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將申辦2023年亞運的諮詢期延長至廣州亞運結束後,似乎是頗高明的招數。香港運動員在羊城的成績,或許真能改變民意。與此同時,香港精英運動員協會也剛剛表明了支持申辦2023年亞運的立場。該會在其網站中發表了一份名為《建構健康文化‧培育社會棟樑》的意見書,指出支持申辦的一個主因為「如果亞運會能夠在香港舉行,我們將可以為更多本來無緣參加亞運的運動員提供一個努力的目標」。
這句話當中最堪玩味的是「本來無緣參加亞運的運動員」這十二個字。今屆亞運,香港派出近四百名運動員參賽,人數之多為歷屆之冠。但即使人數高達三百九十五人,卻仍有不少本港的頂尖運動員未能參賽。或許如果香港是東道主,這些運動員會因為東道主盡量事事參與的原因而得以參賽。但在接受精英運動員協會的說法前,不如先讓我們反問:那些本來無緣參加亞運的運動員會不會其實是本來應有權參加亞運的運動員?
跳水運動員余坤玲
女子跳水運動員余坤玲是一個例子。余自小學開始便練習跳水。雖然同樣是泳總轄下的運動項目,但因為跳水不像游泳那樣是重點項目,多年來余家都要自費栽培余坤玲。為了余坤玲的跳水事業,坤玲本人與其父母都付出甚大。到中學階段,由於香港的訓練強度不足夠,坤玲開始北上訓練。透過友人介紹,坤玲獲得了到廣州著名的偉倫體校受訓的機會。於是開始了每逢週末過關跳水的旅程。後來一次出外比賽期間,坤玲獲得旅美的華人教練賞識,於是便接受邀請到美國升學受訓。由於跳水成績優異,坤玲得到多間美國大學提供優厚條件。最後她選擇入讀一間免學費、宿費和生活費的學校。基本上,只要她為學校的跳水隊上陣,就可免費讀書。
在美國期間,坤玲仍然時有代表香港參賽。而參加這些比賽的經費,大多是余家自掏腰包出來的。在參賽期間,余坤玲亦遇到一些怪事。例如,在有權代表香港的選手中,她明明是女子三米彈板的最佳人選,卻在二零零五年的亞洲錦標賽中只被派往參加其副項十米高台,三米彈板的參賽權則落在別人手中。
到去年東亞運動會之前,原來一眾本地跳水運動員本來都因為被指「唔夠班」而沒有被派參賽。到當時泳總的跳水委員會主席鄧偉康出馬堅持,才為本地跳水運動員爭取到參賽權。而在東亞運三米彈板項目中,余坤玲的成績是255.85分,名次是第六名。此分數已足以在零六年多哈亞運的三米彈板決賽得第六名了。在香港一眾跳水選手中,東亞運成績最佳者則是男子雙人三米彈板項目的,他們得在四隊參賽隊伍中得到第三,獲得銅牌一面。
亞運代表都要爭獎牌?
