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鍾庭耀
特首選舉如果能夠做到民意先行,則那怕選舉委員會不足一千二百人,選舉過程起碼可以增加未來特首些少認受性,選舉結果亦可以略為解決社會撕裂的局面。
去年年底開始,中央官員便反複強調四個出任特首的標準,包括愛國愛港、獲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和得到港人擁護。驟眼看來,這是四平八穩的說法,不過,深入分析後,似乎有所欠缺。
筆者翻查過往多屆特首選舉的民意調查紀錄,發現「維護香港核心價值」是一個不得不提的條件。五年前,由《蘋果日報》贊助的港大民研調查中,四次調查都顯示當市民被問及支持某某特首候選人的最主要原因時,「最能捍衛香港核心價值」是最多被訪者選擇的原因。
在最近《香港01》贊助的港大民研調查中,「管治能力」、「解決分化」和「廉潔奉公」都是市民對特首候選人最重視的特質。再回顧過往的調查,可見個人誠信和道德操守都是市民的重要考慮,屬於香港核心價值一部份,比愛國愛港和管治能力的「國家觀點」更加重要。
因此,筆者強調,市民在考慮透過民意調查或民間投票去表達是否支持某某候選人的時候,除了要尊重和考慮中央官員提出的觀點和角度外,也要有獨立思考,增添一國兩制之下的香港元素,重新審視香港的核心價值。
民調在前、民投殿後,已經是現階段香港公民社會能夠做到的最好,希望市民好好珍惜。
註: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與所屬機構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