什麼將公共資源集中於最有需要人士、什麼鼓勵共同承擔長期護理責任、什麼縮短服務輪候時間等,全部都是不負責、不可靠的假話!因為沒有說明什麼選擇!因為只有誘因而沒有實際監管!更不能用行政手段,將長期護理責任推給護老者,但得益的是私營安老院!

所謂「選擇」,從來都是從需要開始。父親約6年前嚴重中風,當時傍徨無助,家居照顧服務不足以支持我繼續照顧父親,我唯有和父親商量選擇院舍服務。父親很快便進入私營安老院。當時每月由自己一人肩負安老院費用,並不容易,但我仍堅決不要「改善買位計劃」的院舍,一定要等到社福機構的資助院舍。這是我對父親的承諾!也許 閣下會問「點解唔要?」我可以點要?!兩個服務的資助,相差四千多元,難道這兩種選擇還算是一樣?

「當我知道政府打算推銷院舍券時,我感到極度失望!」

我感到極度失望的原因,直接坦白是因為政府原來一直原地踏步,錯過一次又一次的機會,認真實事求是去改善安老服務。院舍券只提供與「改善買位計劃」甲一級院舍服務範圍相若的標準服務,即是等同把安老院舍服務設了甲一級買位院舍資助的上限; 換個角度來說,政府對安老院舍服務的真實需求視而不見,資助數額的承擔,明顯是一個退減,恐怕這是欺騙長者和護老者的手段。

院舍券建議的共同付款方案,將與單身長者申請公共房屋的資產上限掛鈎 (即442,000元) ;換言之,一個長者今天仍可以每月支付1700元所獲得的服務,於今年9月開始,有可能就要每月支付8000多元的院舍費用,哪怕長者只擁有一間殘破自住房子的非綜援或低收入長者。

政府在此刻明言推出院舍券,而又未有說清楚政府承擔責任的資助額計算,亦擾亂了長者晚年照顧的心願。司長 閣下,雖然你今天並非直接管理社會福利政策,但我相信閣下13年前的隨筆,在今天的「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上,仍深具無形、不可不做的影響力。哪怕在位官員沒有真正了解13年後今天的情況,不斷重複過去十年的問題和失敗,還弄不清楚問題的核心,好心做錯事。

這一封姍姍來遲的信,希望得到 閣下的重視和回應。

月桂(護老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