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曾蔭權問
文/阿丙 (自由左冀)
特首選舉臨近,曾蔭權連番公關造勢,說甚麼 “和諧社會” 、 “打好份工” 、 “共創好環境” 等,很成功的引領了民意。只是,對於務實的香港人言,光耍嘴皮是不夠的,香港的問題不單是如曾蔭權所言經濟復甦總讓基層較遲受惠的 “滯後論” 所能處理 ,而是眾多或因殖民歷史利益輸送,或因現有政制過份向商界傾斜而產生的。對於這些制度性問題,曾蔭權,你願意正視嗎?
1、 香港基層巿民可以不再當公共服務企業謀取暴利的奴隸嗎?
若回顧香港回歸經濟發展,不能不提的是從99年至03年的通縮,以官方計算,累積通縮率達兩成,當中個別範疇如地產、衣履等更達三、四成,唯同期很多公共服務卻不跌反升,巴士的數巴仙升幅已叫巿民百上加斤,還有電力公司香港電燈累計升幅近一成,更可作為公共服務企業 “餓鬼道” 典範 (不停的吃,卻總覺得不飽) 。公共服務連年數十億以至過百億暴利,背後倚侍的是諸如利潤保障,政策保障下的壟斷經營 (像電力、煤氣、九鐵羅湖站等) 等政策。
民間一直有要求加強公共服務利潤的監管,而現在政府只是提出將電力公司 (計算方法本就荒謬的) 許可利潤跟排污減少量掛,是不是不過是避重就輕的把戲,迴避重新檢討公共服務企業謀取暴利的核心問題呢?若繼續讓香港基層巿民任意被該等財團企業剝削,又怎能自稱正視貧富懸殊問題,怎能自稱正為和諧社會建設而努力呢?
2、 問責制官員為何總不用問責?
余若薇曾提出就維港匯事件,指出受罰的盧維思不過是負責執行的官員,真正決策者該是唐英年和已自動辭職的前財政司長梁錦松。故此,更該問責的該是唐及梁等決策高官。回顧過去特區施政,若要就政策錯誤而問責的,又豈止以上事件呢?
就以孫明揚為例,在03年曾言之鑿鑿房委會面臨 “結構性危機” ,停售居屋將導致公營房屋的中長期興建受影響,將每年為房委會帶來十多二十億另同等利潤上繳政府的優質資產以二百多億賤賣給領匯。不過短短四年,居屋重新推售。跟上任房委會主席不同,孫明揚是身兼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的,即就以上錯誤政策判斷,孫明揚已不可推諉更上層決策機構。私有化的結果是領匯大幅加租,大量小商鋪結業,影響公屋居民生活質素和小本經營謀生的機會。大家要問,孫明揚最初提出售居屋,到底是有心誤導還是缺乏遠見呢?若有心誤導,自然是必須嚴懲,可即使是缺乏遠見 (雖然短短四年怎能說是 “遠見” 問題?) 難道就不用為其錯誤及後果問責嗎?
還有唐英年,一方面說香港稅基狹窄,要增加稅種,可提出銷售稅前卻是將自由主義者也支持的遺產稅也取消掉 (因為對自由主義者言,自由更著重以個人努力、才幹獲取各種成就,而不是祖蔭) 。政府每年少收十多億,這數目不算大也不算少。可更大問題是取消遺產稅同時抹殺的是 “取諸社會,便應回饋社會” 的公民意識。唐英年難道不應為政策的方向矛盾問責,同時為公民意識的敗壞而問責嗎?
當然還有李國章,以一介酷吏當教育局長本已是對教育本身最大的侮辱,早於萬多名老師聲討的時候便應下台,現在鬧出的教院事件,大概不過是教育界尋求教育專業自主,不讓官僚糟蹋香港教育的又一次努力。李國章要為他的教育政策,推行政策的手段和前線意見的漠視 (還有調查中的打壓) 而問責嗎?
3、 特區政府的最大問題是個別事件的 “懵了” 和 “錯了” 嗎?
去年尾的天星事件,背景是特區政府大力倡議 “和諧社會” ,讓飽受社會矛盾困擾的中央政府感到煞是愜意、予以表揚。可一群年青人的 “公民抗命” ,卻暴露特區歌舞昇平宣傳話語背後的社會真像,人民積憤填膺。大概特區政府太難下台,為迅速平息民怨,唯有卑屈的認懵、認錯。可特區政府真的有正視核心問題嗎?
