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9年初,特區政府以處理港人在台灣涉嫌謀殺案為由,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以容許香港把逃犯引渡至中國內地接受審訊。此修訂在過去數個月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有無數聲音要求特區政府暫緩或撤回修例。然而,特區政府一意孤行,不但漠視如「日落條款」、「港人港審」等更加可行務實的建議,而且還帶頭破壞立法會原有的程序公義,撤銷有關法案委員會,直接把條例修訂的議程搬上大會。我們對特區政府這數個月來在條例修訂上的所作所為表示極度憤慨,並強烈要求政府立即撤回《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重新展開公眾咨詢。
這次修訂,源於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灣涉嫌謀殺女友一案。然而,台灣大陸委員會已表明,政府不會在逃犯條例修法的前提下,與香港進行協商;即使香港通過修例,但在排除赴港或在港台灣人被移送到大陸的威脅之前,台灣政府都不會同意移交陳同佳。這無疑消除修訂條例的逼切性。然而,特區政府依然急推條例修訂,務求能在7月立法會休會之前通過,實在匪夷所思。
是次修訂亦引起歐美等各地關注。5月7日,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發表研究報告,指《逃犯條例》修訂一旦通過,有機會違反《美國-香港政策法》多項條款,將嚴重影響香港作為優良營商地點的聲譽。5月23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 (CECC) 向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發出國會議員聯名信,擔心條例修訂將影響目前美國與香港之間的特殊關係,並要求香港政府撤銷逃犯條例修訂案,以維護香港作為享有法治的商業中心的聲譽。5月24日,歐盟駐港澳辦事處聯同歐盟成員國的外交代表向林鄭月娥發出外交照會,重申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關注,展示歐盟28個國家對事件的高度重視。事件上升至國際層面,歐盟更用到外交照會這種一般只有在重大事件才會發出的正式外交文件,足證是次條例修訂一旦通過,對港人以及在港外國人的安全、自由,均會帶來重大威脅。林鄭月娥政府對多方關注置之不理,強推修例,押上香港一直珍而重之的一國兩制、法治,甚至經濟方面的優勢,無異於玩火自焚。
因此,我們強烈呼籲特區政府懸崖勒馬,撤回《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就這修訂重新展開公眾咨詢,並以其他方式處理台灣殺人犯一案。
***此聯署由科大學生自發,並不代表科大校方立場或全體師生、校友之立場***
發起人:Clement Tsang (ACCT, 2021, 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