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一個立法會宣誓的儀式最後竟引起了如此的滿城風波。梁振英為了挑起矛盾如何棄三權分立於不顧,又或是那些護航的知名人士可以為達成手段而扭曲基本法的解讀,都已被熱烈的討論過。值得再次強調的,只是這場風波由選管會干預候選人的參加資格時已經開始:
或者,認為梁振英還會依任何規則辦事,本身的確就是一個奢望,可惜的是即使是建制派議員,特別是那批經過直選洗禮的勝利者,也是如此輕視民眾--這個理論/理想上的最終權力來源。即使泛民議員或是一眾支持民主的市民間中都對二人的言行有點反感也好,還是極力支持他們再次宣誓。而梁頌恆與游蕙禎值得支持的原因並非在於他們在宣誓期間所說的任何一點,而是其背後分別代表著三萬八千與及二萬一千個香港人的支持,除非有明顯的刑事問題如賄賂,否則一種政治思想或派別就不能用行政或是程序作理由予以抹殺,這是最基本的選舉邏輯,亦是這制度之所以可以有效疏理市民之間的分歧的最重要因素。
以行政手段干預選舉的例子,最為人熟悉的必然是新加坡,它示範了如何在一個沒有任何賄賂貪污,完全廉潔的選舉中透過規劃選區和改變選舉規則以確保人民行動黨在議會之內的優勢。但這對回應人民的訴求並無幫助,新加坡政府只是靠其高效率的行政機構及李光耀所培養的為國效力的傳統將在政治層面上的不滿強行壓下,當出現行政失誤,這種積壓已久的不滿便會隨時爆發。
正是對選舉制度,以及選民意願的尊重,讓尹兆堅和何秀蘭在周永勤退選後便立即向廉署投訴,而建制派除周永勤所屬的自由黨外,卻只得新民黨願意為此事發聲。縱使與周永勤的立場相悖,民主的信念卻是對方依舊有表達其政治立場並讓選民作出各自的選擇的機會。此之所以,無論梁游二人的言行如何,他們依舊是通過一場公平公正的選舉而成為香港市民的代議士,如果有任何原因令其失去立法局議員的資格,那只能是一個該六萬名選民所作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