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者有三:觸犯法律的人、鑽法律漏洞的人、以自己的利益制定法律的人。
委內瑞拉在2月15日進行了一次全民公投,表決由總統查韋斯(Hugo Chavez)提出的修憲案──撤銷對總統的連任限制(原本總統只可連任一次)。結果在54.86%選民贊成,45.13%反對下,通過修改憲法。這意味著已連任過1次、執政逾10年的查韋斯可在2013年任期屆滿後爭取第二度連任,甚至終生執政。
選委會主席魯塞納(Tibisay Lucena)在點票結束後表示「今天展現出公民及民主行為」。而反對者則當然地批評查韋斯的所為,指這只是歪曲民主。然而有趣的是,民主國家法國卻肯定了這次公投。法國總統薩爾科齊致函查韋斯,讚揚這次公投的投票率高,展現了「委內瑞拉的民主活力」。雖然選舉前一星期曾有60萬人遊行反對修憲,也有報導指當局曾驅逐歐盟監察員。但無論如何,單論投票率高這一點,實在不能否認這次修憲確實得到民意授權。
政治是件麻煩事,如果不用參與、不用發言甚至不用思考,政治都能暢順地運作的話,又有誰願意去碰這燙手山芋呢?查韋斯很難說得上是一個明君,但他執政10年確實縮減了委內瑞拉的窮富差距,改善了低下階層的生活,這似乎已經足夠讓人民都很放心,深信可以將權力以後都委託給他了。連反對黨領袖Freddy Guevara也承認在多數委內瑞拉人民心裡,其實還是認同這位作風大膽的總統。
然而歷史就是最佳的明證。踩著人民的肩膊而騎劫民主主義的,以往就有過拿破侖、袁世凱、希特拉等人(近代也有津巴布韋總統穆加貝)。當人民盲目地支持權力者,甚至對權力者的不公平對待都甘之如飴的時侯,幾乎都沒有什麼好結果。所以邱吉爾才會說「對領袖忘恩負義,是偉大民族的標誌」這句名言。歷史是不斷重複又重複的,如果唯獨是查韋斯和之前幾位不同,而變成一位偉大的獨裁者的話,就一定會成為後世中學生們的辱罵對象。
害怕民主的人都喜歡拿這些畸形兒做例子,來抗拒民主政治。但與其說他們害怕民主,倒不如說他們害怕為自己的所為負上責任。專制政治的罪在於可以把錯失歸咎於別人。當唐玄宗由開元盛世墮落到幾乎亡國的時候,人民都只能默默承受。侵害人民的權利應當只在於人民本身,當人民將權力交給拿破侖、希特拉,或者相比下微不足道的查韋斯時,人民絕對責無旁貸。那些抗拒民主政治的人,底蘊就是懦弱,他們不敢去承受自己的責任,只希望在出亂子的時候,就說一句「這是權力者的錯,與我無關」來置身事外。
民主是個包容性相當強的制度,可以讓矛盾的兩個極端並存。我們服從多數同時尊重少數;我們強調整體利益同時捍衛個人人權。所以我們講信任,更加講不信任。即使狹高民望、以大比數當選的奧巴馬,在推行刺激經濟方案時也一波三折。據我所知尼采並不是民主主義的支持者,但他說過:「一種常見的謬誤,人們常以為要有堅定信念的勇氣,其實更需要的是攻擊信念的勇氣。」我認為這句話值得追求民主的人們銘記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