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蘋果日報)
引言:以當代社會學理論作為切入
因為星期天的極端天氣而所發生的一件又一件的事件(例如上山觀雪、HK100、小學以下停課一天以及情侶山下鬧事),激起排山倒海的評論,對於誰是誰非,筆者無意搬出更多的「客觀理據」、「現實條件」來逐一分析,反倒是想藉此機會借用一些社會學理論來切入討論,嘗試「Debunk」(揭露)評論者以及評論內容的一些前置框架,以及整體所彰顯出來的某些現代社會底下的常態。這些藏於「表面」底下的東西,筆者認為,為了處理香港當刻所面臨的種種社會問題,更加需要被呈現出來。
對於登山一事的評論當中(不論是針對去跑步的還是去觀雪的),有的人批評舉辦賽事的大會以及參賽選手妄顧安全、不負責任;就連一些參賽選手也抱怨起主辦單位的安排失當(詳見此);上山觀雪的一眾遊人,所面對的斥責之聲更是不絕於耳,“死港豬”的謾罵聲此起彼落。雖然評論夾雜不同的討論對象、議題以及立場,但具體而言,這些評論都離不開一種論調──個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上責任。其中更有一篇評論的標題更直接地表現了這一種論調:「跑步,的確是自己條命自己負責」(詳見此)。這種想法看似是無容爭辯的常識,但社會學家對於此卻另有想法。著名的社會學家Ulrich Beck認為,隨著工業社會的發展,科技上的突飛猛進不斷衝破人類社會以往的界限,大幅提昇物質生活上的富裕,現代社會走進了「第二現代性」(Second Modernity)的年代。處於「第二現代性」的社會,其中有兩個特點與本文相關,第一個是「風險社會」(Risk Society)的出現,第二個是「制度化的個人主義」(Institutionalized Individualism)崛起。
當代社會的普遍現象:「風險社會」與個人責任
「風險社會」泛指我們所身處的社會「風險」無處不在,而社會秩序的建立關鍵在於對「風險」的處理及管控之上。為什麼現代社會特別強調「風險」?難道以往的社會就沒有「風險」嗎?因為現代社會之中,強調的是對於「風險」的「感知」(Perception)。由於我們不再單純地信奉宗教信仰以及傳統價值所教曉我們的世界觀,我們對於一切事物由本來擁有「確定」的答案,走向了「不確定」的狀況,例如對死亡的詮釋,這種狀況激發起我們對於「風險」的「感知」,「風險」彷彿無處不在。加上現代社會轉而以理性主義掛帥,對於事物充滿著管控的慾望,強調可預見性(Predictability)、可計算性(Calculability)、控制(Control)等原則,使得人類在科技的發展上突飛猛進,豐富了人類的物質生活。但與此同時卻又創造了無數不同形式、貫穿各生活層面的危機,例如整容的技術、食物的基因改造、能源的開發等等。這些新技術既改變了我們對生活的想像界限,同時又把我們的日常經驗置身於無處不在的「風險」之中。試想想,我們能確認我們今天所吃下的食物對我們無害嗎?事實上,我們仍能進食,而且安心地進食,這是什麼原因?因為社會提供了協助我們管控「風險」的機制,例如食物的安檢制度。而另一方面,社會亦建立了釐清「責任」的機制。「責任」與「風險」可謂雙生兒,能清楚地界定「責任」的承擔者是管控「風險」的基石,例如食物上標明商品出處,清楚列明生產商的資料,因此市民得以安心食用,若然出現了問題,可以向生產商追討賠償。於是乎,在完善的機制底下,人民不用整日處於面對「風險」的恐慌之中,生活得以繼續,社會得以如常運作。但是,Ulrich Beck同時指出,在全球化的背景底下,是不是所有因現代社會所“創造”出來的「風險」都能夠清楚地界定「責任」誰屬呢?例如全球氣候暖化所帶來的災難影響,其成本由誰所來承擔呢?又,當日本的福島核電廠出現嚴重事故,核廢料流入太平洋,影響整個海洋世界的生態平衡。假設我是身處太平洋某島國的漁民,面對魚捕失收,我該向誰追討賠償責任呢?答案,竟可能是當事人自己。
