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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被揭堅持覆核刑期 岑敖暉:反映是政治任務

袁國強被揭堅持覆核刑期 岑敖暉:反映是政治任務

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律政司就重奪公民廣場案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刑期,周永康、黃之鋒及羅冠聰分別被判6至8個月監禁。《路透社》昨報導指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推翻高層檢控人員不建議上訴的建議,堅持覆核刑期,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指反映袁國強決定上訴是明顯的政治任務。

袁國強在另一場合回應記者提問時,指內部有不同意見是正常。今早出席now新聞台《時事全方位》節目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認為,袁國強是變相承認報導內容屬實,他批評袁國強「講大話」,袁國強是政治任命官員,做法肯定是政治決定,「Come on!」

同出席節目的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指,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曾稱香港要告別街頭政治,本週兩次判決是清楚告訴港人如不服從統治,便會「方方面面整治你」,議員會被DQ、上街便會入獄。

上訴庭的判案書中,法官彭偉昌指「如果參與衝刺或擠壓的人比防守的人多,那麼前者為後者所帶來的人身安全威脅也是真實和不能低估的。認為不動手打人便是「非暴力」,並不成立。」梁家傑認為上訴庭給予暴力一個新定義,他指本案並無證據證明三人使用暴力或欲傷寄任何人。梁家傑又提到上訴庭完全不考慮其動機,認為會是本案上訴至終院的法律爭拗點,他指三人無個人利益,而亦有案例指出公民抗命是文明社會的一部份,法院必須考慮。梁家傑又指彭偉昌本身在處理2012年時任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及陳偉業佔路一案中,亦有考慮此元素,當時兩人被判監禁但處於緩刑。梁家傑又認為量刑起點8至10個月過高,而法庭完全不考慮公民抗命者的原則及理念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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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同本案判刑相對新界東北衝擊立法會案為重,不過他不認同司法系統受北京指示。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認為本案比新界東北衝擊立法會案情節為輕,他又指以前教協主席司徒華抗爭不須違法,本案判決提醒大家是有代價。

對於三人將會上訴,湯家驊指三人如上訴須先向上訴庭申請,而副庭長楊振權「認定咗你係奸」便很難會獲批,三人或須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

湯家驊及梁家傑不傾向相信法官是因政治考慮判案,湯家驊稱法官一般是保守,不過梁家傑稱如判決一次又一次無反映社會情況,法治會自絕於人群,他不希望這件事發生。他認為香港進入「半威權社會」,亦不認同楊振權所指的歪風是歪風,反問是否曼德拉等全部都係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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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敖暉指未來參與社會運動的朋友意志會更加堅定,對於抗爭手法方面,他指2014年體制內的爭取方法已經用盡,人大831決定扼殺普選,才觸發雨傘運動,手法從來是取決於政權的打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