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座大山」為禍社會,政府對於領展更是束手無策,任由其繼續肆虐。林鄭曾指「回購領展是愚蠢做法」,但另一邊廂,今年陳茂波就提出用200億購買60多個物業予社福團體,可謂荒謬之極。政府之所以要買物業,就是因為割讓了商場。
因此,我今次提出修正案的其中一項建議,就是在飽受領展折磨的社區,局部回購領展,還返個場比居民、小商戶和社福機構。同時,我亦建議政府設立墟市和臨時街市,向市民提供零售設施,而非放任社區淪為死城孤島。
我的另一項建議則是修改《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針對房託立法,從制度上限制領展炒賣行為。目前政府僅僅設立了《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監管領展等房託基金,惟《守則》無法律效力,根本對領展沒有阻嚇力,只有立法才可訂立監管細則,當領展犯法時予以罰則制裁。
政府放任領展繼續拓展其地產王國,將商廈商場升級到美輪美奐,但另一邊廂就是公屋、居屋商場被拆售、丟空、更改用途,居民想買餸、睇醫生、甚至用升降機出入屋邨都困難重重。所以我要求政府更改守則和研究立法,限制房託基金的資本用於房地產發展等其他用途,一方面減低領展拆售物業的誘因,另一方面令到領展做好本份,履行其管理房委會商場的基本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