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立法會即將復會,再次要應付排山倒海的會議。有人指議員職責是議政,因此必須出席所有會議,坐足全程,否則就係偷懶。
我大膽講,有關說法似是而非,只有第一句部分正確,更準確的表達應是「議員『其中一項主要』職責是議政」,因為還有其他重要職務,包括:參與社會運動、推動政策倡議、回應傳媒訪問、協助市民個案、聆聽各界訴求、接觸國際或外國組織……。如果議員只是議政,工作實在太簡單了。
每日面對眾多公務,絕不可能全部一力承擔,必須和團隊同事分工,各司其職。縱使如此,工作仍然非常繁重,經常撞會、撞活動,更要面對很多突發事件,因此唯有選擇重要工作親自處理,出席重要會議,處理嚴重個案和社區問題,回應社會重大事件……。至於應酬禮節活動可免則免,盡量預留時間,讓自己有空間整理思緒和處理重大突發事件。但很多時,理想縱然美好,現實卻是殘酷。當一日要應付十多項重要公務,能夠停下來的可能就只有上廁所的時間,如果不用繼續單手覆WhatsApps的話。
無論如何忙碌,有一項工作我特別喜歡,就是坐巴士和地鐵時,遇到市民反映意見,可能我的身高,很易被認出,經常有市民和我談不同問題,無論是彈是讚,我都感謝大家的意見。
最後,不用擔心,我會把握機會陪伴家人和做運動,我在立法會的辦公室已自備運動用地墊,準備好一邊聆聽何君堯律師的偉論,一邊化義憤為力量,做掌上壓和sit up,再思考應否回應。如此安排,總算讓議政過程賦上一點意義,讓時光不至虛渡。
原文刊在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