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很久以前,美國一個政教分離組織曾經興訟,指聖誕節有違政府不以用任何形式去豉勵或壓抑任何宗教的原則,因為聖誕節是美國法定節日,換句話說,代表美國以國家名義承認了基督教中的基督誕生為一重要而值得全國休假去慶祝的日子,即美國認為基督教中的基督誕生的重要性和美國成立,南北戰爭結束及美國國父華盛頓出生為同等重要的事,後來美國一地方法院以聖誕節在美國的宗教意義已漸淡,其實只被當成是一個主要發生世俗作用的節日而被駁回。(當然不是,任何人都知美國不少人特意是在該日去基督教教堂,換句話說,是美國以國家名義為基督徒行了方便,而所有美國公民,不論是否基督教教徒都要配合基督教徒的宗教生活, 為什麼又不配合天主教/回教/佛教/道教/印度教的節日?)
我想起以前一個已埋藏心底多年的主意: 既然各人有各人的宗教,為什麼硬是要規定全香港人均要過一模一樣的節日?如果是要真的尊重各人的宗教信仰,為什麼不可以分開國家公衆假期及宗教假期?前者的假期是所有公民和公務員可享受,不論宗教信仰,代表世俗政府是宗教中立,後者當然是為了方便各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去慶祝他們各自的宗教節日呢?為什麼香港只方便基督教的信徒去進行聖誕節及復活節的宗教活動,佛教亦有一個佛誕為法定假期,卻沒有方便信道教/黃大仙/天主教/猶太教/回教/印度教/儒教的信徒進行他們的宗教活動的宗教假期呢?為什麼香港特區政府好像是預設了基督教比其他宗教更重要呢?如果說,聖誕節的世俗作用多於宗教作用,則為什麼不可以說道教節日的世俗作用多於宗教作用?為什麼不可以說佛教節日的世俗作用多於宗教作用?為什麼不可以說猶太教節日的世俗作用多於宗教作用?為什麼不可以說回教節日的世俗作用多於宗教作用?為什麼不可以對各宗教一視同仁呢?
另外回頭說很重要的一點:聖誕節除了世俗的作用,是不是真的一點豉吹支持香港人信仰基督教的作用都沒有呢?有沒有人,特別是最容易受社會影響的青少年,因為聖誕節是香港特區政府「法定」假期而覺得基督教是香港特區政府贊成的/支持的/豉勵的,因而在聖誕節改信基督教呢?絕對肯定有! 基督教有沒有盡量令用法定假期帶來的「合法性」來於當日傳教呢?絕對肯定有! 有沒有基督教教會在聖誕節傳教時會聲明「今日是法定假期,不代表香港特區政府贊成/支持/豉勵香港市民相信基督教」呢?有沒有基督教教會學校在校曆上聲明「聖誕節是香港法定假期,不代表香港特區政府贊成/支持/豉勵香港市民相信基督教」呢?香港特區政府有沒有在聖誕節當日聲明「香港特區政府尊重市民的宗教自由,聖誕節雖是法定假期,不代表香港特區政府贊成/支持/豉勵香港市民相信基督教」呢?
為什麼只有在聖誕節才有基督徒學四處報佳音(即宣揚基督教教義),而不見有同樣數量的道教徒在道祖誕辰當街慶祝呢?為什麼只有在聖誕節才有基督徒學四處報佳音(即宣揚基督教教義),而不見有同樣數量的佛教徒在除佛誕外的佛教節日當街慶祝呢?為什麼只有在聖誕節才有基督徒學四處報佳音(即宣揚基督教教義),而不見有同樣數量的印度教徒在濕婆誕辰當街慶祝呢?為什麼只有在聖誕節才有基督徒學四處報佳音(即宣揚基督教教義),而不見有同樣數量的回教徒在回教先知誕辰當街慶祝呢?為什麼只有在聖誕節才有基督徒學四處報佳音(即宣揚基督教教義),而不見有同樣數量的猶太教徒在當街慶祝Sabbath呢?因為聖誕節是香港特區政府承認的法定假期,但是道祖誕辰、黃大仙誕、回教先知誕辰、Sabbath和濕婆誕辰都不是法定的公衆假期。聖誕節除了是英國殖民者留下來的傳統,有什麼特殊的香港/中國意義呢?為什麼香港特區政府急於拆天星及皇后碼頭的殖民地標誌,卻對殖民地的宗教遺產: 基督教一直如此偏愛呢?
如此基督教在香港的待遇是不是比其他宗教更平等呢?算不算某形式的宗教霸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