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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相矛盾的民情報告

自相矛盾的民情報告

看畢這份報告,忽然想起學民思潮曾於上年7月份,準備了道具文憑試成績表,希望交予林鄭月娥,其中「中文寫作」的評分是「U」級。事隔半年,如我要給這份報告一個評級,那大概還是沒有絲毫進步的「U」級。

報告中,引起最大迴響的是第4章第1項的結語。這項指出「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讓香港如期依法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是中央、特區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這亦是本屆特區政府的重要施政目標。」如果在香港市民的前面,加上「部份」,我沒有異議,但作為香港巿民的其中一員,我要澄清這項所說的並不是我的願望,究竟是政府錯誤理解我的願望,還是政府覺得不擁有這個願望的就不是香港巿民?

可笑的是,政府大概忘了為何要撰寫這份報告。如果所有香港市民都如報告所說的擁有這個願望,那麼雨傘運動就不會發生,雨傘運動不發生就不會有學聯與政府官員對話,不對話就不會承諾撰寫報告,既然沒有報告,那這句「共同願望」就不會在這場合出現。而既然報告存在了,附件中那來自眾多團體的聲明「剪報」也被搜集了,甚至政府自己也在報告的第2章第2項指出「同時,支持及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團體,亦在場外示威,表達意見。」既然有反對聲音,那麼第四章的結論是如何得來的?

除此之外,政府聲稱這份報告沒有立場,既沒有立場就應該持平的處理各種意見。但在我閱讀正文時,曾納悶為何政府不報告數字。罷課人數呢?928當日人數呢?莫非不是政府統計的不採用?那發放催淚煙數量呢?是政府公佈數字吧,為何沒有?莫非這是一份沒有數字的報告?繼續看下去,才知道不是的。在第2章第36項指出,「11月3日,『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表示已收集到超過183萬個簽名,並於同日向政務司司長及保安局局長遞交簽名。」先不論183萬這個數字的真實性,就算不真實,政府早在開首的免責聲明內說明了他們並沒有核實資料的準確性,既然準確性上政府已免責,那麼政府是根據什麼準則決定是否提供數據?

罷課,報告只提及雙學發動罷課,參與人數?完全沒有提及。928,報告提及了「大批示威人士在金鐘一帶聚集,佔據馬路,衝擊警方防線」,數字?大批。催淚煙,報告提及「警方在金鐘及中環多次使用催淚煙嘗試驅散人群」,施放次數?多次。最後,「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收集簽名,數量?183萬個。這是持平的報告?不要說笑吧。

作為其中一名香港巿民,看畢這樣的一份卸責剪貼報告,我要重申,我的願望是真普選,絕對不是報告中,強加於我身上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