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大辯論進入尾聲,除了收回粉嶺高球場,填海、開發郊野公園及公私合營的選項,同樣惹來很大爭議。
要求收回高球場的聲音,其實相當明顯和一面倒。但在大辯論中積極表態的經濟學者徐家健並不同意。他除了透過由董建華成立的團結香港基金網上平台,還替AM730寫專欄和拍片,大談他的經濟學見解。他在《回收粉嶺高球場 私利與公眾利益之爭》中說:「若用經濟學去解答,答案可能會『激嬲』不少人。因為假如粉嶺高爾夫球場是香港富豪的專利,那球場拒大眾於門外的解釋只有一個,就是因為物以罕為貴。」他續指從經濟學去看,高爾夫球場於本港的供應嚴重不足,如要解決這問題,便要多起幾個高球場。
由於徐教授把保留高球場和郊野公園混為一談,不少網民留言炮轟他。有網民指香港郊野公園不是用「經濟效益」去衡量的,它不只是七百萬人的後花園,更是超過2,100種不同珍貴物種生活的自然生態資源;如果任由唯利是圖的商家和所謂的經濟學者用似是而非的理論去破壞郊野公園,香港便陷入不能挽救的境地。
徐教授這樣回應:「咁樣樣,... 不如全香港變哂做效野公園?拆埋你間屋,你去瞓效野公園?」
另外,有網民講出一個徐教授不應忽略卻偏偏忽略的事實:「根據徐家健所謂的經濟學原則,高球場物以罕為貴。佔用人士必須付出相應費用,以顯示他們的需求。政府亦應該收取相應金額,大約等於賣地收入,加上界外利益,以彰顯高球場土地之珍貴,和『低端人口』未能享用該土地的補償。如此,政府需要大幅增加高球場的地價,例如數十億元一年,而非低價批出土地,令所有利益盡入高球場會所中。」
但正如徐教授在《回》中提到,「符合經濟效益的政策,從來都不應單靠鬥人多和鬥大聲。」網民的話雖有理,但始終沒有學者光環加持,及不上徐教授的「經濟系副教授」那樣有「公信力」。那我們姑且又看看另一些經濟學者說過甚麼。根據香港01在8月8日的報導:「經濟學者關焯照出席公開論壇時表示,粉嶺高爾夫球場佔地172公頃,面積大,土地平坦,適宜短時間收回土地作房屋發展。他認為,即使高球會聲稱場地對業界有貢獻,惟土地只供約二千多名「權貴」會員享用,並不符合公眾利益,促請政府收回土地發展。」
經濟學者林本利則早在2013年,在《壹周刊》寫了一篇叫《高球會是「租客」 不是「地主」》的文章:
「高球場土地業權屬政府,「地主」是政府,亦即是廣大市民擁有這一大片土地。地契清楚列明,只要合乎「公共用途」,政府可以給予一年通知期收回土地。」
「按照現時香港土地使用情況,170公頃土地剛好足夠興建房屋安置17萬人。這相對於把高球場以1,000元租金供2,000多名會員享用,兩者的比例大約是70對1。為了滿足一個人的玩樂,而要犧牲70人的住屋需要,這符合整體社會利益嗎?」
關焯照和林本利不可能不知道物以罕為貴的道理,但他們的結論和徐家健相反。那便很有趣,究竟徐教授口中可能會「激嬲」不少人的經濟學解答,是不是和自然科學的知識一樣,放諸四海而皆準——不相信他的講法,就像小孩不相信伸手玩火會燒傷般無知?如果是,為何他和關林二人有截然不同的分析和結論?是因為關林二人不止用經濟學知識去處理一個關乎重大公眾利益的問題?如果不是——即經濟學有不同派別,經濟學者對同一問題可以有不同理解——徐家授又憑甚麼做代表,自以為掌握經濟學的終極答案,手執真理,一口咬定純是供應不足的問題,排除其他可能?
(2)
徐家健教授在《從經濟角度拆解左翼土地大詭辯的「真相」》一文中說:「左翼團體希望打破地產商壟斷土地,但對增加土地供應的方法提出諸多反對,因為他們最終都只希望政府用《收回土地條例》的尚方寶劍,劍尖指向地主。」他卻擔心,政府隨意引用條文收地,一旦受挑戰而敗訴,「埋單」的是整個社會;加上要保護私有產權,避免在香港實行社會主義的「土改」(在左翼團體眼中,一味強調保護私有產權,其實是為大地主的囤地行為護航),所以最好還是採用其他可行的造地方法,如填海及發展郊野公園邊陲用地等。他認為,如果發展商知道未來10年有很多麵包供應,導致麵包價格下跌,他們就會急不及待將現時麵粉變成麵包,增加供應。
但徐教授可能沒看過香港01的這篇報道《回歸20年引例收地169次 林鄭掌發展局後暴跌》,作者提到《收回土地條例》容易讓人(當然包括時常形容反囤地人士鬥地主的徐教授)聯想到共產黨的土地改革運動,但類似規定廣泛見於世界各國,在國際法上一般被稱為「國家徵用權(eminent domain)」。難道那些國家都實行社會主義了?
更重要是,「在2014年到2016年間,憲報實際共刊出過15則《收回土地條例》通告,當中有11次屬市建局重建項目,惟當局並不計算在內。」「尚方寶劍」不是經常束之高閣,徐教授卻指,政府每次官司都是經深思熟慮,考慮勝算才引用條例收地。但事實上,所謂深思熟慮,對囤積居奇的大地主來說可能是,對重建項目則不然。
五月底時,土供組小組主席黃遠輝受訪時指出,社會對公私營合作發展新界農地反對聲音最強烈,「有人擔心官商勾結,質疑點解唔用收回土地條例。」徐教授卻擇「善」固執,不介意再次和大地產商站在同一陣線,力排眾議,大力推銷公私合營發展農地的方式。反對他的人(包括筆者)很可能又會被扣上「左翼」、「鬥地主」、「仇富」等帽子。但且聽規劃署前助理署長伍華強說甚麼。
伍在接受訪問時表示,即使設立公私營合作機制,發展商仍會「吊高來賣」,形容政府猶如向發展商求地,最終難以提供大量住宅供應,更直言是「徹頭徹尾的官商勾結」。他倡議政府在新界農地2047年6月批租期屆滿前,分階段透過現金補償方式全數收回,並重新規劃及發展房屋,稱是解決土地問題的「終極方案」。不知在徐教授眼中,伍華強先生是不是又成為了左翼人士呢?
如果是,那麼認為公私營合作不會較收地容易的王永平亦很難不是。孫明揚去年三月在《發展新市鎮應劃一收地》一文中寫道:
「其實政府可以沿用四、五十年前那一套發展沙田、屯門、將軍澳和烏溪沙等新市鎮的模式,由政府訂定新市鎮的範圍,制定發展藍圖,將發展地段的土地,全部以一貫的徵收土地方式賠償收歸政府,包括由地產商持有的土地,不論多少,均照價賠償收地,然後按照行之有效的法定程序通過的發展藍圖,將在新市鎮內經平整的可發展工商用地,按照現行機制公開招標推出市場,公開讓所有發展商競爭,讓所有人都有機會參與。」
這位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恐怕亦不明不白地成為左翼團體的智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