到今年年中,泳總向港協暨香港奧委會提名多名跳水運動員參加廣州亞運。余坤玲是被提名的人選之一。然而,港協暨香港奧委會的回覆是所有跳水運動員都不能夠代表香港參賽。原來跳水運動員要獲得參加資格,不但要曾在比賽中達到泳總所訂下的標準分數。他們還要像其它項目的運動員一樣,符合港協暨香港奧委會所列出的條件。當中最難達標的,就是要在過去數年的世界賽、亞洲賽、奧運、亞運、東亞運、世大運、城運會等比賽中曾試過得到前八名。或許要防止某些項目因參賽人數/隊伍太少而讓選手輕易達標,在獲得前八名的同時,選手的排名亦需在全部參加者的首三分一以內。換言之,如果某項目有九人出賽,運動員如果取得第四名,也不算達標(9的三分一為3)。
在東亞運時,女子個人三米彈板項目有十一人參賽。因此,排名第六的坤玲就被排拒在亞運大軍當中。有趣的是,傅傳理與潘偉程雖在東亞運奪得銅牌,但由於該項賽事只得四雙人馬角逐,故其實也不達標的。根據泳總的信件透露,最後由於有身兼港協暨奧委會亞運遴選委員會成員的泳總義務秘書王敏超「個人力爭」(personal pledging),傅、潘二人才獲特准參賽。
港協暨香港奧委會用了這樣的嚴格標準去選拔運動員,其原因在八月二十五日的《南華早報》的報道中已有透露。該會老臣子義務秘書長彭沖指出,所有參賽的運動員和隊伍都要有機會奪牌才獲準參與角逐。
然而,在今次香港的亞運大軍當中,卻有不少人像傅傳理和潘偉程一樣是根本不達標的。假如傅潘組合是因為在東亞運顯示過其競爭力而能參加亞運,這理據卻顯然不能用於男子水球隊、男子籃球隊、男子排球隊和棒球隊身上了。筆者在網上始終找不到男子水球隊、男子籃球隊、男子排球隊和棒球隊達到港協暨香港奧委會所訂下的標準的往績。究竟這些隊伍為何可以參賽?事實證明,這四支球隊與爭牌的水平相距甚遠。除了水球隊錄得一場勝仗(並因為賽制是十隊爭奪八個八強席位而晉身八強)外,其它三隊都在小組賽全敗出局。
無法理解的酌情權
另一邊廂,余坤玲有東亞運所拿下的分數支持,有機會在決賽以中游位置完成賽事卻要待在美國,大概終身都無法參加亞運。還有到立法會申訴部投訴的滾軸溜冰選手。據稱當中的男子運動員蔡嘉駿曾在亞洲賽得第五,但因為當天只有十三人出賽而未能跨過「三分之一」門檻而無緣亞運。有些運動員已證明有不會丟香港臉的實力卻不能參賽,有些未出賽卻已預料會大敗而回的隊伍卻又能參加,究竟是何原因?
有趣的是,彭沖以滾軸溜冰總會「行政架構混亂」為由,拒絕行使酌情權讓滾軸溜冰總會的上訴(見十月三十日《太陽報》)。但會務的問題,為何要運動員來承擔?更何況籃總、排總和泳總在近年都曾因為行政/比賽的公正性問題鬧出過風波。容許這些總會派出出線機會極低的球隊赴穗參賽,而剝奪有能力雖然不辱的運動員的參賽權,真的如彭沖所說香港運動員不能再在大型運動會陪太子讀書嗎?
別讓運動員蹉跎下去了
精英體育無疑是成王敗寇的英雄/雌地。但大型運動會卻也不只是供運動員爭金奪銀的機會的。像余坤玲由小學階段開始苦練到大學即將畢業,相信在路途上也未必有幻想過自己能在亞運穿金銀。但正如精英動員協會在文件中所提到「參加比賽本身就是一份意義,不參賽,就無法印證自己的能力」。更何況如果運動員不得到參加大賽的機會,有如何能進步成為能力更強的選手?難怪余太已表示實在不值得再支持愛女的跳水事業了。十多年的苦練換來的是不明不白地失去參加大賽的機會,坤玲未免是太委屈了吧。
精英運動員協會關懷運動員的發展,這心態是值得肯定的。但似乎要達到該會在文件所列出的目的,我們需要的不是主辦亞運會,而是要港協暨香港奧委會放寬代表香港參賽的標準,和讓選拔工作更具透明度。否則,就算香港能在2023年主辦亞運會,不少運動員的事業在未來十年間將會因為港協暨香港奧委會和不同體育總會令人費解的選拔制度而受到重大打擊。這似乎是阻礙香港精英運動發展的一大難題。
既然如此,精英運動員協會的當務之急,大概不是支持申辦亞運。取而代之的是應該利用自己的招牌去推動各體育主政機關完善管治,爭取訂立公正、合理、透明的選拔機制,才能為現時在苦練的運動員謀取福祉。
圖片:1908年倫敦奧運,瑞典跳水運動員 Arvid Spångberg,來源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