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否決公民黨毛孟靜動議,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 Limited 5,000萬涉嫌利益衝突。
功能組別議員6票贊成,21票反對,3票棄權;地區直選議員反對及贊成各有15票,議案在分組點票下未能通過。
毛孟靜回應昨日林鄭月娥指她肆意抨擊梁振英,她指自己已算斯文,人民的聲音比她的聲音重十倍百倍。她質疑梁振英為何不去立法會或開記者會,展示所有證據以示清白,反而是部分議員與他會面後,儼如其代言人一樣。另外,特首辦昨日發聲明表示手寫合約是梁振英與UGL簽合約當日加上,但毛孟靜質疑為何未有簽名。她認為事件引起誠信嫌疑,批評梁振英「不願置評」,以為不提及事件就等於不存在,但其實愈不提及愈多疑竇。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指,動議的理據牽強薄弱,認為泛民在已多次澄清的要點上,誤導大眾。他表示梁振英與UGL簽訂協議是商業常見做法,純粹是離職後不受聘、不另立公司的不作競爭協議,意在保護收購方利益。他指出梁振英已按相關法例申報,並在申報前諮詢過會計師意見。民主黨何俊仁要求張建忠澄清按合約,不反對收購是否都是「做緊嘢」,但張建忠未有回應。
民建聯蔣麗芸直指調查是「莫須有」,泛民議員沒有人能提出具體證據,憑個人想像力要求公審梁振英,又質疑泛民有沒有看梁振英的公開信,認為已解釋清楚。她指建制派議員在是次會議前主動約見梁振英了解事件,質疑提出動議的毛孟靜有否主動約見,不應「憑幻想、幻覺、幻像做人」,令香港、議會出現「未審先判」,「好可怕」。
工聯會王國興認為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已經回答有關質疑,但泛民議員「聽不入耳」,正是美國顛覆敵對國家的其中一項招數:「只須有藉口,毋須證據」。他認為林鄭月娥作為地區第二號人物,發言是「好正確」,質疑泛民陣營為何仍要以「打落水狗」的態度,不問是非抹黑。他展出統計數據,指泛民已用9次行動去打擊本屆政府,包括2次不信任動議、1次彈劾、4次權力及特權法,並認為這次只是9次行動中的其中一隻爛棋。他又引書籍《泛民收錢實錄》,指是空前醜聞,並認為泛民做出各種推翻本屆政府及抹黑梁振英的行為是因為「收錢做嘢」,要履行秘密協議,出賣港人利益。
社民連梁國雄指UGL案中最重要的問題是誠信問題,梁振英的行為足以令人認為他貪腐或瀆職。他指現在雖有廉政專員調查,但調查不錄音、不寫筆記、各人解釋不一,做法不當,應由大法官調查,並質疑一般人涉此等案件會否被追查,若不被追查則應改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