核心問題是甚麼?就是政府總擺脫不了大家長心態,事事以長官角度為先,把巿民視為沒有識見,沒有是非判斷,不配自主生命決策的智障者。這個可從政府不斷播送的新聞片 (public announcement) 看得清楚。不論是推銷世貿便等同 “買個橙平”的宣傳片,推廣產權法例的宣傳片或戒煙宣傳片,莫不將本來意見紛雜、利益多元、影響深遠的議題粗暴簡化,將本來值得社會作更深認識,更深討論的社會過程粗暴扼殺。公民教育是甚麼?本是公眾就公共領域事務進行認識、思辨、討論與消融磨合的過程。公民認同就是從這個過程中產生形成的。政府的角色就應是公民參與公共領域事務的 “保育者” 。雖然作為教徒,也許對某些行為深惡痛絕、欲除後快,但這個社會是屬於價值多元、目標多樣的廣大巿民的。曾蔭權,你明嗎?
4、 “共創好環境” ,怎樣共創呢?
曾蔭權提出了一個煞是動聽的口號, “共創好環境” 。只是怎樣共創呢?是否表表態聲稱豎起了耳朵便是 “共創” 呢?是否堆滿笑容收集意見然後閉門決策便是 “共創” 呢?除了這種 “共創”,是否還有一些讓巿民參與更多,思考更深,影響更大的共創模式呢?
舉個例子,現在香港島的擠塞已成公眾和政府共同關注的課題,在東隧和西隧每年分別賺取近三億利潤的同時,是香港整體社會每年因交通擠塞造成的數十億代價。就解決擠塞問題,各方提出了不同方案,包括:1﹚政府贖回兩隧,重訂票價;2﹚利潤分賬,跟私營隧道訂立分賬協議;3﹚汽車分流,將紅隧作為運輸行業車種 (如的士、客貨車和貨車) 的主要隧道,將私家車收費大幅提高,以期私家車轉用其他隧道或轉乘公共交通工具。
政府要 “共創好環境” ,是否可將各種意見收集,然後將各建議的成本和影響進行研究,然後讓公眾商議那個方案最值得推行。
政府若只光說收集意見,對各方意見卻沒有作出比較與研究,好讓公眾獲取更多訊息,進行判斷與討論,所謂 “共創好環境” 又怎會不是空談?
5,曾蔭權,你真的正視貧富懸殊嗎?
就今次行政長官選舉,曾蔭權將貧富懸殊問題放在頗高位置,並提出創造就業、培訓、社會企業等作為實踐的出路。只是,要解決貧富懸殊問題,還有其他方向是應該進行的。曾蔭權,你願意聽嗎?
首先,是可參考其他國家的 “反高消費運動” 。在香港,政府可跟巿民共同蹉商減低住屋、交通、電力、煤氣的方案;尤其住屋,香港有過百萬人口家庭入息低於一萬 (若入息一成便是數百),很多卻要負擔千多甚至二、三千的住屋租金,如何降低住屋開支,對基層巿民至關重要,政府責無旁貸。
此外,政府亦應真正重視社區經濟。跟八十年代不同,那時香港仍是工業社會,新巿鎮人口即使沒有工作,亦會作為工業體系的後備勞動力大軍。然而到了今天的服務業主導經濟,很多後備勞動力已沒有了工作的選擇。要解決失業與貧富懸殊問題,便必須建立主流服務業經濟與社區經濟的多軌發展。跟工業社會階段不同的,是解決失業最重要的不是釣魚技巧 (再培訓) ,而是開放讓各方各展所長的 “漁塘”,即讓巿民進行各種經濟、社會活動的公共空間。在剛剛的新年年宵,也許大家也看到街頭的熱鬧氣氛,其中單在荃灣街頭,便有兩個以 “彩虹書法” 作招徠的小攤檔,圍攏者眾,光顧者將喜慶話語或個人名字列寫滿滿一紙,兩位書法家 (都是中年女士) 忙得不亦樂乎。政府是不是應該將公共空間的使用權放寬,保育地方經濟,並以優惠政策給予對香港長遠發展有利的行業 (像環保回收業) 呢?
曾蔭權,你真有決心解決失業與貧窮嗎?若真是的話,便先請訂立貧窮線,將香港貧窮狀況認識清楚,然後訂出一些改善失業、貧窮的指標,例如若有心扶植社區經濟,便倡議好像 “社區就業1/4運動” (即1/4勞動人口可於社區就業) ,將政府資源盡量協調,將不利就業的政策拆牆鬆綁,讓邊緣勞工得到一份真正投入,願意 “一世打好這份工” 的工作。這是甚麼工作?就是自由環境下自主地塑造自己的人生!而不是因制度與政策限制,只能 “枯坐愁城哀斷腸” ,要不失業,要不就業貧窮的兩難!
註:照片為編輯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