為什麼?因為「第二現代性」年代的另一個特點就是「制度性的個人主義」(Institutionalized Individualism)
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舊有制度(例如家庭及宗教制度)漸漸瓦解,個人逐步從不同的社會網絡中釋放出來(disembedded),個人成為了一個獨立的主(整)體。與社會互動的方式以個人為本位而向外發展,社會機制的建立亦轉而以個人為單位作計算。舉個例子,在傳統的中國婚宴中,標題會設作「黃施聯婚」,強調的是兩家人的結合,而現代婚宴中則為「Janet & Kelvin」,婚宴的主角是新郎與新娘兩個個體。由此,個人在「制度性的個人主義」的社會底下,獲得了自主的空間為自己的生活作出決定,但同時也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也即所謂「自己條命自己負責」的生活態度。不同的學者對於此趨勢有不同的看法,在此先不作討論,僅將此論述扣連到的上述「全球風險社會」(World Risk Society)的框架底下,用以理解是次的登山事件。香港的天氣出現異常除了可歸納為自然災害,不能否認它同時亦是全球氣候暖化所帶來的直接/間接後果(詳見此)。全球氣候暖化所催生出來的「自然」災害自是現代社會盲目發展的反效果,但在整件事上,不同的國家、組織、甚至個人,對於整個過程的投入程度都不一樣,他們各自所承擔的「風險」與「責任」都應該不同。誰的污染較多、誰對環境的破壞性較大,誰得就負上更大的責任,這種說法聽起來合理得很,但事實上呢?在全球化的框架底下,最吊詭的地方在於,我們說不出是次的極端天氣「肯肯定」跟全球暖化有關(詳見此),我們僅能感知到全球暖化「危機」的存在,但這狀況下我們釐清不了「責任」 (試回想早前提及的福島核爆事件與太平洋島國漁民的景況)。結果,就是沒有人來承擔責任,又或者「危機」的(可能)創造者與「責任」承擔者出現極不對等的權力狀況。即以是次登山事件為例,在一個高度「制度化的個人主義」的社會底下,「風險」管理就壓在了個人身上。面對因應全球氣候暖化危機所帶來的極端天氣的後果,「責任」就由各登山人仕承擔,成為了個人的責任,彷彿登山事件的「風險」出現的原因僅是源於「個人」的愚蠢,但卻要社會各界(例如消防員)來共同承擔,創造最大「風險」的始作俑者卻鮮被提及。
問題的介入必須超越「個人」層面
在這裡,筆者並不是要為登山者的「愚蠢」行為以及「罔顧他人」的心態作辯護,筆者只是想提出「風險」與「責任」在是次事件中所呈現的極不對等狀況。假如將「個人責任」無限擴大,或許會出現以下如此涼薄荒謬的論述:「你地呢班消防員自己攞黎既,邊個叫你做消防員,你做得你就預左架啦,冇人拎枝槍迫你做呢份工,份工你自己搵既,呢路你自己揀架麻。」有人可能會即時回應說,這不是他們可預計的事,這些拯救工作根本不在消防員工作的常理之中。但既然這是不可預計的事,因此不能「怪罪」他們個人的自主決定、不屬於他們的「責任」,那麼同樣的論述可否也應用在登山人仕身上呢?尤其那不可預見性是,一個曾到過北極的人都認為那天的天氣比北極更凍(詳見此)。
除了出現涼薄荒謬的論述,另一個過份強調「個人責任」的後果是,把「社會問題」看待成「個人問題」,結果走進了死胡同,剩下了困惑與迷惘。經典社會學家C. Wright Mills在《The Promise of Sociology》一文中提倡「社會學的想像」(Sociological Imagination),指出個人的「煩惱」(Trouble)源自於缺乏把自身的經歷與歷史脈絡及社會結構扣連的想像。他認為,個人在生活上所面對的種種問題,都與社會制度的變遷息息相關、密不可分,例如失業的問題,個人的失業可以是由於經濟結構上的轉型所致,由此可見個人的煩惱(Private Trouble)也可以同時是一個公共的議題(Public Issue)。如果一個人盲目地不斷把問題推向個人層面,不能把自身的經歷置身於社會脈絡之中作分析,實際上無助於解決問題,花盡氣力卻往往徒勞無功。