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真的是令小弟有點吃不消,最難過就係一個五歲女孩子被虐殺,可能我呢個阿叔真係眼皮薄,難聽的,死老豆老母都無咁多次眼淚。再聽到一個律政司犯了法,竟然全城都走到極端,親政府方面就力撐,市民就要他下台之聲不絕,我個人就認為,應該要下台,這個又令我這個退休公務員上身,因為我是一隻細小的「港英餘孽」,所以永遠都是拿當年港英政府的那把尺來量度今天的人和事物。再看到星期日,一班舊伙記參加撐朱警司遊行。從中看到香港原來對印度人都不友善,連一個在香港長大的印度人都不放過。這個是從他們的標語和一些藍絲言論看到,還追溯到196X年的中印戰爭。看來,監房那班印巴藉的藍絲也要小心。
昨日(1月9日),在媒體上得知,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生接受南早專訪時透露,將會向政府(相信無看錯)建議修法,記住係修法,在執行職務時,在使用武力時免刑責,暫時只是從媒體得知,相信簡單而言就是執行職務時打人免刑責,陳生可能無想清楚,這種修法的範圍是非常之廣,因為只是針對大型行動,那就要真的修法,甚至要釋法,要在基本法附件三說明清楚範圍。另一方面,若果這樣的修法,是不是另外紀律部隊都包括呢?我昨日都詳細寫左,不再重覆。
其實,從七警事件開始,和一些退休資深警務人員傾過,七警是非常之個別事件,後來,再來一單朱警司,若以因佔中而坐監的警察是8個,也是真的像盧處長所講,從未遇過,事實上真的是包括大部份官階,老散,沙展,士沙,高級幫,總幫和警司。這個又實在令警察部仝人條氣唔順。若果以往港英年代,或者回歸初期,這些事情不是什麼的大不了,主要還是太政治化了,這句話相信由民主派的人講是很少,因為通常都會是對方講的多。
四年前,林老師事件開始,或更早之前就已經出現一些較為有政治性質的情況出現,就是警察為了對抗政府不認同的人的態度,完全有政治取態。當年在旺角舉行了一次撐警集會,我有到場,不過因為認識部份警察,沒有出現於人群中,但已經感覺到,警察的態度是有所改變,也從這次集會看得出,背後是有強大的組織支持,真正警察的組織不多,就算有到場都不會太出位,因為始終有警察通例監管著。
及後,在多次的遊行示威中,警察就開始沒有像之前的幫忙示威者遊行。當然,我們又不能避免的被一些較激進的示威人士和警方發生衝突而形成了向警方衝擊,但還是一小部份和根本不對等的力量情況下,每次都是輕易解決。到了雨傘運動,放了催淚彈之後的佔領行動,警察部的態度在初期還可以,因為形態可能未變,但到後期,好像又得到什麼的動力,更將警察和佔領行動人士完全對立,此時,社會上已經開始有裂痕,更有一些親政府的組織出現,相信就是今天要八個差人坐監而令到更多人條氣唔順。
從他們一直的撐警行動,他們做出來有多種用意,其中一項就希望保持警察和所謂佔中人士的對立加深。而口口聲聲用「違法佔中」來形雨傘運動,這個相信也是北方主旨的意思,將來,有份參加過「違法佔中」的人,相信會被打成「港獨」,「癲複國家」人士,這個也是迎來基本法23條的急切性。
從我1977年入職政府開始,所有公務員都秉承了政治中立的取態,紀律部隊更不能成立工會,也不能舉行或者參與工業行動和與職務相關的遊行示威。這種傳統就一直維持到梁振英做特首之前。記得當年(記不起年份),公務員舉行了一次反減薪示威,當時差不多全港公務員都有參加,就連紀律部隊都有參加,但獨欠警察部,這個是代表了警察必須要遵守的通例。因為,當時有部份警察是跟我們懲教隊伍遊行。
當然,好多事情是走不到回頭,但也不應走得太過頭,香港現時還是一國兩制,公務員政治中立很重要。若果連警察都變質的話,不是那些大媽大叔的叫那麼簡單。但我又對警察部是有信心,不是一些低級人員扮代表就可以改變一切,我仍然認為,警察部有大部份人是具智慧去判斷,也未必會受到這些人影響。我還要提醒,當市民退無可退的時候,不會是香港之福,也不是那些喻媽大叔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