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版的財政預算案其實有接近一千頁,列出了各個政府部門的帳目和開支預算,大家可以到財政預算案的網站裡閱讀。其中有些內容,政府不會高調告訴市民,而傳媒又可能看漏,今次筆者想談談的話題就是酬酢津貼。
根據政府在2014年發出的指引,因公務酬酢而設的午宴,人均開支不應超過450元,晚宴則以600元為限,當中包括在該宴會上享用的一切食物和飲品開支、服務費和小費。
幾乎每個政府部門都設有公務酬酢津貼,但就算是詳細版的財政預算案也不會列出這些細項的預算。所以,我們就只能夠靠立法會議員在審議預算案的時候向政府提出質詢。例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曾經回覆立法會,在2015/16年度的酬酢撥款開支為140,000元。
上述提到的公務酬酢津貼都是實報實銷的津貼,但原來特首、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和律政司司長都有一筆屬於自己的非實報實銷酬酢津貼。2018/19年度,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和律政司司長全年的非實報實銷酬酢津貼預算分別為466,400元、357,500元和233,000元。
而特首林鄭月娥,除了年薪高達4,864,155元之外,她於2018/19年度的非實報實銷酬酢津貼高達932,300元,相等於每月77,692元、每日2,554元。每日2,554元這個金額,更相等於1.9個月生果金津貼!(生果金津貼金額為每月$1,345)
這筆「零用錢」的金額需要那麼大嗎?為何是以非實報實銷的方式發放?如何確保這筆錢真的是花在酬酢目的?如何監察這筆錢的運用?政府應該要解釋一下吧!
資料來源:
https://www.budget.gov.hk/2018/chi/pdf/chead142.pdf
https://www.budget.gov.hk/2018/chi/pdf/chead021.pdf
https://www.budget.gov.hk/2018/chi/pdf/chead092.pdf
https://budgetq.g0vhk.io/reply/2017-CEO012
https://budgetq.g0vhk.io/reply/2017-CMAB144