因此擁抱「社會學的想像」,把個人與社會扣連,方能對問題作出更透徹的分析與切入,處理公共的議題的同時亦解決了個人的煩惱。當然,除了想像(看出社會問題),也需要行動(改變社會結構及制度)。但可惜的是,在香港社會的背景底下,「社會問題」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理解作「個人問題」,就連個人也勇於走出來「承擔」責任,結果社會問題不斷「被消失」,個人的困惑、焦慮不斷累積。就好像今次極端天氣的狀況,當我們把事件理解成某一部份人的「愚蠢」行為而所導致的風險,是否就代表安坐家中的我們就能夠避開全球氣候暖化的風險與危機呢?隨著極端天氣後回暖,新聞所報導的「爆磚」後遺症便是一例(詳見此),指出我們其實「躺著也會中槍」。如果繼續把責任推向個人,到最後我們也只得大嘆倒霉。
「不確定」底下追求「確定」的感覺:情緒主導的行動機制
不斷膨脹的「個人問題」,困惑與焦慮的累積,漸漸成為了情緒上的負擔,而最終主導了個人(甚至集體)的行為。這種現象正正在香港出現,筆者嘗試以一種「泛性的原教旨主義」來命名之。「原教旨主義」(Fundamentalism),又稱作「基要主義」,其出處源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宗教運動。當時社會受理性主義、世俗主義(Secularism)等思潮影響,為傳統宗教信仰帶來了衝擊。面對社會的變遷,有些教徒選擇反思教義,帶批判性地重新建立信仰;有些教徒則立場保守,緊握舊有對聖經的詮釋與理解,並以道德作為號召,主張教徒格守教旨回歸基要信仰,「原教旨主義」就是在這一背景下誕生。雖然「原教旨主義」最初是關於宗教信仰的問題,但在某種程度上,「原教旨主義」的出現亦可理解作是人類對於現代社會「不確定」狀況的一種反應,跟前文所提及到的歷史脈絡相通。個人面對「不確定」的一種態度,就是更加的緊握舊有的信仰(可以是任何一種宗教或主義),並視該教義為世界的「真理」(The Truth),在生活經驗中從而得到了「清晰」的指引,自己的「感知」(Perception)得以回到「確定」的狀況之中。這種情況正好比喻香港社會的現況,當政治、經濟、甚至學術等各方面迎來不同程度的威脅與危機,程序公義一次又一次的遭到蹂躪,個人活於「被消失」的恐慌之中,社會的發展似是走進了「死胡同」,對於未來我們都極「不確定」,危機像是無處不在。沒有可預見的解決方法,對生活的焦慮、困惑等負面情緒於是不斷生產及再生產,最終誘使我們走上了「原教旨主義」的發展方向,尤其在公共議題的審議上,往往劃出「明確的」、「非黑即白」的道德界線及立場,試圖於動蕩的社會裡重新找回「確定」的感覺及「清晰」的出路。今次有關登山事件評論的內容與時序,出現了「跟車太貼」的情況正好反映了這一狀況。事發當日的早上至中午,經媒體報導有關消防人員、救護人員疲於奔命拯救在山上遇險遇難的市民,在網上旋即激起千層浪的批判,以道德作為號召譴責一眾登山者(不管是HK100 、比賽選手、觀雪遊人)「罔顧安全」、「累人累物」。及後到傍晚時份,有人替HK100 及比賽選手平反,評論旋即收窄於針對觀雪的遊人,尤其當蘋果動新聞播出一對情侶上山鬧事一事。評論對象的轉變與資訊的逐步開放自是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但對於公眾的「即時反應」卻指涉著一種行動機制,情況就如同一個機械人,輸入了既定的程式,編製在不同的情況底下作出不同的反應,結果在日常生活之中,只要條件一達到,便會即時激發「行為」,而無須再經思考。這種機制有助建立出「確定」的感知,於日常生活中無疑是必須的,不然我們會出現「長期待機」的狀態,所有的訊息及指令都顯示為「處理中」而沒有實際行動。但當這個機制放在公共的議題上,卻無助疏解問題,更有可能「殺錯好人」,今次的情況便是一例。評論者視所有登山者為一個違反道德的整體來作批判,及後獲悉登山者背景的複雜性、處境不同才去重新檢討各人為事故所需承擔的道德責任。筆者僅將這現象稱之為「泛性的原教旨主義」,乃是因為這種由情緒主動(困惑與焦慮)的行動機制已廣泛地在社會大眾身上出現,而且更跨逾不同派別的持份者,是一種針對社會「不確定」性的廣泛性社會現象。
