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梁振英於八月十一日下午在天水圍天晴社區會堂與公眾會面時發表的言論,我們深表震驚及憤怒,同時令我們再次質疑梁的管治能力。
首先,梁在八月十一日當天只借林慧思老師一事指責市民濫用警方的忍讓向警員宣洩個人不滿,這種說法既無助於了解警民出現矛盾的原因,亦充滿挑釁和分化社會的企圖,極為可恥。第二,梁表示傳媒及向廉政公處舉報行會成員涉嫌不法行為者應向當事人道歉,更是極為荒謬,幾十年來廉政公署為有效打擊貪污瀆職行為,教育市民勇於舉報根本是一項公民責任,梁的說法是管治倒退,破壞香港市民辛苦建立的廉潔社會價值觀。第三,要求教育局局長就林慧思老師事件遞交報告,更加是匪夷所思,林老師事件是由於法輪功在港九各區和平練功時被香港青年關愛協會滋擾而起,警隊及食環處才是有關部門,不責承有關部門認真處理事件,而特意透過教育局向一位市民及其工作單位施壓,我們實在不明其所以。
梁以上的言論營造了行使言論自由去批評政府的市民是要承受後果的影響,借指責該市民挑戰警權及警方執法,便會面對可能失去工作﹑被審查﹑或要向被舉報貪污的官員道歉等等,來告誡市民不要挑戰梁氏政權的合法性。同時亦表明他罔顧民意,為了自己的政治目的而不惜賠上香港的法治、文明、社會安寧及市民的福祉。特別是第三點,高調要求教育局局長就一名老師在非工作時間對警員講粗口一事遞交報告,是製造白色恐怖,意圖監控及侵犯專業教師的言論自由。梁這些偏頗的言論及行為, 證明他完全沒有關注市民大眾所關注的事,也沒有把香港的利益放在首位。 梁在八月十一日發表言論後市民及社會輿論一致表示不滿,但政府仍然一意孤行發出聲明表示要就林老師事件遞交報告,而警方更不分輕重把講粗口這行為列作重案組處理範圍內,怎能不令市民對政府管治、警方中立性,以及香港的前途信心大失!
我們強烈抗議警方把林老師事件間列作重案組範圍之內,同時要求梁振英收回有關言論以及撤回要求教育局就林老師事件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