在「泛性的原教旨主義」底下,「二元對立」的思維框架更加受到重用。「二元對立」的思維框架曾幾何時是備受挑戰的對象,尤其在那個後現代主義思潮的年代。但在香港當下,「二元對立」是證成道德價值的最佳拍檔,把事物都簡化為「非黑即白」、「對或錯」的簡單關係,為我們提供了清晰「確定」的行動方向。舉一個例子,一個在近年社會運動中經常被提及到的理念框架「暴力/非暴力」,彷彿兩者是互不相容、互相排斥的關係。每當出現一件事故,行為、事件就被簡化為「暴力/非暴力」,然後個人就可以根據自己既有的立場「支持暴力/反對暴力」來決定自己的行動,站於自己所屬的道德價值高地。但事實上,對於暴力的論述卻未有被認真討論,怎樣界定一個行為屬於暴力呢?暴力是否必然是一個「有」或「無」的概念呢?是不是所有被視為暴力的行為都帶有同樣意義、程度的暴力呢等等。其實,「二元對立」並非新鮮事,但在香港的情境底下,因為我們需要「確定」的感覺,這個框架遂常與焦慮的情緒糾纏不清。因此「二元對立」的思維不再只限於理性層面的討論,它更埋藏在我們複雜的情緒之內,成了不能言說的「直覺」。說白一點,也就成了「立場優先,討論次之」。
至於筆者所提出的所謂「泛性」,乃是基於筆者在個人臉書上的一點觀察,就著登山事故當日發生的各大小事件,縱使評論者們的政治立場南轅北轍,但筆者所看到的評論的觀點與立場卻異常接近,而對於以下這兩段小插曲,竟未引起有關人仕(一些平日很熱衷討論政制時事的朋友)的興趣及討論。第一件小插曲,是作家陶傑對於因寒冷天氣罷課的安排所作的評論(詳見此);另外一件事,則是網上熱播的一段短片,片中一對情侶與執法人員為登山一事所起的爭執。兩件小插曲對筆者而言其實都帶出了一個與公民社會息息相關的議題,前者帶出的是「平等」,後者帶出的是「公權力與私權利」。陶傑的言論立足於某一種對「平等」的看法,類近於一種資源平均分配的想法:任何人,不論其立足點,都應獲得同樣的待遇。而筆者好奇好像沒有一些對「平等」持有不同看法的朋友對陶的言論加以回應(例如在新移民的政策上便可見大家對「平等」有所分歧)。第二件事件,針對女子態度問題之外,整件事亦帶出了「公權力與私權利」的討論,假如一個個體自主決定去死,那她有沒有權利去死呢?公權力能干涉到個人自主的行為到什麼程度?事實上,尤其於現今的香港社會,「公權力與私權利」的討論實在重要,試想想網絡監控的問題。但對於上述兩件事情,在網上始乎都未有引起太多人討論(至少在筆者的臉書上看來沒有),筆者實在深感好奇,這些概念的討論對於社會問題息息相關,但卻鮮有人提及。究竟眼下除了道德批判與情緒宣洩,還剩下什麼?
結語:積極面對憂慮
最後,筆者必需承認文中所提出的分析是極其粗疏,觀察的範圍亦僅限於筆者個人的生活圈子(例如臉書)。於此,筆者只是將自己心裡的「大膽假設」言說出來,拋磚引玉。面對現時的「不確定」情況所產生的焦慮,筆者嘗試提出「泛性的原教旨主義」來分析眼下社會的不安氣氛如何影響個人行為。香港社會以理性主義掛帥,公共空間提倡理性討論,但在現實的各種挑戰底下,理性僅成了情緒作主導的身體機制的保護膜,使我們離開迫切的社會問題越來越遠。為了回歸討論,筆者認為我們既要理解及處理自己的情緒,亦需要不時質疑及反思自己心中所抱緊的價值,不應該像「原教旨主義」的教徒一樣去盲目信奉自己的宗教信仰。是次登山事故,筆者就以「全球風險社會」的框架來挑戰香港社會擁抱多時的信仰──個人責任的迷思(自己條命自己負責)。隨著社會的發展與變遷,實應重新檢視、認真討論我們所緊握、甚至覺得「理所當然」的價值是什麼。也許,這樣做能更有效消解憂慮,在「不確定」的世界底下探索出一條出路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